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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碳关税”或将影响家电出口
2022/4/1 10:15:46 来源:中国电子报 【字体:大 中 小】【收藏本页】【打印】【关闭】
核心提示:近日,欧盟理事会通过了“碳边境调节机制”(CBAM,俗称为“碳关税”),计划首批对水泥、钢铁、电力、铝和化肥行业征收“碳关税”,预计2026年正式实施。家电产业虽不在此次征近日,欧盟理事会通过了“碳边境调节机制”(CBAM,俗称为“碳关税”),计划首批对水泥、钢铁、电力、铝和化肥行业征收“碳关税”,预计2026年正式实施。家电产业虽不在此次征收范围内,但作为终端生产环节受到上游钢、铝等原材料的影响成本上升,且在将来可能被划入扩大征收范围,我国家电企业并非“高枕无忧”,必须积极应对。
会增加出口企业成本
回顾欧盟“碳关税”设置的历程,在2020年通过的《欧洲绿色协议》中,欧盟承诺到2030年,将温室气体排放量较1990年减少55%,到2050年实现碳中和。2021年7月,欧盟委员会首次提出“碳关税”提案,并计划于2023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2022年3月,欧盟理事会宣布,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获得通过,该机制是指在实施国内自身执行严格的气候政策基础上,要求进口或出口的高碳产品缴纳或退还相应的税费或碳配额。
据了解,“碳关税”设置2023—2025年为过渡期。在此期间,进口产品无需缴纳“碳关税”,但进口商需每季度提交包括当季进口产品总量、产品直接和间接碳排放量等信息在内的产品碳足迹报告。2026—2035年起将要求支付碳排放费率并逐年提高。但目前还只是框架性的提议,官方碳价格、欧盟企业获取免费排放配额的退出时间表、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的收入分配方案、出口产品的碳成本退税等关键问题暂未明确。
波士顿咨询(BCG)最新研究深入分析了欧盟“碳关税”对重点行业的经济影响,发现碳关税对行业利润的侵蚀影响可高达40%,而且整个产业链上的企业都将感受到成本增加带来的影响。
业内人士指出,该方案是欧盟碳减排的重要举措,强化碳管理,防止碳转移或碳泄露,加快欧盟及全球碳中和步伐,不排除未来扩大征收范围到更多产品和服务的可能性。
中国是欧盟“碳关税”首批征收5个领域的重要贸易合作方。根据腾讯研究院研究数据,使用进出口数据结合投入产出方法测算,2018年我国出口及进口产品的隐含碳排放就已经分别为15.3亿吨及5.42亿吨,对外贸易隐含碳净出口约占全国总排放量的10.5%,其中出口欧盟隐含碳排放2.7亿吨,占17.6%,而从欧盟进口货物隐含二氧化碳仅为0.31亿吨。
记者采访多位业内人士获悉,我国对外出口的制造业产品大多处于全球产业链中低端,同时考虑到煤电为主的能源结构,我国产品在“碳关税”上不占优势。因此,实施“碳关税”会增加我国出口成本,降低产品的市场竞争能力。
业内人士也指出,发展中国家出现阵痛是必然的过程,中国企业不能对“碳关税”心生抵触,而是要坚定信心、勇于担当,保持定力、积极作为。长期看,我国企业应积极采取行动,加速低碳转型发展,这样,碳边境调节机制对我国影响有望逐步弱化。
将间接波及家电出口
相比传统高耗能行业,家电虽然不是单点耗电最高、环境污染巨大的行业,但却是供应链较长、产品特性复杂、使用范围较广、使用时间较长的行业。虽然“碳关税”首批征收范围没有涉及家电产品,但家电业遭受到间接影响。
