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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按规定披露减持计划,上交所对热景生物股东予以监管警示
2021/5/29 12:08:59 来源:中国产业发展研究网 【字体:大 中 小】【收藏本页】【打印】【关闭】
核心提示:4月28日,上交所发布监管警示,因未按照规定在15个交易日前预先披露减持计划,上交所对热景生物多位股东予以监管警示。 经查明,热景生物股东深圳市达晨创泰股权投资企业(有限4月28日,上交所发布监管警示,因未按照规定在15个交易日前预先披露减持计划,上交所对热景生物多位股东予以监管警示。
经查明,热景生物股东深圳市达晨创泰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达晨创恒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达晨创瑞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合称达晨系股东)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768.31万股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2.35%。2020年10月10日,达晨系股东披露减持计划,拟在2020年11月2日至2021年4月9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690万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11.094%。截至2021年4月9日,达晨系股东共减持457.33万股,占公司总股本7.35%。减持后上述股东合计持有公司总股本的4.99%,不再是持股5%以上的股东。
2021年4月19日,公司披露公告称,达晨系股东于2021年4月13日至4月15日期间,再次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136.9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20%。
上交所指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问题解答(一)》第5条,持有公司5%以上的股东,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减持股份至低于5%,自持股比例减持至低于5%之日起90日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继续减持的,仍应遵守上交所有关大股东减持的规定。达晨系股东在完成减持计划后,在丧失大股东身份的90日内通过集中竞价减持股份,未按照规定在15个交易日前预先披露减持计划,直至减持完成后才对外公告,违反了科创板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
进入4月,热景生物股价飙升。同花顺数据显示,截至4月28日收盘,该股已从3月31日收盘价42.90元升至216.00元,月内累计涨幅达403.50%。根据公司披露,达晨系股东于13日至15日减持了137万股。从上述时间段股价表现看,12日热景生物放量上涨12.11%;13日,该股以20%的幅度一字涨停,报收69.64元;14日和15日继续涨停。
转自:经济参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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