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务院关于印发全国资源型城市 可持续发展规划(2013-2020年)的通知
2014/3/19 15:57:24 来源:中国产业发展研究网 【字体:大 中 小】【收藏本页】【打印】【关闭】
核心提示:国务院关于印发全国资源型城市 可持续发展规划(2013-2020年)的通知
六、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
努力破除城市内部二元结构,积极扩大就业,提升社会保障水平,完善基本公共服务,改善生产生活环境,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稳步提升城镇化质量和水平,使资源开发和经济发展成果惠及广大人民群众。
(一)促进就业和再就业。
把扩大就业放在资源型城市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先位置。发挥政府投资和重大项目建设对就业的带动作用。扶持劳动密集型产业、服务业和小型微型企业发展,大力发展家庭服务业。完善和落实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场地安排等鼓励自主创业政策,健全创业服务体系,促进各类群体创业带动就业。加快建立专业化、信息化、产业化的人力资源服务体系,加强职业中介和就业信息服务。多渠道开发公益性工作岗位,优先支持失业矿工、林区失业工人、工伤残疾人员、棚户区改造回迁居民及失地农民等困难群体再就业。加强职业技能培训体系建设,重点扶持50个技工院校、100个再就业培训基地、200个职业技能实训中心(基地)。
(二)加快棚户区改造。
大力推进城市和国有工矿(煤矿)棚户区以及林区棚户区改造,加大政府投入,落实税收、土地供给和金融等方面的配套支持政策,力争到2015年基本完成资源型城市成片棚户区改造任务。做好供排水、供暖、供气、供电、道路、垃圾收运处理等基础设施以及学校、医院等服务设施的建设,切实加强新建小区社会化管理和服务工作,支持建设一批吸纳搬迁居民就业的企业和项目,巩固改造成果,确保搬迁居民能够安居乐业。研究开展采煤沉陷区民房搬迁维修改造工程后评估工作,对维修后受损状况继续恶化的沉陷区民房实施搬迁。
(三)加强社会保障和医疗卫生服务。
进一步完善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制度,积极推进各类困难群体参加社会保险,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努力实现应保尽保,逐步提高保障水平。逐步解决关闭破产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参加医疗保险、“老工伤”人员纳入工伤保险等历史遗留问题。完善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和社会救助制度。研究解决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问题。加快矿区社会保障服务设施建设,构建社会保障管理服务网络。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提高矿区医疗机构医疗服务水平和应急救治能力。加大对尘肺病、慢性胃炎、皮肤病等矿业工人职业病和常见病的预防和救治力度。
(四)营造安全和谐的生产生活环境。
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以煤矿、非煤矿山、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冶金等行业和领域为重点,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严格安全生产准入制度,强化监督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和建设行为。防范治理粉尘、高毒物质等重大职业危害和环境危害。增强应急管理能力,加大重点城市矿山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力度,建立滑坡、泥石流、沉陷、崩塌等地质灾害调查评估、监测预警、防治和应急体系。提高森工城市的森林防火水平和应急能力。切实维护群众权益,针对资源开发、征地拆迁、企业重组和破产、环境污染等突出矛盾和问题,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努力化解社会矛盾,建立健全群众诉求表达和利益协调机制。
七、加强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