奥维云网(AVC)总裁助理兼研究部总经理赵梅梅在接受《中国电子报》记者采访时表示,首批纳入“碳关税”征收行业名单的钢铁、铝等是家电产业的重要上游原材料,碳关税实施后或引起这些产业甚至大宗原材料价格的上行,进而影响家电行业的制造成本。其次,虽然家电行业不在第一批名单之中,但无法保证后续欧盟甚至其他经济体在碳控制措施方面的变数,尤其是家电产业中的空调、冰箱、洗衣机、电热水器等相对耗电量大的家电产品将面临的风险更大。
根据中国机电产品进出口商会家用电器分会的数据,2021年,我国家电产品对欧洲全部(海关口径)出口额为332.9亿美元,同比增长36.2%。“十三五”期间,我国对欧洲出口的年平均增速居于各区域前列,5年平均增速为10.6%。因此,对于我国出口欧盟的家电企业来说,欧盟“碳关税”的实施必然会对出口和经营生产带来重大影响。
暂不论家电产品未来是否会纳入征收范围,钢铁作为家电产品上游原材料,影响也会传导至空调终端生产环节。产业在线研究认为,钢铁作为家用空调及转子压缩机上游原材料,在大宗商品价格上涨之后,成本占比已超过空调成本三成以上。
世界钢铁协会2020年报告数据显示,全球钢铁使用中,家电行业估算使用量约3700万吨。空调及上游转子压缩机行业是其中的用钢大户,主要包括空调室外机箱体和内部结构件用钢,以及空调压缩机用电工钢板等。据产业在线统计,如果按平均每台家用空调大约消耗22千克钢计算,按年产量14490万台,大体估算消费钢材约318.8万吨,在全球家电用钢使用量中占比8.6%左右。因此,国内外供给端都在发力减碳,上游钢材产业成本随着减碳投入增加也将上涨,必会导致下游空调及转子压缩机市场成本抬升。
从竞争层面来看影响更甚。GfK中国家电事业部总监蔡凌在接受《中国电子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对于家电末端制造行业而言,‘碳关税’实施后有可能对中小企业带来更大竞争压力。”
根据过去的经验,欧盟家电能效新标准实施后,我国头部家电企业都能很快适应竞争形势,甚至一些国内领先企业跟进速度比国外企业更快。业内人士认为,我国目前也在推进“双碳”目标,相信国内企业从制造端和技术端能够跟上国际竞争节奏。而长远看更需要重视的是,国内企业在国际市场还需要持续打造品牌,提升品牌定位,提高品牌溢价,减缓市场端依靠成本和价格作为竞争手段的依赖度。
家电企业应该积极应对
尽管目前“碳关税”对于家电业未来的影响还是间接的,但“我国家电出口行业确应更加积极主动”。这是记者在采访中多次听到的观点。
中标能效科技有限公司高级总监刘立波在接受《中国电子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碳关税成本大概率会由我国出口企业和欧盟进口企业分摊。我国家电企业可以从以下几方面来积极应对欧盟碳关税:首先,需要积极跟踪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的政策进展,积极与欧盟进口合作伙伴保持沟通。其次,还需要进一步强化家电产品本身在能效提升、制冷剂替代等减碳特性方面的技术研发。最后,积极开展碳达峰、碳中和工作,例如生产过程碳排放核算、强化绿色供应链管理、引导供应商同步减碳、尝试开展产品碳足迹核算、采取提高能效和采购绿电等减碳措施。
中国电子视像行业协会副秘书长董敏补充指出,一是在制造中系统化地减少总体碳足迹,通过设备、工艺和技术创新实现减排;二是采用绿色材料、可回收材料等,并尽量降低用户功耗;三是通过其他措施实施碳抵消;四是积极探索碳技术(捕集、封存、利用)与碳市场的跨界商业机会。
据记者了解,目前,我国许多家电企业均已制定绿色战略并加快实施“碳中和”。2021年10月,美的集团首次正式发布绿色战略,明确围绕“绿色设计、绿色采购、绿色制造、绿色物流、绿色回收、绿色服务”六大支柱打造全流程绿色产业链,预计在2028年前后做到企业内部直接和间接排放总量的碳达峰,争取2030年绿电占比达到30%。
