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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明确扩大对外开放 取消多领域外资准入限制
2016/12/31 9:11:05 来源:中国产业发展研究网 【字体:大 中 小】【收藏本页】【打印】【关闭】
核心提示:国务院总理李克强12月28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国家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推进教育现代化为国家建设提供人才支撑;确定扩大对外开放积极利用外资的政策措施,营造国务院总理李克强12月28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国家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推进教育现代化为国家建设提供人才支撑;确定扩大对外开放积极利用外资的政策措施,营造更加公平便利的市场环境。
会议认为,要毫不动摇坚持对外开放基本国策,按照内外资一视同仁的原则,进一步营造公平竞争环境,推动新一轮高水平对外开放,实现互利共赢。一要修订《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及相关政策法规,鼓励外商更多投资高端、智能、绿色等先进制造业和工业设计、现代物流等生产性服务业。“中国制造2025”战略的政策措施同等适用内外资企业。取消轨道交通设备、摩托车、燃料乙醇、油脂加工等制造业领域外资准入限制,放开会计审计、建筑设计等服务业准入。支持外资以特许经营方式参与能源、水利、环保、市政等基础设施建设运营。二要以深化改革促开放,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推进对外资全面实施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模式,简化外资企业设立、变更等程序,落实内外资统一的注册资本制度,取消外资公司最低注册资本要求,对业务牌照和资质申请实行统一标准、统一时限,缩短海关登记、申领发票等办理时间。各地区各部门不得擅自增加对外资企业的限制。政府采购依法依规平等对待外资企业在中国境内生产的产品。三要允许外资企业参与国家科技项目和标准化工作,同等适用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优惠政策等。持有永久居留证的外籍高层次人才创办科技型企业,与中国公民享受同等待遇。严格保护外资企业知识产权。四要支持中西部地区承接外资产业转移,对鼓励类外商投资可在资金、用地、所得税等方面给予支持和优惠,不断深化中西部对外开放合作。
《经济参考报》记者从日前召开的全国商务工作会议上获悉,2017年在外商投资领域,商务部将着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打造利用外资的“制度高地”。商务部外资司司长唐文弘指出,2017年将持续推进外资管理体制改革,具体包括统一内、外资法律法规,加快推进《外国投资法》立法进程,保持外资政策稳定、透明、可预期等。还将进一步推动各领域开放,鼓励外资更多投向先进制造、高新技术、节能环保和现代服务业领域,进一步缩减自贸试验区负面清单,在外国投资者投资意愿强烈、风险可控的领域加大开放力度。此外,将推动出台新形势下扩大开放利用外资的政策措施,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推动引资引技引智相结合。
中国银行国际金融研究所研究员马曼表示,政府要转变对外商投资的监管方式,提高外资监管服务水平。政府要从审批型改为服务型,注重事中事后监管。未来政府要出台事中事后监管体系建设总体方案,对事中事后监管进行顶层设计,提升外资监管的科学性、规范性和透明度,营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林远孙韶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