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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登记条例有望6月份出台 专家:发挥四大作用
2014/3/28 10:04:41 来源:中国产业发展研究网 【字体:大 中 小】【收藏本页】【打印】【关闭】
核心提示:不动产登记条例有望6月份出台 专家:发挥四大作用【导读】我国将建立不动产登记部际联席会议制度,6月份出台不动产统一登记条例。 经济之声评论:尊重公众意愿是重要前提。北京3月11日消息 据经济之声《央广财经评论》报道,温州一位老板拥有1000多名工人的企业,苦干精算,一年利润只有一百来万,而妻子在上海买10套房子,8年后获利3000万。千人苦干不如一人买房。这个听起来笑话似的故事,折射出实体经济的竞争激烈和房地产业利润丰厚。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就明确指出,要做好房地产税立法相关工作。
房地产税改革大方向是建房子的少交,住房子特别是多占房子要多交。实现这一条首先必须明确谁的房子多。这被视为房地产税改革的硬骨头。
国土资源部部长姜大明昨天表示, 要啃下这块硬骨头,将启动不动产土地登记制度,以落实物权法,今年将建立包括9个部门的不动产登记部际联席会议制度,不另设机构、加挂不动产登记局牌子;并于6月提出不动产统一登记条例,建立不动产信息平台。把目前分散在三个平台的信息统一起来。”
早在去年11月20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建立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平台有三项基本功能:第一,明确不动产权利的归属和内容,维护不动产权利人的合法权益;第二,提高不动产交易效率;第三,维护不动产交易安全。
但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推进面临两大阻力。首先涉及到个人私有财产隐私,人们不愿意配合,与国人“有财不外露”的观念有关,同时也担忧个人财产信息泄漏。 另外一个阻力是人为因素,一些地方或部门属于拥有多套住房的群体,进行不动产统一登记、住房信息联网,无异于打破既得利益,所以大多不愿主动配合联网工作。所以啃下这块硬骨头的关键在于尊重公众的意愿,不愿意公开就不公开。让公众感觉登记后有利于保护个人产权,两个巴掌相击才能发出响声。
经济之声特约评论员、复旦大学公共经济研究中心主任石磊对此评论。
经济之声:对于这个不动产统一登记条例究竟如何设计?登记的信息应该有哪些?
石磊:这个涉及到不动产所涵盖的主要范围,主要还是附着在土地上的物权跟物权法所提出的保护组织和个人的物权利益是直接相关的。这里主要三大类,一类是使用占用土地的住房和商业性住房建筑。第二就是海洋的辐射工程设施。第三是林地以及草场上的有关物业设施。涉及到不动产条例的,其实这里面住房只是其中一部分,所以为什么九个部门一起来参与,实际上是国土部来牵头,原因在这个地方。
经济之声:九个部门来参与逐渐的这个事情有点难,有点复杂,那关于这个不动产的信息要不要公开,您是怎么样的观点呢?
石磊:公开这个事实上目前争议的焦点不在于不动产住房公开还是不公开,而是公开谁的,如果是私人的,公开不公开是没有意义的,他有钱都买了,他也没有去侵占别人的任何用益物权和财产收入,焦点实际上是在就是公务员用于公权相关的这些,他们的住房要不要公开,怎么公开,在什么范围内公开,公开了怎么处理,焦点实际上在这个地方,如果问题这样问的话,其实这个问题意义已经不大了,你是公权的拥有者您凭什么就不公开呢?因为你与职务相关的信息都是公开信息,你的收入如果是可靠没有多大问题的,你怎么就害怕公开呢。
经济之声:但是有人会说有一个隐私的感觉,还是说我们的官员既然你要从政你就必须要公布你的全部财产?
石磊:到目前我已经注意到两会期间有人公开跳出来说是这涉及到个人隐私的问题,我估计他两个概念错误,一个就是他不知道什么叫公权利什么叫私权利,第二个他不知道什么叫公开信息和私人信息,与职务相关的,与你任职期间应为之事以及你的权利范围当中的事,这个应该是公开信息,那么你的与你上任开始到你就任结束这一段时间,如果你不能有效的证明你的可支配收入足以让你买这么多房子,而事实上你已经拥有这么多房子,那么请你说明你这个房子从何而来,这个公众有权了解,因为这是公共信息不是私人信息,你无权垄断。
经济之声:这个我想大家都能理解,但是现实是咱们全国个人信息系统的联网都屡屡收缩,你觉得这些困难咱们怎么来克服呢?
石磊:这个是技术性问题,因为咱们这方面基础性比较差,如果比如刚才涉及到三大领域九个部门,如果中间涉及到大量与不动产特别是与公司住房相关的信息如果比较全备的话,你现在公开不公开已经不是听你说了算,我事实上掌握了这些信息我就公开了,我应该公开我就可以公开,那么现在实际说我们要倒过来做,就是那些个当事人让他自己先报先公开,因为我们不掌握这方面的基础数据,这里面就存在一个他愿意不愿意,如果他公布了这些信息是真还是假就存在这些问题,技术上确实有很大的难度。
经济之声:也就是说先希望这些官员主动公开,然后我们再用技术手段再被动公开或者再验证。
石磊:对,多方取证了,一个是相信你,我们不能无条无端的怀疑任何人,你先公开,你公开的不一定是假的,当然也不一定是真的。第二个我们作为一个制度性的操作,比方说有关部门进入你的收入水平的统计相关信息的统计调查,看你住房所反映出来的收入跟你实际上在公职范围之内所应该得的收入中间差距有多大。第三就是接受公众社会监督举报。
经济之声:我想在这个时候和您讨论一下,我们现在想出台这个条例它是核心目的是什么?是为了反腐败还是专门为了信息系统的联网还是我们对房产税的调节有一个思路?
石磊:应该说这样提的时候四个的任务都已经被你说全了,实际上主要就是四个方面的任务。一个是作为基础性的工作,国土部牵头说明,就是国家与土地资源以及土地附着物相关的比国家要掌握,你不能一本糊涂帐,国家治理首先是国家理财,国家理财首先把家底摸摸清楚,国土资源以及附着物必须搞清楚,其实有很多官员也不必太多的担心,你担心是你的,但是国家要摸这个底是肯定的。第二个就是涉及到税收的问题,这里面就涉及到地产税和房产税,这个不一回事要分开,我们现在通常是把这两者笼统的放在一起,笼统到税率的话没有办法来征税的。第三个要解决的问题就是到底与公权的运行相关的房地产,目前情况严重到什么程度。第四就是要中间它涉及到很多相关部门,物权法已经诞生几年了,物权法很重要,但是物权法相关的不动产的走向以及不动产的规模和来源,如果都不清楚的话,物权法与这部分相关的内容就如同虚设了,这样就损害了物权法的严肃性。
经济之声:这是您分析的,目前这个政策的大概几个方向的行使作用的逻辑,如果让这部政策真正能够起到相应的效应您预计还要多长时间呢?
石磊:具体的时间长度难以料定,但是有几方面的问题我们要考虑,这些问题是影响它的长度的,一个就是6月份如果真的能够如愿以偿的条例公布,那么在6月份之前两会结束,接下来相关的部门包括刚才讲的九部门不另再设一个不动产的部门,但是这里面交叉的权利怎么有效的运行,防止九龙治水不治水,这里面马上就要理顺这个机制,涉及到很多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