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雄安新区8月底前完成“散乱污”企业整治
2017/8/7 9:11:00 来源:中国产业发展研究网 【字体:大 中 小】【收藏本页】【打印】【关闭】
核心提示:新京报讯 (记者郭超)近日,河北省环保厅出台《雄安新区"散乱污"工业企业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要求8月底前全面完成排查清单中的"散乱污"企业整治工作,对清单中的"散新京报讯 (记者郭超)近日,河北省环保厅出台《雄安新区"散乱污"工业企业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要求8月底前全面完成排查清单中的"散乱污"企业整治工作,对清单中的"散乱污"企业将分类施治,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治污无望、群众反映强烈的企业,各县将采取断水、断电等措施予以彻底关停。
"散乱污"企业实施分类治理
据《河北日报》报道,该方案提出,组织雄县、安新、容城三县开展"散乱污"工业企业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全面排查"散乱污"企业分布情况,建立"散乱污"企业数据库,专项行动将对"散乱污"企业,特别是有色冶炼、制鞋、塑料加工、纺织印染、非法养殖、污染物堆放点等规模以下污染企业和环境问题进行严肃查处。
对排查清单中的"散乱污"企业,坚持分类施治,即关停取缔一批、整合搬迁一批、整治改造一批。
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不能稳定达标排放、治理无望、群众反映强烈的"散乱污"企业,各县按照"两断三清"(断水、断电、清除原料、清除产品、清除设备)标准关停取缔。
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不符合当地产业布局规划、未进驻工业园区的规模以下以及长期污染环境的企业,经整合可达到相关要求、符合产业政策的,各县组织发改、住建、环保等部门,结合企业特点,科学规划,实施整合搬迁,进驻相应工业园区。
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当地产业布局规划,未安装污染治理设施、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散乱污"企业,通过限期整治,督促企业在装备工艺、污染治理等方面提升改造,结合可持续和清洁生产的要求,实现稳定达标排放。
将对治理情况开展督导检查
方案明确,雄安新区三县是专项行动实施主体,各有关部门按照生态环境监管职责,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协调联动,促进企业稳定达标排放,确保雄安新区环境安全。
根据方案,河北省环保厅采取抽查和巡查方式开展督导检查,加强对雄安新区"散乱污"企业整治工作的监督检查。各县严格按照方案要求,加强督导检查力度,对发现存在违法行为的企业,依法依规予以严厉打击,严肃处罚,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刑事司法机关,实现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有机结合,对应查未查、隐瞒问题的,及时纠正,督促整改,确定目标任务完成。
新京报记者了解到,目前三县已开展全面排查,对不达标且无法完成环保改造的企业采取取缔等措施,对排放不达标企业下发限期整改通知。
■ 三县举措
容城
染厂造纸厂是检查重点
近日起,容城县公安部门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打击污染环境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对污染新区环境、破坏新区生态的违法犯罪行为坚持"零容忍",全力推进新区环境生态建设。专项行动将持续到9月30日。
专项行动将重点打击服装厂锅炉非法排放废气,染厂、造纸厂非法排放工业废水等违法犯罪行为。容城县城关镇、小里镇、大河镇等服装企业聚集地以及平王乡作为染厂、造纸厂聚集地,是此次专项行动的重点区域。
雄县
对已关停企业"回头看"
日前,雄县"散乱污"企业整治攻坚行动拉开帷幕,重点对全县范围内涉及废旧塑料、印刷、制版等重污染"散乱污"企业和非法排污的涉水企业进行彻底关停取缔。
行动中,雄县对关停取缔类的"散乱污"企业实施"两断三清"(断水、断电、清除原料、清除产品、清除设备)。对环保手续齐全的规模企业,确保实现达标排放。
为确保"散乱污"企业整治攻坚行动落到实处,雄县对已关停的"散乱污"企业定期开展巡查,发现反弹的立即组织联合执法,依法处罚企业责任人。
安新
公安环保部门设点检查
为进一步加强"散乱污"企业整治工作,彻底解决有色金属、针刺毡等行业环境污染问题,安新县制定印发"散乱污"企业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并召开"散乱污"企业专项整治工作推进大会,细化分解整治任务,全力推进此项工作。
开展拉网式排查,核查"散乱污"企业数量,深入了解每家企业情况,建立准确、真实的企业清单。落实网格化环境监管责任,实现全方位、无缝隙整治。
市场监管部门依法暂扣"散乱污"企业营业执照,责令变更登记或注销登记,依法吊销相关企业营业执照。公安、环保部门在县城主要交通路口设立检查站点,对运输有色金属原料、针刺毡及相关行业生产原料的车辆进行检查。对排查出的"散乱污"企业,乡镇政府携同有关职能部门联合实施"两断三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