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闫希军(天士力集团董事长)
2009/12/20 18:09:10 来源:中国产业发展研究网 【字体:大 中 小】【收藏本页】【打印】【关闭】
核心提示:闫希军(天士力集团董事长)天士力集团董事长—闫希军
天士力集团创始人,天士力发展战略总设计 师,现代中药“复方丹参滴丸”发明者,1999年获得国家科技进 步三等奖,为天士力的创建和发展做出卓越贡献。现任天士力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总裁、天士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闫希军。
1999年被授予“天士力特别功勋”
2002年《以推进中药现代化为目标的管理》荣获全国第八届企业管理创新成果一等奖。
2003年12月30日,闫希军总裁在第三届新世纪中国改革十大新闻人物评选中获得“新世纪中国改革十大新闻人物”的荣誉称号。
改革公立医院的人事制度,应改变医生与医疗机构的隶属关系。要让医疗机构成为独立的法人,医生成为“自由职业人”,分别管理,双向选择,使医师的执业市场化;实行协商报酬的劳动合同制度。根据医师的工作时间长短、技术级别,由医疗机构和医生双方平等协商,实现医师的收入与其劳务和技术付出真实挂钩;实行严格的医生执业管理与药品经营分开管理制度,严禁医生经营药品,严禁医生从药品中获得收入。
闫希军此次的建议共有三项:一是关于进一步改革医师执业管理制度;二是关于加快医学新闻立法;三是加强法规监管,促进“产学研”合作健康发展。
“身在医药行业,我们最关心的就是医药体制改革,医药体制改革涉及面非常宽,范围也非常大,关乎老百姓的利益,而且也是关乎国家方略的一个大事。我这次带来的建议就是关注医疗体制改革里面的一些环节,比如其中很重要的医生部分。”闫希军谈起提案的初衷,如是解释。
此前不久,记者刚刚参观过天津天士力制药集团的工厂,对于闫希军以及天士力集团的大健康产业战略目标算是有了一个较为全面的了解。看得出,闫希军关注的是大健康产业领域内的不同节点。
实行医生自由职业制度
采访闫希军的地点在东直门—北京天士力制药有限公司的会议室。戴着红色代表证的闫希军显得意气风发,谈起时下热点问题更是侃侃而谈。
闫希军分析说:“医疗卫生制度改革方案提出了一系列加强医疗保障制度建设、增加政府投入、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试点的措施,这对缓解当前"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将起到重要的作用。但一些深层次的问题还需要进一步研究,加大改革力度。特别是我国现行的医师管理制度,如不尽快改革,将影响到改革措施成效的发挥。”
“医师是医疗卫生事业的核心,是第一医疗资源。”闫希军说。建立科学合理的医生执业管理制度是解决“看病难、看病贵”的关键环节,医疗卫生体制改革也应该突出“人”的改革这一核心。医生提供的是专业的咨询服务和技术劳务服务,其收入理应直接来源于其为病人服务的劳动,并与劳动量挂钩。从国际经验看,绝大多数国家实行的是严格资格准入的自由职业制度,无论是私立医院、民营医院、还是公立医院,都实行自由、双向的选择制度,允许医生分时段、多点执业,允许医生按照区域规划自由开设诊所,一名医生可以为多家医疗机构服务,也可以同时自己开诊所提供门诊服务。
“我们现在缺乏这种社会氛围:包括进行健康管理方面和提供家庭医生服务方面。”闫希军说。他建议:在当前我国难以很快扩大医生队伍总规模的现实情况下,要重点采取措施,充分发挥现有医生资源的作用。比如:可以在医师资格制度业已推行的情况下,使医生自由执业合法化。允许医生分时段、多点执业;允许在公立医院工作的医生同时开设诊所,医生可以进家庭,进社区,为社区居民提供基本医疗服务。有利于医生资源流动,实现医疗资源向基层、向社区的合理配置;另外,改革公立医院的人事制度,改变医生与医疗机构的隶属关系。医疗机构成为独立的法人,医生成为“自由职业人”,分别管理,双向选择,使医师的执业市场化;第三,实行协商报酬的劳动合同制度。根据医师的工作时间长短、技术级别,由医疗机构和医生双方平等协商,实现医师的收入与其劳务和技术付出真实挂钩;第四,完善医生的社会保险制度,医生按自由职业者身份参加社会保险。第五,实行严格的医生执业管理与药品经营分开管理制度,严禁医生经营药品,严禁医生从药品中获得收入。
加快医学新闻立法步伐
“随着人们消费不断知识化,社会的透明度增加,大家越来越关注健康。但是医学是一个非常复杂的综合性的科学,也是专业性非常强的。新闻媒体所发布的医学新闻是否科学、准确,关系到群众的生命健康以及社会的和谐、稳定。有关医学新闻的报道发布,必须要求新闻媒体和新闻工作者有非常慎重的态度、严谨的科学精神以及良好的专业素养。对此,闫希军显得很忧心:“因为新闻媒体如果披露的信息不够完整、不够准确的话,会造成社会问题,尤其是医药方面。”
闫希军分析:一些以市场为导向的大众媒体,对编辑报道医学新闻的从业人员没有资格限制,报道程序缺乏专业监管,对新闻稿件缺乏专业判断,又过于迎合受众的猎奇心理,单纯追求轰动效应,不能客观公正地报道,所报道的事实不完整或者出现谬误,从而误导了群众,加深了群众对医学领域、医师群体和制药企业的误解,不利于正常的医患关系。这些现象暴露出医学新闻立法缺失、监管无力的现状;长此以往,既不利于医学新闻的健康发展,也不利于社会的和谐稳定。
闫希军建议:对医学新闻的从业人员应设置较高的准入门槛,对披露的程序也要建立法律。医学专业内容应首先由专业媒体报道后,再交由大众媒体报道,宣传部门或卫生部门应制定规章进行规范,应加强对医学新闻记者的培训等举措。
加强法规监管促进“产学研”
另一个急需法规监管的是与医药产业的发展有关,也是闫希军感受最深的关于规范“产学研”的建议。
近几年来,国家大力倡导以市场为导向,积极推进“产、学、研”合作,大幅度提高了国家科技创新能力和产业化水平,大批科研机构、科研人员、科技成果走向市场。
闫希军分析:这本来是件好事,体现了“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价值,但在这个过程中,一些专家、教授甚至享有最高学术荣誉的院士与企业建立了密切的合作关系,有的兼任了企业的研发人员或技术顾问,有的甚至拥有了企业的股权,由此而产生了各种类型的商业利益关系。为了保障“产、学、研”合作的健康发展,更好地促进科技创新成果的转化,完善相关法规,加大监管力度,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据介绍,《科技进步法》第三十条规定:“国家建立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企业同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机构、高等学校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引导和扶持企业技术创新活动,发挥企业在技术创新中的主体作用。”对于其中派生出来的商业利益关系如何规范,对违规、违法的行为如何处理,该法没有具体规定。该法第七章虽然涉及到了不规范科技行为的法律责任,但内容较简单,缺乏可操作性。
闫希军呼吁:应当尽快确立科学诚信建设的法律依据,改变科学诚信建设无法可依的现状。根据世界上众多国家反对学术不端、加强科学诚信的经验,应建立国家级的科学诚信建设条例,提升其法律效力,扩大其适用范围,改变各部委、各单位自立规矩的状况。建立健全对不规范行为的投诉举报机制,加大监督力度;建立并完善对不规范学术行为的专门调查机构,明确其职责和权限;对不规范行为的调查处理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保证公众的知情权;制定更加具体完善的惩戒处罚的规范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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