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北京出台推进养老服务“三十条”
2020/5/27 15:09:55 来源:中国产业发展研究网 【字体:大 中 小】【收藏本页】【打印】【关闭】
核心提示:北京市养老服务行业又迎来一项重要政策和利好。5月22日,北京市《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正式印发,发布养老服务发展北京市养老服务行业又迎来一项重要政策和利好。5月22日,北京市《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正式印发,发布养老服务发展三十条实施方案。
方案提出本市将建立养老服务顾问制度,探索实行“物业服务+养老服务”,支持物业服务企业开展老年供餐、定期巡访等形式多样的养老服务,以及居家养老试点家庭照护床位、减轻养老服务税费负担等。
北京一家养老服务企业负责人向《华夏时报》记者表示,未来他们可以通过和物业公司联手,向社区老年人提供专业化的居家上门服务。
大连华信智慧养老顾问赵智在接受《华夏时报》记者采访时认为,从目前国内各地居家养老实验来看,如何解决老年人对居家上门服务的支付能力是关键问题,他认为未来完全市场化、商业化的居家养老上门服务具有很大的发展空间。
打造无围墙的养老院
“家庭照护床位模式”是居家养老的新模式,“床位”借用的是养老机构里的概念,而“打造无围墙的养老院”可以说是这种服务模式的通俗说法。“家庭照护床位模式”在我国起步较晚,2019年以来才逐渐被一些地方政府和相关政策文件中提到。
2019年民政部下发的民发【2019】88号文中,就明确提出了:“探索设立”家庭照护床位“,完善相关服务、管理、技术等规范以及建设和运营政策,健全上门照护的服务标准与合同范本,让居家老年人享受连续、稳定、专业的养老服务。”
此后,广州、上海、大连和北京相继推出了家庭照护床位试点政策和实践。记者了解到,区别于已有的“呼叫中心服务模式”,“家庭照护床位模式”的主体服务是由一个养老服务企业提供的,而不是由不同的服务商提供不同的服务项目。
以推动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工作为重点,方案提出加快推进社区老年宜居环境建设。制定居家适老化改造激励政策,对居家适老化改造采取阶梯式补贴。到2020年底,基本完成特困供养、低保低收入的高龄和失能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
在构建就近精准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体系方面,方案提出一系列目标:到2022年底,建成街道(乡镇)养老照料中心不少于350家、社区养老服务驿站不少于1200家,并持续提升使用效率。同时,建成不少于1000个农村邻里互助养老服务点。2020—2022年,全市每年培训1万名养老护理员、500名养老服务机构负责人、500名老年社会工作者。到2020年底,基本完成特困供养、低保低收入的高龄和失能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
同时,北京此次出台的养老新政提出,建立养老服务顾问制度,做好服务需求对接,探索实行“物业服务+养老服务”。
“实际上,很多物业公司都是外聘的服务人员如保安、保洁等,至于养老服务,物业公司同样也不具备专业的服务人员和护理人员,需要同专业的养老服务企业联合开展,由他们为社区的老人提供居家上门服务。”大连华信智慧养老顾问赵智说,当然有的物业公司可以根据自身条件为老人提供送餐、家政等上门服务。
赵智表示,“物业服务+养老服务”是居家养老上门服务的一种,目前,国内各地的居家养老上门服务状况还不是很理想,瓶颈在于被服务对象老年人的支付能力问题。国内多数城市的居家养老上门服务有政府财政补贴支持,比如上门理发服务一次收费20元,政府补贴10到15元,但是他认为这种方式不可持续,并且只有少数老人能享受到服务,以大连某区为例,有户籍老人20多万,接受政府补贴的老人只占了两三千人。
扩大集中式居家养老机构试点
北京双桥恭和家园是集中式居家养老机构的雏形。两年多前,国内首个集中式居家养老社区试点项目北京双桥恭和家园,以“产权+服务”的全新居家养老模式亮相。
据了解,恭和家园共有产权模式的最大特点在于,购房者拥有养老房95%的产权,且每间房必须入住一名60周岁以上老人并缴纳3080元/月的服务费。购房者有国家承认的房本,转让、出租、继承都可以。余下的5%产权由乐成养老作为养老运营商永久持有,不得买卖。
2019年10月,恭和家园首批139户家庭的房产证开始发放。产权证全名为“不动产权证书”,标明了权利人、用途、面积、共有份额等法律要件,为自然资源部监制。业内人士认为,此次产权证发放,改变原来行业、市场等对共有产权养老认知,标志着共有产权试点项目具有可推广性。
此次方案中明确提出扩大集中式居家养老机构试点,同时规定集中式居家养老机构应配建养老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餐厅、配套生活服务设施可单独办理市场主体登记手续。
值得一提的是,方案给了“养老社区”一个新的身份,规定经民政部门核定的集中式居家养老试点机构视同养老机构,享受水电气热居民价格和运营补贴,参照居民住宅实行房屋公共维修基金制度。
加大养老服务运营扶持力度
针对养老机构缺人、缺钱的老大难问题,方案明确,将减轻养老服务税费负担。连锁运营的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单体门店享受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社区养老服务机构提供养老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减按90%计入收入总额。非营利性养老机构按规定免征企业所得税。非营利性养老机构建设全额免征土地复垦费等,营利性养老机构减半征收。
同时,加大养老服务运营扶持力度,凡涉及巡视探访、精准帮扶等方面的政府购买养老服务项目,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由社区养老服务机构承担。
方案提出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目标,2020—2022年,每年培训1万名养老护理员、500名养老服务机构负责人、500名老年社会工作者。
对于长期失能老年人购买养老服务的资金困难,人社部于2016年印发了《关于开展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的指导意见》,在河北省承德市、吉林省长春市、上海市、重庆市等15地开展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保险制度主要覆盖试点职工基本医保参保人群,计划利用1到2年时间,探索建立为长期失能人员的基本生活照料和医疗护理提供保障的社会保险制度。
2018年4月,北京市在石景山区启动了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工作,至今已经初步构建了三个体系。此次方案提出,深化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鼓励发展商业性长期护理保险产品。
“目前我们国家发放的退休金中还不包括购买养老服务的款项,主要用来满足老年人的日常生活开支。”赵智表示,各地进行的长期护理保险试点是从医保资金池中划拨付费,一般能够报销80%到90&,这种“只支不收”方式也难以持续,未来公积金制度改革,建议使用渠道拓宽至养老服务购买方向。他认为,未来,完全市场化、商业化的居家养老上门服务具有很大的发展空间。
- 上一篇:老工业基地转型升级支持政策加码
- 下一篇:深圳出台新政支持智能网联汽车发展
-
- 热点资讯
- 24小时
- 周排行
- 月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