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乳品安全新标准特点
2009/12/1 20:39:07 来源:中国产业发展研究网 【字体:大 中 小】【收藏本页】【打印】【关闭】
核心提示:乳品安全新标准特点行业协会起草,并在11月22日前征集各界反馈。此次的安全标准无疑将给我国纷繁复杂的乳制品行业又一次带来大洗牌的契机。为此,记者采访了天津市奶办相关负责人,为市民解读安全标准的看点,让市民能够明明白白喝牛奶。
鲜牛奶纯牛奶有了区分
市奶办负责人介绍:在这次新国标中规定,巴氏杀菌乳、灭菌乳(即常见的利乐包装牛奶)在标识上将使用不小于产品名称字号,分别标注鲜牛奶/乳和纯牛奶/乳,这样就将二者严格区分了。因为巴氏杀菌温度没有那么高,因此对牛奶中的维生素保留得更多。也就是说,今后,巴氏奶将被称为鲜牛奶,而更常见的普通常温奶只能标注为纯牛奶。
正是2004年年底颁布的强制性国家标准《食品标签国家标准实施指南》,即坊间所谓禁鲜令中规定,巴氏杀菌乳不得在包装上出现鲜字样。而这一点,曾一度给众多巴氏奶企业造成冲击,巴氏奶就此被束缚,无法发挥其以鲜见长的特点。而新规定中关于标识上的严格区分,对直接由鲜奶加工成的巴氏奶企业有明显利好趋势,这也意味着,一直困扰巴氏奶企业的禁鲜令基本解除了。
此外,根据新标准,以后国家对于液态奶的原料生鲜奶的质量规定将更加严格。新规中不仅首次对收奶环节的农药残留和兽药残留检测作了规定,还对生鲜奶体细胞含量标准首次做出每毫升不得超过100万个的明确规定。也就是说,今后奶企从奶农手中收购原料奶将更加严格。
人乳化母乳化不再提及
走访了几家大型超市看到,如今市场上各品牌奶粉的外包装上,可爱婴儿或母爱满溢的孕妇形象比比皆是,以此吸引更多顾客的目光。以后,这些形象将会销声匿迹了。新标准对婴儿配方食品的包装提出新要求,明确规定产品包装标签上不能有婴儿和妇女的形象,
也不得使用人乳化母乳化或近似术语表述,产品指导说明中还应对不当配制和使用不当可能引起的健康危害给予警示说明。
以后,婴儿配方食品要标明这样一句话:对于0至6月的婴儿最理想的食品是母乳,在母乳不足或无母乳时可食用本产品。日后,乳品包装也将迎来一次大变脸。该负责人说。
奶中蛋白质过高会伤肾
蛋白质含量太低会造成营养不充分,但蛋白质含量太高也不利于婴幼儿吸收,反而加重肾脏负担。市奶办负责人表示,在《婴儿配方食品》新标准的意见稿中,明确规定了婴儿奶粉中蛋白质的上限。以前只有含量下限,现在新国标有了上限,婴儿奶粉相较以前将更加安全可靠,也可以让父母放心购买。
据介绍,目前中国各种乳品质量安全相关的标准共160余项,而此次新标准将重新整合为三大类75项,分为产品标准17项、生产规范2项、检验方法标准56项,其中涉及婴幼儿食品的标准就达到35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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