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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山西省电力直接交易工作方案》要点解析
2017/3/21 14:10:09 来源:中国产业发展研究网 【字体:大 中 小】【收藏本页】【打印】【关闭】
核心提示:据《2017年山西省电力直接交易工作方案》显示,山西2017年电力直接交易规模为500亿千瓦时,约占全省工业用电量36%,占全社会用电量30%。山西《关于2017年电力直接交易普通交易工作安排》印发,根据文件内容,普通交易实行月度竞价撮据《2017年山西省电力直接交易工作方案》显示,山西2017年电力直接交易规模为500亿千瓦时,约占全省工业用电量36%,占全社会用电量30%。
山西《关于2017年电力直接交易普通交易工作安排》印发,根据文件内容,普通交易实行月度竞价撮合交易模式,在不突破各自年度申报上限的前提下,市场主体的月度交易电量不设限制,交易电量月清月结。
根据工作安排,每月的21日9:00-15:00为交易时间,市场主体可登陆交易平台进行交易。在本次工作安排中,公示通过的50家售电公司首次参与市场交易,并将代理用户2017年4月-12月的交易电量,同时也将作为偏差电量的清算对象,具体偏差责任由售电公司与发电企业的购售电合同、售电公司与用户的委托协议中协定。
并且,撮合交易实行交易价格申报限制,发电企业最高申报电价为384.6元/兆瓦时,用电企业(含售电公司)最低申报电价为256.5元/兆瓦时。除了交易价格的限制,山西省也如实履行了其不久前发布的《关于对2016年山西电力直接交易违约企业的监管意见》,对违约的企业执行了扣减申报电量的处罚,并在今年的交易工作安排中实行了偏差考核机制,设定了3%的免考核区间,当月度结算电量低于合同电量97%时,按照发电企业上网电价90%结算,对用户的考核措施也将更加严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