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地位,融入可持续发展工作全过程,坚持开发和保护相互促进,着力推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切实解决生态环境问题,为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提供支撑。
(一)加强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
按照“谁破坏,谁治理”的原则,将企业的生态环境恢复治理成本内部化。深入开展采矿沉陷区、露天矿坑等重大矿山地质环境问题治理,对属于历史遗留或责任人已经灭失的地质结构复杂、危害严重、治理难度大的深部采空区等突出地质环境问题治理给予重点支持。切实做好尾矿库闭库后期管理工作,加大对石油、地下水、卤水等液体矿产资源开采造成的水位沉降漏斗、土地盐碱化等问题的治理力度。防范地下勘探、采矿活动破坏地下水系,选择部分地下水体破坏严重城市率先开展地下水修复试点。大力推进废弃土地复垦和生态恢复,支持开展历史遗留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试点,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矿山环境治理。新建矿区要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加强对矿产资源开发规划和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切实预防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加强对资源开采活动的环境监理,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强化同步恢复治理。专栏6 矿山地质环境重点治理工程
塌陷区重点治理工程:邢台市东兴煤矿区、邯郸市峰峰煤矿区、大同市王村煤矿区、包头市石拐煤矿区、九台市营城煤矿区、双鸭山市岭东区煤矿区、枣庄市枣陶煤田闭坑矿区、淄博市淄博煤田闭坑矿区、永城市东西城区间采煤塌陷区、华蓥市瓦店高顶煤矿区、毕节市织金县织河煤矿区、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荔波县茂兰煤矿区、开远市开远小龙潭煤矿区等。
大型矿坑重点治理工程:阜新市海州煤矿区、抚顺市西露天煤矿区、鹤岗市岭北煤矿区、铜陵市铜官山铜矿区、赣州市寻乌县河岭稀土矿区、大冶市还地桥矿区等。
滑坡泥石流重点治理工程:三明市大田县银顶格—川石多金属矿区、钟祥市朱堡埠磷矿区、韶关市乐昌五山镇萤石矿区、昆明市东川区东川铜矿区、玉溪市易门县易门铜矿区、铜川市川口石灰岩矿区、渭南市潼关县东桐峪—西桐峪金矿区等。
地下水破坏重点治理工程:辽河油田盘锦油区、辽源市泰信煤矿、中原油田濮阳油区、郴州市苏仙区金属矿区、泸州市叙永县落卜片区硫铁矿、玉门油田等。(二)强化重点污染物防治。
严格执行重点行业环境准入和排放标准,把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作为新建和改扩建项目审批的前置条件。强化火电、冶金、化工、建材等高耗能、高污染企业脱硫脱硝除尘,加强挥发性有机污染物、有毒废气控制和废水深度治理。到2015年,城市水功能区主要水质达标率不低于所在省份平均指标。防范地下勘探、采矿活动污染地下水体,取缔水源保护区内违法建设项目和排污口,加快现有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到2020年,实现工业废水排放完全达标。加强煤矸石、粉煤灰、冶炼和化工废渣等大宗工业固体废物的污染防治和综合治理,矿区和产业集聚区实行污染物统一收集和处置,规范危险废物管理,加快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到2020年,工业固体废弃物(不包括尾矿)综合利用率达到85%以上。积极开展重金属污染综合治理,以采矿、冶炼、化学原料及其制品等行业为重点,严格控制汞、铬、镉、铅和类金属砷等重金属排放总量。加大资金技术投入,选择部分问题突出城市开展矸石山、尾矿库综合治理和重金属污染防治试点工程。专栏7 污染物防治重点治理工程
重金属污染重点治理试点工程:葫芦岛市杨家杖子开发区钼矿区、灵宝市金矿区、赣州市大余县钨矿区、冷水江市锡矿山锑矿区、常宁市水口山铅锌矿区、韶关市仁化凡口铅锌矿区、铜仁市贵州汞矿区、个旧市个旧锡矿区等。
尾矿库污染综合治理试点工程:临汾市临钢塔儿山铁矿区、马鞍山市姑山铁矿区、平顶山市舞钢铁矿区、大冶市铜绿山铁矿区、泸州市大树硫铁矿区、渭南市韩城阳山庄铁矿区等。
矸石山污染综合治理试点工程:唐山市古冶区煤矿区、乌海市骆驼山煤矿区、鸡西市大恒山煤矿区、淮北市烈山煤矿区、萍乡市安源煤矿区、新泰市华源煤矿区、灵武市磁窑堡煤矿区等。(三)大力推进节能减排。
