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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我国省级经济竞争力排名
2012/3/2 14:41:10 来源:中国产业发展研究网 【字体:大 中 小】【收藏本页】【打印】【关闭】
核心提示:2011我国省级经济竞争力排名2010年,江苏、广东、上海三省市位列全国31个省级行政区经济综合竞争力前三甲,与2006年相比,江苏上升了3位,广东保持不变,上海下降了2位。此外,在今年的评价报告中,根据港澳台地区经济发展的实际,课题组兼顾港、澳、台地区和中国内地31个省级区域指标数据的可获得性原则,构建了一个符合港澳台在内的34个区域经济综合竞争力评价模型和指标体系,形成了由1个一级指标、8个二级指标、19个三级指标和103个四级指标组成的评价体系,对2006~2010年包括港澳台地区和中国内地31个省市区在内的34个区域经济综合竞争力进行综合评价排名。结果显示,2010年,台湾、香港分别居第一、第三位,澳门名列第九位。
据悉,该《蓝皮书》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根据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和2011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顺应全球经济形势和国内经济社会发展任务的新形势、新变化、新要求,更加注重科学发展、更加注重民生和更加注重统筹协调发展。此次公布的《蓝皮书》是在广泛征收和吸取国内权威专家意见的基础上,形成了由1个一级指标、9个二级指标、25个三级指标和210个四级指标组成的评价体系。
2010年全国各省、市、区经济综合竞争力处于上游区1~10位的依次为:江苏省、广东省、上海市、北京市、浙江省、山东省、天津市、辽宁省、福建省、湖北省;排在中游区11~20位的依次为内蒙古自治区、河北省、四川省、安徽省、河南省、江西省、黑龙江省、湖南省、重庆市、陕西省;处于下游区21~31位的依次排序为海南省、山西省、吉林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广西壮族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青海省、云南省、贵州省、甘肃省、西藏自治区。
与2006年相比较,排位上升的有11个省、市区,上升幅度最大的是重庆市,排位上升了6位,安徽省排位上升了4位,江苏省和江西省排位均上升了3位,内蒙古自治区、湖北省、海南省、四川省排位均上升了2位,贵州省、陕西省、青海省排位均上升了1位;9个省、市区排位没有变化,分别为天津市、辽宁省、浙江省、福建省、山东省、广东省、西藏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排位下降的有11个省、市区,下降幅度最大的是山西省,排位均下降了5位,其次是河南省,排位下降了4位,吉林省、黑龙江省、广西壮族自治区3个省、市、区排位均下降了3位,河北省、上海市、湖南省3个省、市、区排位均下降了2位,北京市、云南省、甘肃省3个省、市、区排位均下降了1位。
“十一五”期间,个别省、市、区经济综合竞争力排位的升降出现了跨区段变化,如湖北省由中游区升入上游区、重庆市由下游区升入中游区。
从全国区域间经济综合竞争力的综合测算和分差来看,2010年全国4大区域经济综合竞争力的评价分值依次为:东部地区46.77分、中部地区34.97分、西部地区29.99分、东北地区36.01分,4大区域的分值比差为1:0.75:0.648:0.77,西部地区经济综合竞争力分值与东部地区的差距有所缩小。与2006相比,西部地区与东部的差距缩小了2.23分,表明西部地区竞争力有所提升,但差距仍然较大,中部地区与东部地区的差距也有缩小。
从2006-2010年区域经济综合竞争力平均分值变化情况看,四个地区平均分值都有明显上升,其中西部地区分值上升最多,增加了2.73分;其次为中部地区和东北地区,分别增加了2.51分和1.45分;东部地区平均分值上升幅度相对小些,为0.51分。由此反映出中西部地区各省份经济综合竞争力平均而言提升比较快,与东部地区的差距呈现逐步缩小的趋势,在“十一五”期间,我国四大区域经济综合竞争力发展的协调性得到明显增强。
从区域内部经济综合竞争力的差异分析来看:
1东部地区10个省份的经济综合竞争力排位绝大部分都在上游区,只有河北省处于中游区和海南省处于下游区,其他8个省份都处在全国经济综合竞争力的上游区,并且排位比较稳定,变化不明显,说明东部地区处于绝对优势地位。但在东部地区的10个省份内部,竞争格局也是不平衡的,最明显的差距体现在海南省与其他省份之间,就是同样排在上游区的省份,也存在较大的差距。从竞争力得分来看,江苏省、广东省、上海市和北京市得分都在50分以上,而福建省不到40分。但总体上看,“十一五”期间东部地区内部的排位比较稳定,比较大的波动是江苏省排位上升了3位,由第4名上升到第1名。
2中部地区6个省份的经济综合竞争力排位除了湖北省处于上游区,山西省处在下游区外,其他4个省都处在中游区,与2006年相比,2010年安徽省综合排位波动明显,上升了4位,而山西省综合排位下降了5位,中部地区各省域经济综合竞争力排位不够稳定。从竞争力得分来看,中部地区与东部地区得分差距较大,与西部地区之间得分差距较小,这说明从整体上而言中部地区不具备明显的竞争优势。中部地区内部的6个省份也表现出明显的非均衡性,湖北省进入上游区,湖南省处于中游区的末尾,山西省则处于下游区。从地区内部的排位变化来看,安徽省从中部地区的第5位上升到中部地区的第2位,山西省和湖南省在中部地区内部分别下降了2位和3位,这反映了中部地区各省份竞争力相对变化较大。
3西部地区12个省份的经济综合竞争力排位大多数处在下游区,2010年只有内蒙古自治区、四川省、陕西省和重庆市处于中游区,其他各省份处于明显的劣势地位。从表2-1的竞争力得分来看,西部地区平均得分只有东部地区得分的64%,表明其竞争力与东部地区相比有很大差距,但西部地区与中部地区相比,很多省份的竞争力得分差距很小,其劣势就不太明显。但从2006-2010年得分来看,西部地区竞争力平均得分有所增加,与东部地区的差距在缩小,说明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实施,使西部地区的经济社会得到较快发展,其经济综合竞争力得到有效提升。从西部地区12个省份的内部来看,同样存在明显的非均衡性,特别是内蒙古自治区和四川省处于中游区前列,在全国处于中势地位,与西部地区其他省份相比,具有明显的竞争优势。尽管其他各省份的排位比较接近,但从竞争力得分来看,各省份之间的差距也是很明显的,比如,同样是处于下游区,陕西省综合得分是西藏自治区综合得分的1.9倍。正是由于存在这种明显的差距,使得西部地区各省份之间的综合竞争力排位相对稳定,除了少数省份排位有所调整以外,没有太大变化。
4东北地区3个省份的竞争力综合得分都有增加,与东部地区平均得分的差距有所缩小,说明相对于其他地区,东北地区2010年竞争优势得到提升,但在全国的排名却没有相应地提升,除了辽宁省排名保持不变以外,黑龙江省和吉林省综合排位分别下降4位和3位,拉大了与其他省份的差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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