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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家民企获准介入国家石油战略储备
2010/5/31 14:14:22 来源:中国产业发展研究网 【字体:大 中 小】【收藏本页】【打印】【关闭】
核心提示:六家民企获准介入国家石油战略储备中国产业发展研究网讯:6家民营企业首次获准介入国家石油战略储备,这是政府有关部门落实“新36条”首个具有实质性的有效成果。国内石油战略储备一直备受各界关注。作为世界第二大石油消费国和进口国,我国超过50%以上的对外依存度,这使战略储备成为保障能源安全极为重要的举措。
从2003年起,我国启动了国家战略石油储备基地建设,首批选址沿海的镇海、舟山、黄岛、大连。5年后,这四大基地建成并运行,可容纳1200万吨原油。而二期石油战略储备建设,已从2009年启动。值得关注的是,占国内石油零售半壁江山的民营企业,被以“对其监管存在很大难度”而一直被挡在国家战略石油储备的大门之外。而相反,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行情,资讯,评论)三大国企从一开始就参与了国家石油战略储备项目,并由国家投资进行石油储备建设。
统计数据显示,目前,民营石油批发企业占国内石油批发企业总数的35%,拥有石油储备能力已经达到3000万吨。其中,1000万吨可用做石油战略储备,2000万吨可用做石油商业储备。作为国内两大民营石油商会之一,中商石油委更是积极向党中央、国务院反映民营企业的诉求,并于2008年11月和2009年4月,直接向温家宝总理和李克强副总理提交了《关于加大进口石油建立国家能源战略储备机制的报告》,建议“把民间闲置油库纳入战略石油储备之中,减少国家资本投资,防止重复建设。”该报告得到了国务院领导的亲笔批示。
对国务院领导的批示,国家能源局、国家石油储备中心高度重视,积极落实,并在去年初对整个民营石油领域进行了调研,从北到南考察了70多家有实力的民营企业。
2010年5月14日,在北京国际招标中心,有8家民营企业通过资格认证脱颖而出,入围国家石油战略储备初选。而经过最终竞标,舟山金润石化有限公司、烟台港集团有限公司等6家企业中标,成为国家石油战略储备指定机构,并将承担国家储油任务。
据悉,这次入围的8家民营石油企业,都拥有油库和码头,其中最大的油库81万吨,最少的油库也在13万吨以上。而依据相关规定,承担国家石油战略储备的企业,除必须具备一定规模的码头、10万吨以上油库以外,还必须达到每个储罐容量在1万立方米。
在国外,欧美、日韩等经济发达国家,通常把石油储备分为两种形式:一是战略储备;二是商业储存。前者是石油国家出资进行,后者是由企业自行承担。
根据国家石油战略储备建设进程,四大石油储备基地建成后,再加上全国石油系统内部21天进口量的商用石油储备能力,其总的石油储备能力可达30天原油进口量。实际上,我国石油战略储备水平还远未达到90天用量的平均线。张国宝近期对外表示,中国应利用全球能源需求下降的时机,鼓励企业用闲置的商业库容增加石油储备。
资料显示,2000年-2009年我国原油消费量由2.41亿吨上升到3.88亿吨,年均增长6.78%。原油净进口量由2000年的5969万吨上升至2009年的1.99亿吨,其对外依存度也由2000年的24.8%上升到2009年的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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