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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众在家门口“看中医吃中药”需求基本解决
2021/8/1 15:08:57 来源: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 【字体:大 中 小】【收藏本页】【打印】【关闭】
核心提示:中医药法自2016年12月通过,2017年7月1日起施行,该法的制定实施为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保障。为推动中医药法深入贯彻实施,切实把中医药这一宝贵财富继中医药法自2016年12月通过,2017年7月1日起施行,该法的制定实施为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保障。为推动中医药法深入贯彻实施,切实把中医药这一宝贵财富继承好、发展好、利用好,全国人大常委会开展了中医药法执法检查。本次执法检查,是全国人大常委会首次对中医药领域法律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
6月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医药法实施情况的报告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
报告显示,中医药法实施3年多来,各部门各地方做了大量工作,中医药服务体系逐步健全、服务能力稳步提升,但法律实施中还存在中药材质量安全问题比较突出等问题,需要引起重视并着力解决。对此,建议通过切实加大法律贯彻实施力度、健全中医药服务体系等举措,更好地推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保障人民健康。
15个省份制定地方性中医药法规
中医药法是我国第一部中医药领域的综合性、全局性、基础性法律,是填补我国医药卫生领域法律空白、完善卫生健康制度体系的一部重要法律,也是一部具有鲜明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体现了深厚历史底蕴文化自信的重要法律。
3年多来,这部法律的贯彻实施情况如何?
国务院建立完善了国家中医药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对法律制度、配套政策落实的指导、督促和检查。召开了全国中医药大会,全面部署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工作。各级地方政府将中医药工作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建立本级中医药工作跨部门协调机制,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
国务院有关部门加强协调配合,制定完善配套制度,陆续出台了《中医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等6项配套规定。全国有15个省份制定颁布了地方性中医药法规,为中医药法实施提供了有力支撑。
各级政府将中医药事业发展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十三五”期间,中央财政累计安排地方中医药事业传承与发展补助资金86.06亿元,年均增长17.32%。将符合条件的中成药和中医诊疗项目,按规定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2020年医保目录西药和中成药2800个,其中中成药有1374个,占比49.1%。
报告显示,从执法检查的情况看,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各地方加强顶层设计和统筹谋划、及时制定配套制度、落实保障政策,推动中医药法有效落实。
中医类年总诊疗量达11.6亿人次
从检查的情况看,各部门各地方有力加强中医药法贯彻落实,使得中医药服务体系不断健全,服务能力稳步提升。
目前,覆盖城乡的中医药服务网络基本形成。据统计,截至2019年,全国有中医类医疗机构6.6万个,比2012年增长67.4%,中医类年总诊疗量达11.6亿人次、出院人数达3950多万;
发挥中医药在医改中的独特作用,持续落实分级诊疗制度,27个省份建成了470个区域和省级中医专科联盟,中医医院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建设逐步深化。推动建立符合中医药特点的医保支付政策,14个省份出台了医保支持中医药发展政策,16个省份发布中医优势病种目录;
持续实施基层能力服务工程,98.3%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97.1%的乡镇卫生院、85.9%的社区卫生服务站和71.3%的村卫生室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基本解决了人民群众在家门口“看中医、吃中药”的需求,中医药服务的可及性显著增强。
报告指出,各部门各地方认真组织实施中医药法,推动中医药服务网络不断健全,管理机制不断改革完善,服务能力逐步提升。
报告同时指出了一些不足之处,认为中医药服务体系和服务能力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中医药法第十一、十二、十六、十七条对中医药服务体系和服务能力建设作出了具体规定。检查发现,这些规定在落实落地上还存在短板。对此,报告建议,通过完善体系、强化基层、切实发挥中医药特色,健全中医药服务体系,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
在新冠肺炎防控中发挥重要作用
报告指出,中医药在新冠肺炎防控中发挥了重要作用。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中医药全程参与、深度介入疫情防控工作。
有关方面统筹中西医资源,边救治边总结,优化形成覆盖预防、治疗和康复全过程的中医药方案,创新形成了“有机制、有团队、有措施、有成效”的中西医结合医疗模式。坚持科研攻关与临床救治一体推进,遴选出以“清肺排毒汤”为代表的“三药三方”等中药方药,并实现成果转化,探索形成了以中医药为特色、中西医结合救治患者的系统方案。先后派出5批773人的国家中医医疗队驰援武汉,全系统近5000人奋战在湖北抗疫一线,全国近100家中医医疗机构作为定点医院参与了救治工作。全国确诊病例中医药使用率超过90%,为我国疫情防控取得重大战略成果贡献了中医药力量,成为中国方案的亮点,也是中医药传承精华、守正创新的生动实践。
报告同时指出了一些问题,例如,中医药法第十八条规定了发挥中医药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中的作用,检查了解到,中医药应急工作协调机制还不够完善,信息渠道和中医医疗机构参与应急医疗救治的渠道还不够畅通,中医药第一时间参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还需要更刚性、更具体的制度安排。
针对相关问题,报告给出了有针对性的建议。报告提出,要科学总结和评估中西药在治疗新冠肺炎方面的效果,用科学的方法说明中药在治疗新冠肺炎中的疗效。发挥中医药的整体优势,统筹加强中医药预防重大传染性疾病研究,筛选发布一批诊疗方案和适宜技术、中药品种,为预防治疗传染病、构建人类卫生健康共同体作出新贡献。(记者 蒲晓磊)
转自:法治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