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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阳能光热产业急需国民待遇
2009/9/21 22:32:55 来源:中国产业发展研究网 【字体:大 中 小】【收藏本页】【打印】【关闭】
核心提示:太阳能光热产业急需国民待遇日前,正值《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刚刚实施之际,由中国能源研究会、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等联合举办的中国可再生能源发展论坛在北京隆重举行。全国人大代表、皇明太阳能集团董事长黄鸣在会上呼吁,必须加快发展太阳能热利用产业,已经为山九仞,切莫功亏一篑。黄鸣的提醒得到了许多与会专家的关注和认同。中国太阳能热利用专业委员会主任罗振涛强调,中国太阳能光热产业完全是依靠市场化模式发展起来的,对政府和社会只有贡献,没有其他产业存在的诸多问题和负担,只要国家给予政策的扶持,完全具备快速发展、甚至成长为国家支柱产业的条件与基础。
太阳能热利用产业目前在我国可再生能源领域里的地位,黄鸣概括为“七宗最”,即:贡献最大、影响最大、最实用、普及率最高、技术最领先、投入产出比最大、政府及社会负担最轻。
因为拥有完全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中国太阳能光热产业一年顶国外十多年。据《世界可再生能源》杂志统计,截至2004年,欧、美、日等发达国家太阳能集热器累计推广量为1200万平方米。而仅这一年之中,中国的推广量就达1300万平方米。目前中国太阳能热利用装置总保有量占据全球市场的76%,处于绝对的世界霸主地位。中国太阳能产业领军企业皇明“无中生有”,完全创新了中国太阳能产业的技术、制造、营销、管理体系,其市场化推广模式,成为世界各国竞相学习借鉴的样板。
太阳能光热产业投入产出比最大,发展空间非常广阔。截至2005年,我国太阳能热利用装置总保有量为7500万平方米,相当于电力装机容量640万千瓦,相当于2个半葛洲坝水电站,每年可为国家节约标准煤1100万吨。经专家测算,太阳能热利用装置折合发电量为512度/平方米/年,以皇明产品为例,按使用寿命15年计算,太阳能光热折合发电成本仅为0.15元/度,比光伏发电低几十倍,比常规能源发电成本低一倍左右。
虽然拥有诸多优势,但成为成熟的现代化产业,太阳能光热产业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市场化不等于现代化,不能就此认为太阳能热利用已经不再需要任何支持了”,黄鸣说。很多人都没有真正认识到太阳能热利用产业巨大的社会贡献、产业优势和发展前景,以致重视和扶持力度远远不够。何况太阳能光热产业本身也存在一些问题,譬如整个产业规模目前只有年产值约200亿元,但生产企业多达5000家,市场杂乱,品牌度不集中等。
太阳能光热产业的盛衰,将直接影响中国可再生能源产业发展进程。黄鸣呼吁,借《中国可再生能源法》实施的东风,国家和各级政府要从政策、立项、税收、投入等方面,给予太阳能热利用产业以“国民待遇”,并将太阳能热利用产业列入国家可再生能源中近期发展规划和国家高新技术产业重点发展规划,促进其健康快速发展,从而带动整个可再生能源事业健康快速前行,为缓解国家能源危机做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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