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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护教育公平从反对有偿家教做起
2009/12/16 5:14:23 来源:中国产业发展研究网 【字体:大 中 小】【收藏本页】【打印】【关闭】
核心提示:维护教育公平从反对有偿家教做起同样是由国家财政提供收入和待遇保障的群体,如果教师可以合法地从事有偿家教,那么,公务员是不是也可以合法地兼职经商,或者为社会提供“有偿公务服务”呢?
几经修改的《山东省义务教育条例》近日获山东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条例》明确规定,“在职教师不得从事各种有偿补习活动”,情节严重的将受到处分。
《山东省义务教育条例》在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期间,关于禁止有偿家教的规定引起了广泛的争议。如今,正式通过的《条例》保留了禁止有偿家教的条款,从法律层面为争议暂时画上了句号,但社会层面的争议显然并未终结。
此前,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浙江省义务教育条例》,将草案中“教师在工作日期间不得从事有偿家教”,改为“教师应当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自觉抵制有偿家教”。浙江的《条例》草案曾被认为是给教师从事有偿家教开了一道口子(教师工作日以外可以从事有偿家教),修改稿虽然未能像山东的《条例》那样明确禁止有偿家教,但反对有偿家教的态度也是十分明确的。
从根本上讲,教师职业天然地、内在地要求教师全身心投入教学工作,而不能有“余力”去从事有偿家教,否则将有负于教书育人的责任。从这个角度反对有偿家教,其理由最具“政治正确性”,也最有说服力。除此之外,还可以从驳论的角度,对支持有偿家教者提出的理由进行辨析,以证明其不合情理、不能成立。
一种较普遍的意见认为,有偿家教是应试教育的产物,只要应试教育的大环境不变,对有偿家教的社会需求就会继续存在,有偿家教就不可能从根本上加以禁止。改变应试教育的一个有效途径,就是推进义务教育的公平性和均衡化,而在职家教向一部分学生提供有偿家教,必将造成“富学生多学、穷学生少学”的不公平局面,加剧义务教育资源供应的非均衡状态。学校、教师、学生家长若真是反对应试教育,理当从反对有偿家教、维护义务教育的公平性做起。
另一种很有代表性的意见认为,学生在课堂上没学好,花钱请课外家教补课(姑且认为课外家教不是在职教师),并没有影响本班的教学秩序,也能对学习有帮助,有何不可?这个理由也是不能成立的。学生在本班任课教师那里未能获得应有的教益,在此情况下,如果允许课外家教给这个孩子有偿补课,一方面使学生及家长放弃了对本班任课教师的要求,使他们养成对请课外家教的依赖;另一方面,也在客观上减轻了本班任课教师的责任和压力,使他们无需对学习跟不上的学生予以特别的关照。正确的做法是,教师必须对班上每个学生的成绩全面负责,包括无偿为成绩跟不上的学生补课,而不能让课外家教来替自己分担对学生的责任。
还有人认为,长期以来教师收入偏低,适当从事有偿家教可以对此有所弥补。其实,一个地方教师的收入水平,与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大体是一致的,在那些教师有很多机会从事有偿家教的地方,教师的收入实际上未必比别的职业“偏低”多少。更何况,目前各地都在逐步落实《义务教育法》关于“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应当不低于当地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的规定,教师的收入正在向公务员看齐,有些地方甚至开始出现“报考教师竞争堪比公务员”、“3000人竞争88个教师岗位,超公务员报考”的喜人局面。如果教师再以收入偏低作为从事有偿家教的理由,就怎么也说不过去了。
想想看,同样是由国家财政提供收入和待遇保障的群体,如果教师可以合法地从事有偿家教,那么,公务员是不是也可以合法地兼职经商,或者为社会提供“有偿公务服务”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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