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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将复制推广自贸区监管创新制度
2014/8/15 16:41:12 来源:中国产业发展研究网 【字体:大 中 小】【收藏本页】【打印】【关闭】
核心提示:海关总署将复制推广自贸区监管创新制度海关复制推广上海自贸试验区监管创新
8月13日海关总署部署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海关监管创新制度复制推广。
今年上半年经海关总署授权,上海海关对外发布了可复制可推广的“集中汇总纳税”、“保税展示交易”、“先入区后报关”等14项制度,近期又出台了5项新的企业管理方面创新制度,形成了“简政集约、通关便利、安全高效”的制度创新经验,并初步释放改革红利。据计显示,1至6月上海自贸试验区新注册企业同比大幅增长10.1倍,企业物流成本降低了10%,进出口总值同比增长10.9%,并且催生了一批新型贸易业态。
上述海关监管创新制度将从8月18日起,在长江经济带的51个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复制推广;9月3日起,在全国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复制推广;9月18日起,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以外的地区复制推广。
据悉,在复制推广前,海关坚持问题导向、市场导向与需求导向相结合,各地海关深入企业开展调研工作,充分听取企业意见建议。反馈显示,全国113个海关特殊监管区域,14项制度总的复制需求率达83%。7月份,天津、重庆、西安等三个海关率先启动了复制推广的试点工作,以测试复制中可能出现的问题。
海关总署署长于广洲表示,制度创新和复制推广是一篇文章的上下篇,二者缺一不可。要像推进制度创新一样推进复制推广工作,让苗圃变森林。
于广洲强调,复制推广并不是简单的模仿照搬,一定要结合实际,一切从实际出发,充分考虑制度的适用性,有条件、按需求的来复制推广。他说,要学习上海自贸试验区尊重主体、自我革命的精神,倾听企业呼声,把降低企业成本、增强企业竞争力、激发市场活力作为改革的出发点和立足点,使改革受到广大企业的欢迎,受到市场的欢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