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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批准在宁夏建立内陆开放型试验区
2012/9/24 15:25:15 来源:中国产业发展研究网 【字体:大 中 小】【收藏本页】【打印】【关闭】
核心提示:国务院批准在宁夏建立内陆开放型试验区“过去我国的对外开放主要是在沿海地区,内陆地区的对外开放一直十分滞后。”宁夏社科院经济研究所所长段庆林研究员告诉《第一财经日报》,促进内陆地区的对外开放是国家西部大开发的重要内容,对中东阿拉伯国家的开放交流是宁夏的主攻方向。
按照规划,经过5~10年的不懈努力,宁夏试验区要打造成国家向西开放的前沿阵地、国家重要的能源化工基地、重要的清真产业集聚区和承接产业转移的示范区。国家将赋予试验区相关特殊政策,并允许在某些领域先行先试。
此前5月,宁夏回族自治区主席王正伟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指出,创建内陆向西开放试验区主要指五方面内容:综合保税区、土地先行先试政策、财税金融优惠政策、建立清真食品穆斯林用品的产业交易所、基础设施建设。
这其中,同时获批的银川综合保税区是一个重要的载体,通过这一平台,可以吸引一些有实力的大企业进入宁夏,面向国际市场,促进内陆地区发展外向型经济,有利于内陆对外贸易的产业结构升级。
在覆盖范围方面,宁夏发改委相关人士告诉本报,实验区将以沿黄经济区为主体,覆盖整个宁夏回族自治区。
“中央通过一些诸如保税区的特殊政策来促进宁夏的发展,对宁夏是一个特别利好的消息,可以加快宁夏沿黄经济区的发展和对宁夏贫困地区的带动。”段庆林说,宁夏目前主要还是依靠资源开发为主,发展能源化工、机械装备制造、新兴能源等,同时发展清真产业,打造中国与中东阿拉伯合作的重要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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