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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2022年债券监管会议传递什么信号?
2022/2/23 12:25:06 来源: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 【字体:大 中 小】【收藏本页】【打印】【关闭】
核心提示:中国证监会18日召开2022年债券监管工作会议(下称:会议)。会议深入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落实2022年证监会系统工作会议安排,总结2021年债券监管工作,分析当前形中国证监会18日召开2022年债券监管工作会议(下称:会议)。会议深入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落实2022年证监会系统工作会议安排,总结2021年债券监管工作,分析当前形势,研究部署2022年债券监管重点工作。
会议指出,面对百年变局和世纪疫情,2021年证监会债券条线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市场化、法治化方向,扎实推进债券市场基础制度建设、风险防范化解、公募REITs试点、债券市场统一执法等工作,交易所债券市场总体保持稳定健康发展。新华财经对本次会议传递的信号做了关键解读。
推进债券市场基础制度建设
本次会议上,证监会提出要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市场化、法治化方向,扎实推进债券市场基础制度建设。近年来,管理层已经发布了多项管理办法,从而推进了债券市场基础制度建设。
比如,2020年7月19日,为贯彻落实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关于推进金融基础设施互联互通的要求,进一步便利债券投资者,促进我国债券市场高质量发展,人民银行、证监会联合发布《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0〕第7号)》,同意银行间与交易所债券市场相关基础设施机构开展互联互通合作。
债券市场基础设施实现互联互通,有利于切实便利债券跨市场发行与交易,促进资金等要素自由流动,形成统一市场和统一价格,为货币政策顺畅传导和宏观调控有效实施奠定坚实基础,也有利于提升我国债券市场基础设施服务水平和效率,推动构建以客户为中心、适度竞争的债券市场基础设施服务体系,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
再如,2020年12月28日,人民银行、国家发改委、证监会联合发布的《公司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下称:“管理方法)”于2021年5月1日实施,该管理方法首次统一了公司信用类债券各环节的信息披露要求。业内各方认为,这对于完善市场约束机制、夯实市场信用基础、增强债市法制建设、助力债市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
“管理方法”是规范和统一公司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标准的重要制度性安排,将进一步推动不同债券市场间的互联互通,有利于提升债券市场信息披露质量和透明度、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强化对相关责任主体的市场化约束,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有助于提升债券市场法治化水平,促进直接融资。
落实债券市场统一执法
当前,我国公司信用类债券主要包括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这三种债券的监管部门和交易场所有所不同。从交易场所看,公司债券在沪深交易所债市上市,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在银行间市场交易,企业债券在交易所市场和银行间市场均可交易。
据证监会18日通报的2021年案件办理情况,重点领域案件类型多样,2021年共办理债券市场违法案件10起,主要表现为虚构利润欺诈发行、为取得企业债发行核准报送虚假材料等。中介机构违法案件上升,涉案主体覆盖多个领域。全年立案调查39起,较去年同期增长一倍以上。涉及会计师事务所28起,证券公司4起、资产评估机构3起,律师事务所2起、银行承销商、评级机构各1起,涵盖首次公开发行、年报审计、并购重组、债券发行、精选层转板等业务环节,2021年证监会首次对银行间债券市场承销银行、评级公司立案调查。
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18日发布2021年度银行间债券市场自律处分汇总情况显示,2021年,经自律处分会议审议,交易商协会依规进行自律处分131家(人)次,涉及山东胜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海城市金财土地房屋投资有限公司、永城煤电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宝塔石化集团有限公司等54家发行人及信用增进机构、6家主承销商、1家会计师事务所、1家评级机构(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3家做市机构、1家资产管理公司、1家期货公司以及64名直接责任人。
从全年来看,银行间债券市场新增立案查处案件、承办监管部门交办案件、自律处分数量较往年均有所增加,“零容忍、严惩戒”的特征突出;新型违规案件有所增多,首次对3家做市机构进行倒量的虚假交易的违规行为予以处分。
交易商协会称,统一执法工作取得积极进展,协会前期移送的案件中, 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4家发行人已由监管部门形成行政处罚决定,自律处分与行政处罚有效衔接。为持续强化银行间债券市场纪律建设,压实各市场主体责任,推动银行间市场高质量发展。
全力防范化解债券违约风险
2021年8月18日,人民银行、发展改革委、财政部、银保监会、证监会和外汇局等六部门联合发布《关于推动公司信用类债券市场改革开放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我国公司信用类债券市场的制度建设和规则统一,作出了全方位的明确和完善。业内人士认为,一系列政策公布和制度完善,将进一步织牢债券市场制度之网,有效防范化解风险,促进债市高质量发展。
其实早在2020年11月21日召开的国务院金融委第四十三次会议上,管理层就在研究规范债券市场发展、维护债券市场稳定工作,并明确提出严厉处罚各种逃废债行为,保护投资人合法权益。
本次会议则强调,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坚持“建制度、不干预、零容忍”,坚持“四个敬畏、一个合力”,更加突出底线思维、精准施策,全力防范化解债券违约风险;更加突出稳中提质,更好服务实体经济发展和国家战略实施。
在对2021年全国两会代表委员建议提案的答复中,如《关于防范化解民营企业信用债风险的提案》,证监会表示,下一步将继续加强与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的监管协调,健全债券信用风险预防预警机制,强化债券信用风险防控合力,稳妥化解债券信用风险。同时,加强债券市场监管执法,进一步落实“零容忍”要求,从严打击债券市场违法违规行为。
全面深化债券发行注册制改革
2020年3月1日,新《证券法》正式实施。企业债券、公司债券率先全面实施注册制。债券发行条件有所放松,但新规对信息披露内容、相关责任人及连带责任人进行了详细规定,发行人和中介机构的信息披露和履职义务更为严格。
本次会议强调,要更加突出公开透明,全面深化债券发行注册制改革和扩大开放;更加突出严监管、零容忍,加快监管转型,进一步健全符合债券市场发展规律和特点的监管制度机制;更加突出系统思维,加强市场建设、基础制度建设、法治供给和科技保障,积极营造良好的市场发展生态,助力宏观经济大盘稳定。
会议最后认为,当前内外部环境更趋复杂严峻,但我国经济稳中向好、长期向好的发展态势没有改变,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具备良好基础。既要增强忧患意识,强化底线思维,又要保持战略定力,勇于担当作为,扎实推动交易所债券市场高质量发展。
转自:新华财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