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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生活垃圾减量与分类管理条例》将5月实施
2021/4/22 11:10:10 来源:中国产业发展研究网 【字体:大 中 小】【收藏本页】【打印】【关闭】
核心提示:《济南市生活垃圾减量与分类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5月1日正式实施。为了在《条例》正式实施之前做好准备工作,济南市城管局于4月21日上午组织召开了《济南市生活垃《济南市生活垃圾减量与分类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5月1日正式实施。为了在《条例》正式实施之前做好准备工作,济南市城管局于4月21日上午组织召开了《济南市生活垃圾减量与分类管理条例》专题培训会。
会上,济南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室副主任何修冬对《条例》进行了深入解读。何修冬表示,2018、2019年,《条例》连续两年被列为济南市人大常委会立法调研类项目,2020年被列为立法审议类项目。2020年8月,《济南市生活垃圾减量与分类管理条例(草案)》经济南市人民政府第102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后,提交济南市人大常委会审议。
济南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初次审议后,利用多种媒体渠道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同时在济南市城管局网站、市司法局网站、市人大常委会网站上公开征求意见,在此基础上对草案进行集中修改,形成草案修改稿和审议结果报告。最终《条例》于2020年11月27日获得了山东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批准。
何修冬提出,《条例》坚持节约资源、保护环境,从生态文明建设的高度进行制度设计;同时坚持以人为本、立法为民,从便于实施分类的角度完善管理规定;坚持聚焦问题、抓住重点,从解决实际问题的方面强化制度规范;问题导向、突出重点的原则。具有在制度层面上建立协同治理机制、从流程环节上实行全程分类管理、在措施保障上提升分类管理水平的特点。
据了解,《条例》共八章五十六条,具体为:总则、源头减量、分类投放、分类收集与运输、分类处理与资源化利用、保障措施、法律责任。其中,《条例》对“分类投放”规定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制度,其规定的实行物业管理的小区责任人是物业公司,从法理上进行了梳理,明确指出其直接依据是《民法典》第286条,同时也借鉴了《河北省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的立法经验,《条例》明确规定生活垃圾分类、规范生活垃圾管理体制、加强宣传动员和教育引导、明确责任义务,对要求建立涵盖生产、流通、消费等领域的垃圾减量机制等要求的依据、目的和意义,何主任分别进行了详细的讲解说明。
“生活垃圾减量与分类绝不仅仅是一句口号,每一位市民都要积极承担起这一份责任,相关单位应积极开展活动、大力宣传发动,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推动全社会共同参与。”何修冬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