抑制高耗能产业过快增长,严格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审查,把好能耗增量关口。继续加大冶金、建材、化工、电力、煤炭等行业落后产能和工艺技术设备淘汰力度,完善落后产能退出机制。推动重大节能技术产品规模化生产和应用,继续组织实施热电联产、余热余压利用、锅炉(窑炉)改造、建筑节能等节能重点工程。提高工业用水效率,促进重点用水行业节水技术改造,加强矿井水循环利用,到2020年矿业用水复用率达到90%以上。推动城市能源计量示范建设,推广应用低碳技术,鼓励使用低碳产品,有效控制温室气体排放。鼓励废弃物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利用,推动产业循环式组合,鼓励构建跨行业、跨企业资源循环利用产业体系,促进原材料、能量梯级利用和高效产出。
(四)促进重点地区生态建设。
统筹新疆、内蒙古、西藏、青海等资源富集且生态脆弱地区的资源开发与生态保护,走出一条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的可持续发展之路。根据主体功能区规划要求,合理控制资源开发强度,提高环境准入标准,尽可能减少对自然生态系统的干扰。加强重点生态功能区保护和管理,严格限制矿产资源开发,禁止新建可能对生态环境产生不可恢复破坏性影响的矿产资源开采项目,增强涵养水源、保持水土、防风固沙能力,维护生态系统的稳定性和完整性。加快推进大小兴安岭、长白山等重点林区森工城市的生态保护与经济转型,结合实施天然林保护工程,逐步调减采伐量,强化森林管理与保护,加快森林资源培育,切实巩固退耕还林成果。高度重视资源开采引发的水土流失、土地沙化、湿地萎缩等生态问题,切实做好恢复治理工作。
八、加强支撑保障能力建设
加强基础设施和软环境建设,完善城市功能,增强发展动力和活力,营造良好的发展氛围,为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一)加快城镇基础设施建设。
科学规划城市的区域功能定位和产业布局,增强城市辐射带动能力,健全生产、生活、居住和休闲功能区。加强城市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完善城市的文化、科教、金融、商贸、休闲娱乐等功能。加大城市给排水、供热、供气和垃圾收运处理等市政公用设施的建设改造力度,加快建设一批污水处理、大气污染防治等环保项目。结合城区工矿废弃地整理,建设总量适宜、景观优美的城市绿地和景观系统。完善交通运输网络,有序推进煤炭、矿石、石油等运输专线和多种方式统筹布局的货运枢纽站场建设,支持符合条件的城市建设支线机场。加大支持力度,解决资源枯竭城市基础设施落后、基本公共服务缺失问题。加强城区与工矿区联系,推动城区市政公用设施向矿区、林区对接和延伸。
(二)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统筹推进党政、企业经营管理、专业技术、高技能、社会工作等各类人才队伍建设,提升整体素质和创新能力,满足资源型城市对人才的多元化需求。大力开展职业教育和在岗培训,加强职业教育和实训基地建设,提高生产一线人员科学素质和劳动技能。大力推进专业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培训与交流。依托重点企业、重大科研项目、重大工程、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引进和培养一批创新型人才,加大创新投入,逐步实现以科技进步和管理创新驱动可持续发展。在具备条件的城市,建立归国人员创业平台,吸引在外留学人员到资源型城市创业。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建立中央国家机关、大型国有企业、发达地区与资源枯竭城市的干部交流机制。营造有利于人才培养和成长的环境,引导各类人才向资源型城市流动。
(三)加快推进改革开放。
理顺资源产权关系,健全资源产权交易机制,规范探矿权、采矿权交易市场,促进资源产权有序流转和公开、公平、公正交易。强化资源开采企业的社会责任,建立和谐共赢的矿地关系。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推动优势企业跨地区、跨所有制兼并重组。全面落实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鼓励民营资本进入能源资源开发、接续替代产业发展等领域。加快推进厂办大集体改革,稳步推进国有林场、国有林区管理体制改革。支持资源型城市加快融入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促进生产要素合理流动。鼓励发达地区城市对口帮扶资源枯竭城市转型发展,支持资源型城市积极承接产业转移。提高利用外资水平,积极引导外资更多地投向节能环保、新能源和新材料、现代服务业等领域,鼓励外资参与矿山生态环境恢复。鼓励有实力的企业走出去,投资境外能源资源开发及深加工项目。
