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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建议我国禁止一切烟草广告、促销及赞助
2010/10/21 16:01:54 来源:中国产业发展研究网 【字体:大 中 小】【收藏本页】【打印】【关闭】
核心提示:专家建议我国禁止一切烟草广告、促销及赞助为了解烟草广告,特别是变相烟草广告的现状及其影响,新探健康发展研究中心与复旦大学公共卫生学院及新闻学院联合,以中华牌卷烟为例,调查研究烟草间接广告在上海的情况。
上海复旦大学新闻学院王帆博士的报告揭示了当前上海烟草行业的广告传播策略呈现从商业走向“公益”、从直接走向间接、从广告走向公关的特点和趋势。
新探中心龙军副主任医师的发言揭示了我国隐性烟草广告的现状,指出迫于显性烟草广告空间受到压缩的形势,烟草业转而采用隐性广告推销产品,以展示品牌、假名慈善、冠名赞助等形式大搞烟草营销。这些隐性广告不但充斥于一些新兴媒体,也存在于《烟草广告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明令禁止的五类媒体和四类公共场所。类似“爱我中华”的隐性广告使某些烟草品牌深入人心,引诱年轻人加入吸烟者的队伍,达到其商业宣传的目的。
出席会议的专家针对目前控烟履约的紧迫形势,就加强我国烟草广告立法问题展开讨论。专家支持新探中心致信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希望修改后的《办法》明文禁止一切烟草广告、促销和赞助,将三者并列实施监管。建议直接引用WHO《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第1条“术语的使用”中的表述来定义烟草广告、促销和赞助;建议将《烟草广告管理暂行办法》更名为《禁止烟草广告暂行办法》,明确禁止烟草广告、促销和赞助为实施监管的三个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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