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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再发文提醒金融消费者:提防以“虚拟货币”为名的非法集资
2021/7/23 12:08:56 来源: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 【字体:大 中 小】【收藏本页】【打印】【关闭】
核心提示:6月3日,海南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人行海口中心支行、海南银保监局、海南省委网信办、海南省公安厅、海南省市场监管局联合发布防范以“虚拟货币”“区块链”名义进行非法集资的风险提示6月3日,海南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人行海口中心支行、海南银保监局、海南省委网信办、海南省公安厅、海南省市场监管局联合发布防范以“虚拟货币”“区块链”名义进行非法集资的风险提示(下称“风险提示公告”),提醒省内广大金融消费者和投资者,应强化风险防范意识,增强风险识别能力,自觉抵制与代币发行及“虚拟货币”相关的非法金融活动。
风险提示公告指出,海南省各金融管理、网信管理、公安及市场监管等部门对“虚拟货币”交易、首次代币发行(ICO)及变相ICO持续保持监管高压,将综合运用现场约谈、行政调查、封停网站、刑事立案等手段予以打击。
本报记者了解到,尽管2018年起海南开放的态度吸引了超过100家加密货币相关行业的入驻,但是自2020年起,海南积极响应《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有关内容,使得一些想落户海南的加密企业断了念想。
“海南早已不是加密货币的天堂。”一位加密平台的创始人向本报记者表示。
海南续此前严监管政策
本报记者注意到,风险提示发布后,海南省人民政府特别发文《以“虚拟货币”为名的非法集资,要提防!》强调,一些不法分子以“虚拟货币”“区块链”“数字资产”等名义,打着“投资返利”“保本保收益”等旗号吸收公众资金,此举违反人民银行等7部门发布的《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涉嫌从事非法金融活动,严重扰乱经济金融秩序。
在此次发布的风险提示公告中特别指出,辖区金融机构和非银行支付机构发现代币发行融资交易违法违规线索的,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省内金融消费者如发现各类ICO变种形态以及通过部署境外服务器继续面向境内居民开展ICO及“虚拟货币”交易业务的组织或个人,可收集和保存相关资料、证据,积极向有关监管部门举报。对其中涉嫌违法犯罪的,可积极向公安机关报案。
根据公告要求,各类金融行业组织应做好政策解读,督促会员单位自觉抵制与代币发行融资交易及“虚拟货币”相关的非法金融活动,远离市场乱象,加强投资者教育,共同维护正常的金融秩序。
海南省持续此前严监管政策。2020年5月15日,海南政府发布了《海南省工业与信息化厅关于严格依法开展区块链相关业务的通知》,该通知要求各企业严格依法依规开展区块链相关业务,严格遵守《中国人民银行中央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工商总局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不得非法从事代币发行融资活动,不得从事法定货币与代币、“虚拟货币”相互之间的兑换业务,不得买卖或作为中央对手方买卖代币或“虚拟货币”,不得为代币或“虚拟货币”提供定价、信息中介等服务。在此次风险提示公告又再次强调相关内容。
据《华夏时报》此前报道,2020年5月9日海南出台《关于印发海南省加快区块链产业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曾提到,支持龙头企业探索数字货币资产交易化平台建设,探索数字化,数字资产确权交易保护,数字货币资产交易方面的标准和技术模式的等政策;与2020年5月15日突然变脸发布的《海南省工业与信息化厅关于关于严格依法开展区块链相关业务的通知》的态度截然不同。
此前海南曾一度成为加密货币开放的代表,吸引了不少加密相关企业落户海南。2019年海南省还发文提出重点发展区块链相关产业。推出“链上海南”计划,比如鼓励政府部门进行链改;还表示要积极向中央申请数字货币研究的“先行先试”。
5月以来,监管政策逐步升级。5月18日,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中国银行业协会以及中国支付清算协会联合发布防范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公告。5月21日,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会议明确指出,打击比特币挖矿和交易行为。6月初,海南省就积极响应相关政策要求,可见海南对虚拟货币继续保持严格态度。
虚拟货币全球进展如何?
在国际上,加密货币正在被越来越多的机构接受。比如谷歌取消2018年禁止加密货币交易所和钱包投放广告的政策;苹果公司正计划招聘有加密货币经验的“替代支付”项目负责人,今年上市的加密交易平台Coinbase此前也在应用程序中加入了Apple Pay的图标。
另外,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正在对SkyBridge和天桥资本(SkyBridge Capital)提交的两份比特币ETF申请进行正式审查,目前全球比特币ETF已经释放了超过10亿美元的全球资金流入,包括中国香港、加拿大以及澳大利亚等地。
就连今年以来几次传出要禁止加密货币交易甚至持币会被判刑的印度,其央行近日也宣布取消禁止银行限制加密货币的通知。
据外媒消息,近日美国得克萨斯州的参议院与众议院均通过了一则承认虚拟货币合法地位的“虚拟货币法案”(Virtual Currency Bill)。据《华夏时报》此前报道,该法案旨在将“虚拟货币”一词列入统一商业法(Uniform Commercial Code),并规范了该州的虚拟货币商业交易。
2021年1月,美国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CFTC)在一份文件中将比特币和其他虚拟货币定义为大宗商品,与原油或小麦的归类一样。
可以看出,全球加密环境目前还算明朗,加密行业体量的增大势必会迎来全球各国的监管与施压。多位加密行业人士表示:“很多时候,监管对加密行业来说是好事,对净化行业环境与推进行业的健康发展是有利的。”
转自:华夏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