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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体调整水平为6.5% 养老金新方案惠及1亿多人
2016/9/13 9:11:51 来源:中国产业发展研究网 【字体:大 中 小】【收藏本页】【打印】【关闭】
核心提示:近日,上海、北京、陕西、云南等12个省(区、市)陆续公布养老金调整方案,养老金进入密集调整发放期。在政策铺开后,预计将有8500多万企业退休人员和1700多万机关事业单位近日,上海、北京、陕西、云南等12个省(区、市)陆续公布养老金调整方案,养老金进入密集调整发放期。在政策铺开后,预计将有8500多万企业退休人员和1700多万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受益。
总体调整水平为6.5%
根据人社部、财政部4月15日印发的《关于2016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从2016年1月1日起,为2015年底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提高基本养老金水平,总体调整水平为2015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6.5%左右。
据悉,本次养老金调整,是自2005年以来对退休人员养老金的第12次上调。中国劳动学会副会长苏海南在接受本报采访时表示,涨幅6.5%的确定是“综合考虑退休人员的生活保障、社保基金支付承受能力等多种因素做出的科学合理的决策”。
养老金调整方案的落地,无疑让众多退休人员吃了一颗“定心丸”。那么,养老金调整后到底涨了多少钱?
以北京市企业退休人员为例,养老金调整后,平均每月养老金将提高到3573元,较之前多了218元。
各地已公布的养老金调整方案,普遍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调整办法。广西、云南、辽宁、江苏等地也已明确了养老金发放的时间表,要求在9月底前将养老金发放到退休人员手中。
企事业单位同步调整
笔者了解到,首次实现企业与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同步调整,是本次养老金调整的一大亮点。
2015年1月14日,国务院正式发布《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明确机关事业单位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宣告了养老金“双轨制”的终结。
随着“双轨制”的废除,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养老金,开始与企业按照相同的办法,由国家统一调整。有评论指出,这向建立更加合理的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调整机制迈出了重要一步,这一机制将覆盖全体参保人员。
9月8日,江苏省出台了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方案,要求企业退休人员人均基本养老金调整幅度超过7%,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人均基本养老金调整幅度将控制在5.5%。
对此,苏海南向笔者表示,“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同步调整,幅度大致相当,并如江苏省那样,适当安排企业退休人员退休金增幅稍高一点,有利于改善此前‘双轨制’下二者退休待遇差距过大的状况。”
人社部社会保障研究所所长金维刚则认为,随着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将来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退休人员的养老金待遇差将会逐步缩小。
具体幅度需各地确定
今年的财政预算报告显示,伴随着养老金6.5%的增幅,中央对地方养老金的转移支付也在增加。
养老金上调之后,如何保障各地的当期收支平衡?中国社会保障研究中心主任褚福灵认为,建立一个合理的养老金调整机制,需要遵循保障基本生活、分享发展成果、确保基金可负担等几方面的原则。
部分地区结合本地情况,对养老金发放数额做出了适当调整。如辽宁省总体调整水平为2015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6.75%,高出全国平均水平。
“6.5%左右的调整幅度是指全国总体平均水平,并不意味着每个退休人员都按6.5%增发养老金。”金维刚说,各地区具体的调整幅度,还需要由各地政府出台实施方案来具体确定。(严冰 张鸿腾 雷龚鸣 何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