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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东自贸区内贸易料难惠及我国铅出口
2009/11/28 12:36:44 来源:中国产业发展研究网 【字体:大 中 小】【收藏本页】【打印】【关闭】
核心提示:中—东自贸区内贸易料难惠及我国铅出口第十五届东南亚国家联盟(东盟)峰会及东盟与对话国系列峰会在泰国华欣闭幕。 按照《中国-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近日,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就将建立。 中国和东盟国家7000余种商品将实现零关税,并将实质性地开放服务贸易市场,这将进一步加强区域内的经济联系。
国内铅行业人士对此十分关注,一是目前伦强内弱的铅价格局中,一旦精炼铅10%的出口关税有条件的调整对全球铅供需变化产生较大影响;二是中-东自贸区相关商品关税调整目录何时出台。
就此笔者致电商务部,基于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设的初衷是,中国从中获益30%至40%,东盟国家从中获益60%至70%,最好的可能性是通过东盟对中国的贸易顺差来吸引东盟,达到经济共赢、政治互信的综合目的。 另一方面东盟国家与我国的贸易量占我国总贸易量的比重不是很大。
关税互惠的着力点是进口关税方面,且7千多种商品的范围将全面考虑双方的产业分工和行业对接情况,至于相关商品目录公布无具体进程表。
此前市场揣测的精炼铅在一定范围内无关税出口实现可能性较低郑重声明: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文章仅为传播更多信息之目的,如有侵权行为,请第一时间联系我们修改或删除,邮箱:cidr@chinaidr.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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