(四)挖掘传承精神文化资源。
适应时代需求,大力宣传资源型城市创业历程和涌现出的王进喜、雷锋、马永顺、郭明义等模范人物事迹,传承和发扬资源型城市无私奉献、艰苦奋斗、改革创新的精神,为可持续发展注入源源不竭的精神动力。全面增强开放意识、市场意识和竞争意识,切实树立科学发展理念。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倡导敬业诚信、勤劳致富、团结友善的社会风尚。做好资源型城市精神文化遗产和工业遗产挖掘、抢救和保护工作,支持创作以资源型城市艰苦奋斗和开拓创新为主题的文化艺术作品,保护和利用好反映资源型城市发展历程和先进人物事迹的博物馆、纪念馆和教育示范基地。专栏8 资源型城市重点精神文化设施
大同煤矿遇难矿工“万人坑”展览馆、抚顺雷锋纪念馆、阜新万人坑死难矿工纪念馆、日伪统治时期辽源煤矿死难矿工文物馆、铁人王进喜同志纪念馆、大庆油田历史陈列馆、安源路矿工人运动纪念馆。 九、支持政策和保障措施
进一步完善促进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的政策体系,做好规划的贯彻落实,保障规划目标和重点任务的完成。
(一)规划实施的政策体系。
建立健全可持续发展长效机制。强化开发秩序约束机制,研究制定资源开发与城市可持续发展协调评价办法,以成长型和成熟型城市为重点,加强可持续发展预警与调控。加快推进资源税改革,研究完善矿业权使用费征收和分配政策,健全资源性产品价格形成机制。研究建立资源型企业可持续发展准备金制度,健全资源开发补偿机制和利益分配共享机制。进一步落实接续替代产业扶持机制,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调动社会力量,推动接续替代产业发展。
加强分类指导的政策措施。根据分类指导的原则,研究制定全国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分类指导意见,通过针对性政策措施引导和支持不同类型资源型城市实现特色发展。做好资源枯竭城市转型年度绩效考核评价工作,完善“有进有出、奖惩分明、滚动推进”的支持机制,继续加大中央财政转移支付力度。选择典型的资源富集地区、城市和资源型企业开展可持续发展试点,积极探索各具特色的发展模式。
着力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继续安排资源型城市吸纳就业、资源综合利用、多元化产业培育和独立工矿区改造试点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支持资源型城市转型发展。对符合条件的接续替代产业在项目审核、土地利用、融资服务等方面给予支持。继续加大对历史遗留矿山地质环境问题恢复治理的资金支持。引导和鼓励金融机构在防范信贷风险的前提下加大对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的信贷支持力度,创新合作模式。
推进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立法。推动修改完善与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相关的现有法律法规,抓紧研究制定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条例,明确政府、企业和其他社会组织在促进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方面的权利和义务,协调和规范各利益相关主体之间的关系,为可持续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二)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加强组织领导。国务院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搞好政策衔接,在项目建设、资金投入、体制机制创新等方面给予积极支持,帮助解决规划实施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各有关省级人民政府要切实负起总责,做好统筹协调,加强对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工作的组织领导,出台配套政策措施,明确工作责任,确保规划提出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各资源型城市要按照本规划加快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工作时序和重点,落实责任主体,建立和完善工作机制。涉及的重大政策和建设项目按程序另行报批。
