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海南自贸港运营用进口汽车免税政策落地
2021/3/28 15:09:56 来源:中国产业发展研究网 【字体:大 中 小】【收藏本页】【打印】【关闭】
核心提示:在离岛免税掀起的消费热潮仍在延续,市场开始普遍关注海南自由贸易港下一个新增长点时,一个问号都会摆在面前,单件金额更大的进口免税汽车何时到来?这个问题,在12月29日,终于在离岛免税掀起的消费热潮仍在延续,市场开始普遍关注海南自由贸易港下一个新增长点时,一个问号都会摆在面前,单件金额更大的进口免税汽车何时到来?这个问题,在12月29日,终于有了“一部分”的答案。
12月29日,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对外发布了《关于海南自由贸易港交通工具及游艇“零关税”政策的通知》。这份文件涵盖了游艇、飞机、汽车等交通工具,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其免征进口关税、免征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政策。
不过,这一免税政策,只是针对海南自贸港内合规企业运营用的汽车。至于范围更广,与广大公众生活、消费关联更为紧密的居民用进口汽车是否免税的问题,截至发稿时止,官方尚未有明确说法。
免税再落地
2020年6月,《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正式对外公布。根据《方案》提出的建设思路,2025年,海南自由贸易港将实现“封关运作”,届时海南自由贸易港内将实现“零关税”,从而实现最大限度的对外开放和自由贸易。
而在2025年“封关运作”之前,海南自由贸易港在关税方面,则实施“正面清单”管理制度,被列入正面清单的产品,将享有相应的免税政策。“正面清单动态调整,可以有新产品加上去,当然也会有产品根据市场条件的变化和监管需要拿下来,正面清单决定哪些商品免税。”一位长期在海南投资的央企业务负责人称。
此前,海南的免征关税政策主要集中在两大方面。一是离岛免税购物方面,在正面清单上的商品,在持有离岛有效证明的情况下,在每人每年10万元的额度以内,可以享有免征进口关税的政策。二是专门针对在海南自贸港内“两头在外”的加工型企业,其进口原材料和零部件等,也有“正面清单”,清单上的产品,按照规定,也享有免税政策。
而现在,这一免征进口关税的范围,还在继续扩大。12月30日,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发布《关于海南自由贸易港交通工具及游艇“零关税”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进口汽车,这个单件售价和额度更高的产品,首次进入到“零关税”的领域。
“这个文件其实圣诞节那天就已经签发了,我们都开玩笑说,这是给海南自贸港的圣诞礼物。”前述央企在海南的业务负责人称,“不过,这里的汽车是有严格限定的,不是个人自用,而是企业运营用的进口汽车,能够‘零关税’。”他强调。
限定企业“运营用”
记者掌握的此次《通知》相关的“零关税清单”显示,与汽车相关的“零关税目录”涵盖范围较广,其中既包括30座以上的大型客车、货车及其挂车,也包括9座以下的小客车。从能源动力方面看,既包括传统能源汽车,也包括电动汽车,除此两者以外,混合动力汽车也在其中。
一位在海南自贸港从事多年进车进出口贸易的企业负责人称,这次能够享有“零关税”进口汽车政策的,是在海南自由贸易港注册登记,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业务方面,是从事交通运输、旅游业的企业,政府会有一个企业名单,并不是在海南随便注册一个公司就能以运营用的名义享受进口汽车零关税的政策”。他一再强调,此次的“零关税”政策,是针对的企业运营用进口汽车,“监管部门会严格监管,因为免税力度很大,除了进口关税,进口环节的增值税和消费税也都免了”。
了解到,中央有关部门根据《方案》的精神,将可以享有这一免税政策的企业名单的制定权,下放至海南层面。目前,海南省交通运输、文化旅游、市场监管、海事及民航中南地区管理局等主管部门已会同海南省财政厅、海口海关、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参照海南自由贸易港鼓励类产业目录中交通运输、旅游业相关产业条目,确定有关名单。
“这个名单也肯定是会动态调整的,并不是说,登上名单了,就可以永久享受这个优惠政策的资格了。”前述央企在海南的业务负责人称。目前,海南自由贸易港的有关“正面清单”,也都采用的是“动态调整”的机制。
可以进入内地
“从我们了解的情况看,所有享受这一免税政策交通工具,不管是汽车、飞机还是游艇,都要在监管部门登记备案,并接受监管。”前述央企在海南的业务负责人称,而至于监管这些车辆的部门,他称,“就是海关”。
根据《方案》指出的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方向,海南自由贸易港实施“一线放开,二线管住”的模式。由于海南岛特殊的地理位置和形态,可以形成天然的物理隔离,与内地区隔开来。海关等监管部门,设置关口,进行检查和监管,即可以实现“一线放开,二线管住”,既保障自由贸易港高度开放,又防止走私等情况出现。
因此,在免税政策下,海南自由贸易港和内地的关系,就变得十分微妙。离岛免税购置的货品,需要“离岛”这一限定条件,“两头在外”的加工企业,享有的免税原材料和零部件,不能转卖,更不能进入内地,而此次针对企业运营用交通工具的免税政策,则也包含与“内地”的监管关系。
前述央企在海南的业务负责人称,对于企业运营用汽车和游艇,监管待遇不同。游艇按照规定,只能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内运营,不能进入内地范围;但是,企业运营用的进口汽车不同。“在名单上,符合要求,按照规定进口购买、登记的运营用车辆,在履行完相关手续后,可以进入内地,从事交通运输业务,既包括货运,也包括客运。”他说。
不过,在这一方面,监管部门有更加详细的规定,即要求从事客货运输的业务,至少有“一端”是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内。“要么是始发地,要么是目的地,都不在海南自贸港内,是不可能的。”一位在海南从事交通运输行业的企业人士解释。
而根据《通知》的要求,在内地停留时间每年累计不超过120天,其中从海南自由贸易港到内地“点对点”“即往即返”的客、货车不受天数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