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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征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 有效期限将到2016年
2014/7/10 13:28:55 来源:中国产业发展研究网 【字体:大 中 小】【收藏本页】【打印】【关闭】
核心提示:免征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 有效期限将到2016年9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自2014年9月1日至2017年底,对获得许可在中国境内销售(包括进口)的纯电动以及符合条件的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燃料电池三类新能源汽车,将免征车辆购置税。汽车业界认为,此举将推动新能源汽车产业长远发展,并建议在此期间不要中断补贴政策。“我国曾在2009年针对小排量汽车实施过购置税减半的政策,当时小排量汽车的产销量也因此有所提高,这说明通过减税刺激产业发展是有效果的。”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常务副会长张小虞对《经济参考报》记者表示,现在国家即将采取取消新能源汽车购置税的措施,鼓励效果会比单一的补贴更好。按照国务院关于节能与新能源车产业发展规划,到2020年,纯电动汽车和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生产能力达200万辆,累计产销量要超过500万辆。“可以肯定地说,如果没有这项政策,这个目标很难实现。3年的免税政策给了市场充分的时间,建议与此同时补贴政策不要中断”。
据悉,此前提出的新能源车补贴政策有效期限到2016年,此后阶梯式退出。
北京汽车经济研究会会长张东升说,虽然技术还不成熟,但从环境保护的角度来看,新能源车和传统能源车相比社会效益非常明显。由于现在生产成本较高,技术也还有待突破,处于成长期的新能源汽车产业应该得到国家的大力支持,而减免税收就是最重要的一个方面。免税新政实施后,对坚定汽车行业加大对新能源产品研发投入的信心,加大市场热情有长期的、积极的作用,能推动产业长远发展。
江淮乘用车营销事业部副总经理陶智也对《经济参考报》记者表示,作为开发和销售新能源汽车的一线企业,江淮非常支持这项政策,这将极大地推动新能源汽车的销售。“现在我国有88个重点推进新能源车的城市,这些城市各自都在释放一些地方性政策,国家现在同时给出免购置税的政策,对所有车企而言,无论从市场角度还是从研发角度,都是一大促进,可以说将‘春天’带给了新能源车产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