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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流通体制改革 流通产业工作分工方案出台
2013/6/19 10:22:30 来源:中国产业发展研究网 【字体:大 中 小】【收藏本页】【打印】【关闭】
核心提示:深化流通体制改革 流通产业工作分工方案出台要求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流通体制改革,加快流通产业发展的意见》精神,按照《分工方案》的要求,将涉及本部门的工作进一步分解和细化,抓紧制定具体落实措施。同一项工作涉及多个部门的,牵头部门要加强协调,部门间要主动密切协作。
《分工方案》涉及的国家政府部门包括国家发改委、商务部、交通运输部、农业部、公安部、工信部、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监察部、国家工商总局、国家质检总局、国家税务总局、国家粮食局、国务院法制办、中国证监会、供销合作总社等。《分工方案》提出15项重点要求。
加强现代流通体系建设
如依托交通枢纽、生产基地、中心城市和大型商品集散地,构建全国骨干流通网络,建设一批辐射带动能力强的商贸中心、专业市场以及全国性和区域性配送中心。
积极创新流通方式
如统筹农产品集散地、销地、产地批发市场建设,构建农产品产销一体化流通链条,积极推广农超对接、农批对接、农校对接以及农产品展销中心、直销店等产销衔接方式,在大中城市探索采用流动售卖车。
提高保障市场供应能力
如支持建设和改造一批具有公益性质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菜市场、社区菜店、农副产品平价商店以及重要商品储备设施、大型物流配送中心、农产品冷链物流设施等,发挥公益性流通设施在满足消费需求、保障市场稳定、提高应急能力中的重要作用。
全面提升流通信息化水平
如将信息化建设作为发展现代流通产业的战略任务,加强规划和引导,推动营销网、物流网、信息网的有机融合。鼓励流通领域信息技术的研发和集成创新,加快推广物联网、互联网、云计算、全球定位系统、移动通信、地理信息系统、电子标签等技术在流通领域的应用。
培育流通企业核心竞争力
如鼓励发展直营连锁和特许连锁,支持流通企业跨区域拓展连锁经营网络。
大力规范市场秩序
如建立健全肉类、水产品、蔬菜、水果、酒类、中药材、农资等商品流通追溯体系。
深化流通领域改革开放
如建立分工明确、权责统一、协调高效的流通管理体制,健全部门协作机制,强化政策制定、执行与监督相互衔接,提高管理效能。加快流通管理部门职能转变,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在有条件的地区开展现代流通综合试点,加强统筹协调,加快推进大流通、大市场建设。
制定完善流通网络规划
如制定全国流通节点城市布局规划,做好各层级、各区域之间规划衔接。
加大流通业用地支持力度
如制定政府鼓励的流通设施目录,对纳入目录的项目用地予以支持。
完善财政金融支持政策
如积极发挥中央政府相关投资的促进作用,完善促进消费的财政政策,扩大流通促进资金规模,重点支持公益性流通设施、农产品和农村流通体系、流通信息化建设以及餐饮等生活服务业、中小流通企业发展、绿色流通、扩大消费等。
减轻流通产业税收负担
如在一定期限内免征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将免征蔬菜流通环节增值税政策扩大到有条件的鲜活农产品。落实总分支机构汇总纳税政策,促进连锁经营企业跨地区发展。积极推进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完善流通业税制。
降低流通环节费用
如落实好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确保所有整车合法装载运输鲜活农产品车辆全部免缴车辆通行费,结合实际完善适用品种范围。
完善流通领域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
如积极完善流通标准化体系,加大流通标准的制定、实施与宣传力度。
健全统计和监测制度
如加快建立全国统一科学规范的流通统计调查体系和信息共享机制,不断提高流通统计数据质量和工作水平。加强零售、电子商务、居民服务、生产资料流通等重点流通领域的统计数据开发应用,提高服务宏观调控和企业发展的能力。
加强组织领导
如建立由商务部牵头的全国流通工作部际协调机制,加强对流通工作的协调指导和监督检查,及时研究解决流通产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