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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远被劫货轮巨额赎金或由保险公司埋单
2009/11/28 13:59:07 来源:中国产业发展研究网 【字体:大 中 小】【收藏本页】【打印】【关闭】
核心提示:中远被劫货轮巨额赎金或由保险公司埋单索马里海盗给航运界再出难题
10月20日,位于北京建国门内大街的交通部异常繁忙。让他们牵挂的,是远在印度洋上一艘被海盗劫持的中国货船“德新海”号。
此前一天,中国船东协会确认这艘隶属于中远集团下属公司青岛远洋的大型干散货船,于19日在印度洋被海盗武装劫持,船上有25名中国船员。
这已经是四年来第九起我国船舶被海盗劫持或袭击的事件。
对事件中的受害方 中国远洋集团来说,船员的安全、可能产生的损失是他们最担心的。该公司负责保险理财的一位人士告诉记者,被劫持的货轮已经投保。集团每年为旗下三百多艘船投保的保费预计4000万美元以上。而这艘投入使用不足两年的货船估值在3000万美元以上。据了解,目前亚丁湾水域被劫船只支付赎金平均150万-180万美元之间。
而有专家表示,正是船公司支付赎金给索马里海盗的做法使得后者胃口越来越大,赎金从最初的10万美元左右到2008年乌克兰军火船被索要2000万美元。除了货轮,超级油轮、豪华游艇等都成为海盗的目标。
索马里海盗对亚丁湾乃至印度洋广阔水域的骚扰令国际航运业增加了不确定性。事实上,正是无组织的状态造成了制度缺失,从而导致交易成本高昂。一方面是1991年索马里内乱以来国家陷入无政府状态,一方面是打击海盗的各主权国家面临着一种“囚徒困境”——确保海上运输安全某种程度上属于全球公共品,各国都想搭便车造成公共品供应不足。
作为一种古老职业的海盗,早在古罗马时期就被西塞罗称为“人类的敌人”。两个多世纪前西方殖民过程中曾经视海盗为合法存在者。这也是人们熟知的加勒比海盗的黄金时代。而20世纪以来,“海盗罪”已成为国际法中的一种严重罪行。海盗职业的“复兴”某种程度上也表明关于打击海盗的国际制度亟须做出重新安排。
毫无疑问,中国与非洲的贸易、中国自身的石油运输畅通都需要海上通道的安全。相关利益方共同谈判解决索马里海盗问题应该尽快提上议事日程。
巨额赎金谁埋单
虽然货轮被劫持,令中远集团庆幸的是该船已经投保。中国远洋集团旗下航运公司负责保险理财的一位负责人告诉记者,集团旗下三百多艘船都买了两重保险,包括船舶险和船东责任险。
该负责人指出,船舶险是保障船舶财产价值的,船东责任险则是对船员的安全进行保障。如果海盗劫持了船舶,所造成的损失应当由保险公司来承担。船公司通常按照船舶估值来进行一年的投保。
“我们最大的船,一年的保费约50万美金。”该负责人称,中远集团一年为旗下三百多艘船投保花费预计在4000万美元以上,仅中远集运一家航运公司一年的保费就达2000多万美元。“有个数据,去年全国大小船舶投保的金额在25亿人民币。”上述负责人称。
中远历年的巨额投入,终于“派上用场”。
记者从公开资料了解到,被劫持的货轮“德新海”号由江南造船厂所造,系该厂百年船坞旧址建造的最后一艘船。“德新海”为7.6万吨散货船,2007年12月28日下水,2008年交付中远集团。
这样一艘7.6万吨的新船,目前的市场估值约在3300万美元左右,合同造价很可能更高。2008年6月中海集团与江南船厂也签订了八艘同吨位的船型,每艘造价高达5350万美元。
资深老船长、山东海丰前任总经理王荣亮认为,像这类新船,价值很高,弃船的可能性很小,中远极可能选择交付赎金以求人船平安归来。据悉,2008年9月17日,中外运香港公司的一艘货船就曾被索马里海盗劫持,最终交付赎金才获脱身。
实际上,船公司交付的赎金,并不是船公司掏的,而基本上都是从保险公司腰包中掏出。“国际上有种说法,赎金属于非法,船公司若选择交赎金,所造成的损失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前述中远集团保险理财部负责人表示,可实际情况是若船公司弃船,保险公司所赔付的船舶价值要远高于海盗勒索的赎金,“所以保险公司通常私下协商以赎金换船”。
“我们的船买国内国外保险的都有,基本上按照船舶注册地来购买。”前述中远集团保险理财部负责人告诉记者,在国内注册的船舶都是在国内购买保险。“德新海”号属于在中国注册,则其保障交由中国保险公司负责。
此番“德新海”号出事,是由国内哪个保险公司负责?
王荣亮告诉记者,目前国内做船舶险、船东责任险的保险公司没几个,有 中国人保公司、大地保险、平安以及一些小型的保险公司等,但后来大地和平安都相继退出,中国人保几乎垄断了这一市场。“国内老牌的、大型的船公司,一般选择中国人保公司。”王荣亮说。
对这次可能的赎金支付是否由中国人保负责,中远内部多位人士均表示不知情。20日,记者就此向人保方面相关负责人多方求证,均没有得到正面回应。
拷问应急机制
或许,此时探究巨额赎金问题还有点早。
中国船东协会副会长许贵斌当天在接受本报记者电话采访时表示,“目前海盗还没有提出索要赎金的要求。”
对此,中国现代国际关系研究院反恐研究中心助理研究员徐飞彪向本报解释道:“现在距离‘德新海’轮被劫持并没有多少时间,正是国际护航舰队进行密集搜救和密集打击的一个阶段。同时,事发地点离开索马里海岸约1000海里,海盗也需要时间转移船只和被劫持人员。如果现在提出要求,很容易暴露自己的藏身地点。”
路透社20日的报道也透露,“索马里海盗告诉路透社,这艘船可能被带往海盗据点哈拉代雷或霍比亚。”
虽然索马里海盗尚未提出索赔要求,但徐飞彪认为,对索马里海盗来说经济要求还是最主要的。他说,与东南亚地区制造“幽灵船”的海盗相比,“索马里海盗相对比较‘厚道’,只要得到赎金,被劫持人员的人身安全不会有太大问题。今年以来,索马里海盗共劫持了300多名人质,其中有4人被杀(主要由于反抗),这个比例相对较低。”
目前中国在亚丁湾的护航舰队正兼程赶往事发地点。与此同时,许贵斌告诉本报:“政府部门正在就情况展开调查,并积极采取一些措施”,20日整个下午,交通部海上搜救中心及相关部门都在开会,探讨应急方案。
据许贵斌透露,目前在交通部忙碌的众人,各自有分工。如中远集团与船东协会密切联系,搜集各方面的信息,在第一时间向交通部报告,交通部的海上搜救中心则主导处理这类突发事件。“解决方案也是由交通部去制定的”许贵斌表示政府正就情况展开调查,并积极采取一些措施。
在徐飞彪看来,如果中国政府能出面协调各方关系,将有助于事件的解决。他认为,无论如何“人的生命是第一位”的。针对越来越频繁的海盗威胁,有人提出是否应该由国家制定安全长效机制。
“安全长效机制的制定,政府主管部门实际能发挥的作用极其有限。”交通部水运科研所副主任罗洪波接受记者采访时认为,在广袤的远洋海域执行政府所谓的保障安全的措施,实际上作用极其有限,一方面管不及,另一方面没法管,还不如各船公司制定自己的远洋航行安全保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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