完善考核指标。建立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统计体系,制定和完善有利于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的绩效评价考核体系和具体考核办法,把资源有序开发、接续替代产业发展、安全生产、失业问题解决、棚户区搬迁改造、矿山环境恢复治理、林区生态保护等工作情况,作为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
严格监督检查。发展改革委要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政策协调,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跟踪分析和监督检查,加强对可持续发展情况的动态监测,建立健全规划定期评估制度。根据评估结果,及时对规划范围、综合分类结果、重点任务等进行动态调整,不断优化政策措施和实施方案。完善社会监督机制,鼓励企业和公众积极参与规划的实施和监督。
加大宣传力度。采取多种形式、全方位地宣传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性,形成人人关心可持续发展、全社会支持转型工作的良好氛围。附件:1.全国资源型城市名单(2013年)
2.资源型城市综合分类(2013年)附件1
全国资源型城市名单(2013年)
所在省
(区、市)地级行政区
县级市
县(自治县、林区)
市辖区
(开发区、管理区)河北
(14)张家口市、承德市、唐山市、邢台市、邯郸市 鹿泉市、任丘市 青龙满族自治县、易县、涞源县、曲阳县 井陉矿区、下花园区、鹰手营子矿区 山西
(13)大同市、朔州市、阳泉市、长治市、晋城市、忻州市、晋中市、临汾市、运城市、吕梁市 古交市、霍州市、孝义市 内蒙古
(9)包头市、乌海市、赤峰市、呼伦贝尔市、鄂尔多斯市 霍林郭勒市、阿尔山市*、锡林浩特市 石拐区 辽宁
(15)阜新市、抚顺市、本溪市、鞍山市、盘锦市、葫芦岛市 北票市、调兵山市、凤城市、大石桥市 宽甸满族自治县、义县 弓长岭区、南票区、杨家杖子开发区 吉林
(11)松原市、吉林市*、辽源市、通化市、白山市*、延边朝鲜族自治州 九台市、舒兰市、敦化市* 汪清县* 二道江区 黑龙江
(11)黑河市*、大庆市、伊春市*、鹤岗市、双鸭山市、七台河市、鸡西市、牡丹江市*、大兴安岭地区* 尚志市*、五大连池市* 江苏
(3)徐州市、宿迁市 贾汪区 浙江
(3)湖州市 武义县、青田县 安徽
(11)宿州市、淮北市、亳州市、淮南市、滁州市、马鞍山市、铜陵市、池州市、宣城市 巢湖市 颍上县 福建
(6)南平市、三明市、龙岩市 龙海市 平潭县、东山县 江西
(11)景德镇市、新余市、萍乡市、赣州市、宜春市 瑞昌市、贵溪市、德兴市 星子县、大余县、万年县 山东
(14)东营市、淄博市、临沂市、枣庄市、济宁市、泰安市、莱芜市 龙口市、莱州市、招远市、平度市、新泰市 昌乐县 淄川区 河南
(15)三门峡市、洛阳市、焦作市、鹤壁市、濮阳市、平顶山市、南阳市 登封市、新密市、巩义市、荥阳市、灵宝市、永城市、禹州市 安阳县 湖北
(10)鄂州市、黄石市 钟祥市、应城市、大冶市、松滋市、宜都市、潜江市 保康县、神农架林区* 湖南
(14)衡阳市、郴州市、邵阳市、娄底市 浏阳市、临湘市、常宁市、耒阳市、资兴市、冷水江市、涟源市 宁乡县、桃江县、花垣县 广东
(4)韶关市、云浮市 高要市 连平县 广西
(10)百色市、河池市、贺州市 岑溪市、合山市 隆安县、龙胜各族自治县、藤县、象州县 平桂管理区 海南
(5)东方市 昌江黎族自治县、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陵水黎族自治县*、乐东黎族自治县* 重庆
(9)铜梁县、荣昌县、垫江县、城口县、奉节县、云阳县、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 南川区、万盛经济开发区 四川
(13)广元市、南充市、广安市、自贡市、泸州市、攀枝花市、达州市、雅安市、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凉山彝族自治州 绵竹市、华蓥市 兴文县 贵州
(11)六盘水市、安顺市、毕节市、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 清镇市 开阳县、修文县、遵义县、松桃苗族自治县 万山区 云南
(17)曲靖市、保山市、昭通市、丽江市*、普洱市、临沧市、楚雄彝族自治州 安宁市、个旧市、开远市 晋宁县、易门县、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香格里拉县*、马关县 东川区 西藏
