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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发布10条措施推动互联网+中医药发展
2020/8/5 11:09:58 来源:中国产业发展研究网 【字体:大 中 小】【收藏本页】【打印】【关闭】
核心提示:从济南市医疗保障局获悉:近日,济南市医保、工信、民政、财政、卫健、市场监管、大数据和残联等8部门联合印发《济南市促进互联网+医保健康服务发展的若干措施》,将利用医保杠杆作从济南市医疗保障局获悉:近日,济南市医保、工信、民政、财政、卫健、市场监管、大数据和残联等8部门联合印发《济南市促进互联网+医保健康服务发展的若干措施》,将利用医保杠杆作用撬动互联网医疗服务,进一步优化群众就医体验,打造健康消费新生态,进而促进互联网经济、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领域、多样化健康服务需求。
打造数字经济实体,济南将培育健康产业平台化发展生态
据悉,济南市将从形成产业集群、打造数据供应链、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发展“互联网+养老+康复+照护”服务、提升医保信息化智能化水平等方面,进一步以互联网优化就医体验,打造健康消费新生态。
该市将鼓励生物医药、医疗器械等企业完善产业链条,形成产业集群。打造智慧数据供应链,以数据流引领物资流、人才流、技术流、资金流,促进数字化转型。开展互联网医疗的医保结算、支付标准、药品网售、分级诊疗、远程会诊、多点执业、线上生态圈接诊等实践探索和应用推广。
支持服务模式创新,济南多种医保服务将实现“互联网+”
济南市医保工作人员介绍:该市基本医疗保险、职工长期护理保险、残疾人康复等政策将为市民提供“组团”待遇。
通过发展“互联网+养老+康复+照护”等服务,为老年人、失能半失能人员、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提供送药、病人转运、帮办代办、网上预约辅助出行、呼叫座席、生活照护、支持性康复、长期护理等市场化服务。
同时,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鼓励医疗机构开展移动诊疗服务并开展医疗扶贫、慢病管理等服务,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将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推动互联网+中医药发展,从药材采购到用药全链条数字化
据介绍,济南将从“互联网交易、健康服务、院内制剂”三个方面推动中医药互联网产业发展。打通中药药材、饮片和配方颗粒等中药全品类交易的商流、物流、资金流和信息流,实现质控、交易、支付、结算和监管的线上一体化服务,建立数字化中医药服务体系。鼓励有条件的单位建设智慧中药房,构建中药智能化生产体系,开展区域性互联网预约、智能缴费、药师审方、药物配送等服务,实现处方流转、在线医保支付、智能煎药和配送上门一体化服务。
同时,将把发展成熟、符合条件的互联网医疗费用及时纳入医保支付。互联网医院运行初期发生的医疗费用实行据实结算,并逐步探索按病种、按人头付费等支付方式。对于线上复诊费、远程会诊费等诊疗费用,由医保经办机构按规定拨付给互联网医院;通过处方流转发生的药品费用,由医保经办机构与药品供应企业直接结算。同时全面加强互联网医院服务管理,建立药品追溯和服务质量评价体系,并将定点互联网医院纳入医保支付平台监管。
“互联网+医保”服务新模式门诊慢病患者将实现网上续方取药
济南市依托“互联网+医保”服务新模式,将慢性病患者的服务由线下转移到线上,逐步实现慢性病患者从线下就诊到线上复诊的分流。“支持互联网医院开展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慢性病互联网预约挂号、复诊、续方、药品配送等服务,符合规定的有关费用纳入医保支付范围,报销政策、支付标准参照互联网医院依托的实体医疗机构执行。”济南市医保局工作人员表示,互联网医院可通过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合作、科室共建、全专科联合门诊、远程诊疗等形式,参与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并为家庭医生团队提供专科化的业务培训和技术指导。
此外,职工个人账户结余资金将可购买商业健康保险,“坚持政府引导、商业化运作,鼓励商业保险公司开发与基本医疗保险相衔接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探索使用医保个人账户结余资金购买商业健康保险办法,实行一网通办、一站式结算,满足多层次健康保障需求。”济南市医保局工作人员介绍,在济南市,互联网医院开具本院(或与实体医疗机构组建的医联体内)经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治疗性医院中药制剂,按规定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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