2021年11月,青岛海尔洗衣机互联工厂成为全球家电行业首个“碳中和”工厂,探索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新模式、新道路。
海信冰箱通过创新发泡技术,减少了温室气体排放。海信还将100英寸激光电视的功耗降到了250瓦左右,而同尺寸液晶电视的功耗则超过了800瓦。
长虹空调在产品设计上坚持3R绿色设计原则,研发0.1℃精确控温、0.1W超低功耗待机、ECO节能、新型风道等节能技术。目前已将产品切换至一级能效,同时全面淘汰低能效产品。
根据联想集团提供的资料,联想内部生产环节采用了在产品材料、再生塑料、产品能效、产品耐用性、产品碳足迹方面打造环保型产品并实现智能生产。例如在个人电脑生产制造基地联宝工厂推广使用的新型低温锡膏技术(LTS)改变了电子产品制造业十几年来的高热量、高能量、高排放的难题。目前低温锡膏已经实现在PC领域的大规模应用,截至2020/21财年,联想已售出2270万台采用新型低温锡膏工艺制造的笔记本电脑,成功减少4740吨二氧化碳排放。
然而,家电产业的低碳努力并非由我国生产商简单决定。中国机电产品进出口商会家用电器分会秘书长周南在接受《中国电子报》记者采访时指出,从出口角度而言,当下我国家电企业大部分还是ODM形式,具备从研发到生产的实力,且具备智能化、数字化建设能力。但低碳发展要同步权衡市场和产业发展实际情况,“大上快上”并不可取。家电产品对于高能效和低碳方面的努力,很多是跟家电出口地消费水平和消费习惯有关,这一点也需要考虑,例如美国用户更习惯使用窗式空调等。
家电行业将加速低碳转型
“碳中和”是全人类的共同价值观,也是当前国际合作的共同话题和主赛道。据了解,在此次欧盟实施“碳关税”之前,2007年,法国提出针对来自美国的进口产品征收“碳关税”。2009年,美国众议院通过征收进口产品“边界调节税”法案。
我国已明确力争于2030年、2060年实现“碳达峰”和“碳中和”目标。即便没有欧盟“碳关税”带来的潜在影响,我国各产业也在持续推动全社会绿色低碳转型。
2007年,中国政府明确提出研究开征环境保护税的改革目标。2013年6月,环境保护税法开始征求意见,并将碳税纳入其中,但由于各界对于是否将二氧化碳纳入环境税征收范围争议不断,碳税最终并未被纳入该法案。2021年7月,我国正式启动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上线交易,但碳税相关政策法规尚未出台。
在今年两会期间,一些代表就提出了“加快研究碳排放税收政策,完善双碳政策法规体系”的提案议案,通过完善碳市场核查机构的监督管理机制,要更广泛地纳入有公信力和专业能力的核查机构,提升碳数据质量,推动中国与国际碳市场机制的接轨。
刘立波具体向记者解释道,国际碳税政策与我国碳减排政策的对接非常复杂,比如“碳交易的显性减碳成本,绿电消纳、能效提高等隐性减碳成本可否扣减,如何扣减”这些问题都需要经过困难的谈判过程。因此,仅从国际环境来说,在哪些领域、什么时间推出碳税政策,还需要进一步深入研究。而对于出口企业来说,国家的碳税制度设计是为了更好地引导企业开展双碳工作,支持企业出口,而不是要增加企业负担。
“征收碳关税只是手段不是目的,引导行业稳步推进减碳全流程的控制是关键,包括成本降低、碳足迹建设、高能效技术创新研发和推广,以及消费端的引导。”蔡凌指出。
“碳中和”的过程就是社会经济发展大转型的过程,也是各产业领域大变革的过程。赵梅梅认为,在这个过程中,“技术为王”将得到最充分的体现,“人才竞争”也将成为关键的成功要素,企业要彻底从市场聚焦、销售聚焦转回技术聚焦和产品聚焦。(记者 卢梦琪)
转自:中国电子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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