(1)曲松县 陕西
(9)延安市、铜川市、渭南市、咸阳市、宝鸡市、榆林市 潼关县、略阳县、洛南县 甘肃
(10)金昌市、白银市、武威市、张掖市、庆阳市、平凉市、陇南市 玉门市 玛曲县 红古区 青海
(2)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 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 宁夏
(3)石嘴山市 灵武市 中宁县 新疆
(8)克拉玛依市、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阿勒泰地区 和田市、哈密市、阜康市 拜城县、鄯善县 注:1.带*的城市表示森工城市。
2.资源型城市名单将结合资源储量条件、开发利用情况等进行动态评估调整。附件2
资源型城市综合分类(2013年)
成长型城市(31个)
地级行政区20个:朔州市、呼伦贝尔市、鄂尔多斯市、松原市、贺州市、南充市、六盘水市、毕节市、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昭通市、楚雄彝族自治州、延安市、咸阳市、榆林市、武威市、庆阳市、陇南市、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阿勒泰地区;
县级市7个:霍林郭勒市、锡林浩特市、永城市、禹州市、灵武市、哈密市、阜康市;
县4个:颍上县、东山县、昌乐县、鄯善县。成熟型城市(141个)
地级行政区66个:张家口市、承德市、邢台市、邯郸市、大同市、阳泉市、长治市、晋城市、忻州市、晋中市、临汾市、运城市、吕梁市、赤峰市、本溪市、吉林市、延边朝鲜族自治州、黑河市、大庆市、鸡西市、牡丹江市、湖州市、宿州市、亳州市、淮南市、滁州市、池州市、宣城市、南平市、三明市、龙岩市、赣州市、宜春市、东营市、济宁市、泰安市、莱芜市、三门峡市、鹤壁市、平顶山市、鄂州市、衡阳市、郴州市、邵阳市、娄底市、云浮市、百色市、河池市、广元市、广安市、自贡市、攀枝花市、达州市、雅安市、凉山彝族自治州、安顺市、曲靖市、保山市、普洱市、临沧市、渭南市、宝鸡市、金昌市、平凉市、克拉玛依市、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
县级市29个:鹿泉市、任丘市、古交市、调兵山市、凤城市、尚志市、巢湖市、龙海市、瑞昌市、贵溪市、德兴市、招远市、平度市、登封市、新密市、巩义市、荥阳市、应城市、宜都市、浏阳市、临湘市、高要市、岑溪市、东方市、绵竹市、清镇市、安宁市、开远市、和田市;
县(自治县、林区)46个:青龙满族自治县、易县、涞源县、曲阳县、宽甸满族自治县、义县、武义县、青田县、平潭县、星子县、万年县、保康县、神农架林区、宁乡县、桃江县、花垣县、连平县、隆安县、龙胜各族自治县、藤县、象州县、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陵水黎族自治县、乐东黎族自治县、铜梁县、荣昌县、垫江县、城口县、奉节县、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兴文县、开阳县、修文县、遵义县、松桃苗族自治县、晋宁县、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马关县、曲松县、略阳县、洛南县、玛曲县、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中宁县、拜城县。衰退型城市(67个)
地级行政区24个:乌海市、阜新市、抚顺市、辽源市、白山市、伊春市、鹤岗市、双鸭山市、七台河市、大兴安岭地区、淮北市、铜陵市、景德镇市、新余市、萍乡市、枣庄市、焦作市、濮阳市、黄石市、韶关市、泸州市、铜川市、白银市、石嘴山市;
县级市22个:霍州市、阿尔山市、北票市、九台市、舒兰市、敦化市、五大连池市、新泰市、灵宝市、钟祥市、大冶市、松滋市、潜江市、常宁市、耒阳市、资兴市、冷水江市、涟源市、合山市、华蓥市、个旧市、玉门市;
县(自治县)5个:汪清县、大余县、昌江黎族自治县、易门县、潼关县;
市辖区(开发区、管理区)16个:井陉矿区、下花园区、鹰手营子矿区、石拐区、弓长岭区、南票区、杨家杖子开发区、二道江区、贾汪区、淄川区、平桂管理区、南川区、万盛经济开发区、万山区、东川区、红古区。再生型城市(23个)
地级行政区16个:唐山市、包头市、鞍山市、盘锦市、葫芦岛市、通化市、徐州市、宿迁市、马鞍山市、淄博市、临沂市、洛阳市、南阳市、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丽江市、张掖市;
县级市4个:孝义市、大石桥市、龙口市、莱州市;
县3个:安阳县、云阳县、香格里拉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