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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解读《对外援助管理办法》
2014/12/10 15:22:43 来源:中国产业发展研究网 【字体:大 中 小】【收藏本页】【打印】【关闭】
核心提示:商务部解读《对外援助管理办法》中国对外援助的具体方式和金额,一直是外界感觉颇为神秘的部分。现在,这个运行了60多年的“交钥匙”援外模式正式启动了改革进程。商务部长助理张向晨在12月8日的“《对外援助管理办法》解读媒体吹风会”上称,对外援助项目管理体制改革确定的一个原则,就是要“创新管理、优化队伍、规范竞争、落实责任”,这是此次改革的主要思路。
今年11月15日,商务部以部令形式发布《对外援助管理办法》,这是我国在对外援助管理方面颁布的第一个综合性的部门规章。
坦赞铁路是迄今中国最大的援外成套项目之一,1976年7月全部建成移交,是联接东非、中非与南部非洲的运输大动脉
根据12月8日公布的数字,60多年来,中国共向166个国家和国际组织提供了近4000亿元人民币的援助。中国建设了2700多个成套工程项目,这些工程项目很多在当地都是标志性的建筑。此外,中国还派遣了60多万援助人员,培训了近1200万受援国各类人才和专业人员。
中国的援外活动之所以让外界颇感神秘,除了金额和具体项目较少对外公布,过去政府的管理过于细致也是原因之一。
随着中国政府行政体制的改革,以及受援国更为主动的参与,未来双方分工合作的责任和义务将有更为明晰的规定。
援外司副司长俞子荣解释说,援外项目的特点就是当地实施、当地运营、当地受益。
按照此次部令的规定,对外援助项目的实施模式有三种:第一种是传统模式。所谓的“交钥匙”方式,全面地由中方承担项目的组织实施任务,并在建成后移交给受援国政府。第二种是中方与受援方合作组织实施。在双方政府之间的协议基础上,明确中外双方的分工,然后由双方按照协议规定各自承担一部分项目责任。
第三种方式是本土化。随着形势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受援国政府要求从对外援助中不仅仅是得到实实在在的项目,更希望得到能力的提升和参与项目的组织实施,所以对于具备能力的受援方,中方开始试行将援助项目在落实外部监管的基础之上,把项目的组织实施责任转交给受援国政府,发挥受援方的主观能动性。
“这种方式目前已经在周边一些国家开始试行,应该说得到了受援国的普遍欢迎,试行效果很好。”俞子荣说。
“交钥匙”项目也有诸多受援国需要配合的部分。包括,外方需要提供各种基础的项目资料配合中方开展前期的论证和可行性研究;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对方政府要承担比如提供场地、拆迁这些基础性的工作,以及市政配套的条件;在项目建成后,项目移交给受援国政府,受援方要负责后续的运营、保障以及管理。同时,外方也有责任为中方组织实施项目提供便利条件,包括中方物资材料设备的入境、人员的入境居留等同时给予免除税收的待遇。此外,受援国特别是很多发展中国家都面临着安全形势的问题,受援国政府也有责任为中方参与实施的工程技术人员提供必要的安全保障。
中国政府提供对外援助主要采用项目援助的方式,这是中国对外援助的一大特色。按照部令的规定,现在有五种项目类型,包括成套项目,成套项目其实就是各种类型的援外工程项目,提供援助物资的物资项目、技术型的援助项目、人力资源开发和志愿者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