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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部印发《电石生产企业公告管理办法》严控准入
2015/1/9 11:58:00 来源:中国产业发展研究网 【字体:大 中 小】【收藏本页】【打印】【关闭】
核心提示:国际石油价格大幅下降让电石行业受到巨大挑战。8日,工信部紧急出台了《电石生产企业公告管理办法》,业内认为相关措施有助于电石行业度过难关。电石行业面临双重挑战对国际石油价格大幅下降让电石行业受到巨大挑战。8日,工信部紧急出台了《电石生产企业公告管理办法》,业内认为相关措施有助于电石行业度过难关。
电石行业面临双重挑战
对于大部分行业来说,油价下降是件好事。但对于中国电石行业来说,石油价格一跌再却是坏消息。
近年来,中国电石发展速度较快,已成为世界第一生产和消费大国。2013年,世界电石产能约3755万吨,其中中国的产能约占世界的96%。
这意味着,国际油价下跌的冲击几乎全有我国电石行业承担。
不仅如此,电石行业还存在产能过剩。
据中国电石协会统计,2013年新建投产电石产能约700万吨/年,预计2014年至少还会建成投产500万吨/年产能,目前全国电石产能发挥率只有62%,但是全国仍有在建拟建项目产能2千万-3千万吨/年,产能过剩矛盾加剧。
业内人士就此认为,我国电石行业面临着的行业产能过剩和石油价格下跌的双重挑战,必须由主管部门给予及时的引导。
出局企业两年内不得准入
工信部8日发布消息称,为积极贯彻《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精神,工信部印发《电石生产企业公告管理办法》。
《办法》要求,公告企业新增电石产能的,新增产能必须符合《电石行业准入条件》要求,并在装置建成后3个月内提出新增产能准入申请。
《办法》明确,已公告企业经整改仍不符合要求的,工信部将撤销其公告资格,被撤销公告资格的企业2年内不得重新提出公告申请。包括,不能保持符合《电石行业准入条件》要求的;新增或并购未进入公告的产能并未按时提出公告申请的;拒绝接受相关主管部门或受相关部门委托的第三方机构监督检查的。
业内人士认为,相关措施可以缓解电石行业的产能过剩问题,有助于电石价格企稳。龙头企业可以抓住这个机会创新升级,提高盈利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