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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修订产业目录支持中西部承接外资产业转移
2017/2/24 9:11:04 来源:中国产业发展研究网 【字体:大 中 小】【收藏本页】【打印】【关闭】
核心提示: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17日对外公布《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2017年修订)》,支持中西部地区承接外资产业转移,提升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据介绍,本次目录修订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17日对外公布《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2017年修订)》,支持中西部地区承接外资产业转移,提升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
据介绍,本次目录修订按照适应外资产业转移新趋势、充分发挥地方比较优势、优化利用外资结构、与招商引资实际相结合的原则,总条目共639条,比原目录增加139条。
主要变化包括:一是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在具有农(牧)业优势的省份新增了绿色食品加工、标准化设施蔬菜基地建设等条目,促进农业生产方式转变。二是支持高新适用技术产业发展。在部分省份新增了6代及6代以下TFT—LCD玻璃基板、集成电路制造、智能手机、平板电脑、生物医药等条目,支持电子、医药等产业集聚发展。三是鼓励加快发展服务业。根据地方实际,增加了部分生产性服务业和生活性服务业条目。四是促进劳动密集型产业发展。在具有劳动力优势的省份新增了外向型纺织、服装、家具等条目,推进形成新的外向型产业集群,积极承接东部地区和国际上劳动密集型外资产业转移。五是强化基础设施和产业配套。在部分省份新增了城市公共停车设施、汽车充电设施、公路货运场站设施建设等条目,促进交通物流网络发展。六是适应新形势调整原有条目。对部分条目进行了调整完善,更好地反映地方招商引资实际情况。
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说,随着国际经济环境变化和国内经济结构调整,中西部地区对外开放、吸引外资正面临新的机遇和挑战。修订该目录是积极引导外资更多投向中西部地区的重要举措,必将对促进中西部地区开发开放、增强中西部地区竞争力、更好吸引外资具有重要意义。
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是我国吸引外资的重要区域产业政策,于2000年首次发布,本次是第4次修订。涵盖范围包括中西部地区、东北地区和海南共22个省(区、市)。修订版目录自2017年3月20日起施行。(记者安蓓于佳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