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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HO烟草控制框架公约》中国态度
2010/11/11 16:12:11 来源:中国产业发展研究网 【字体:大 中 小】【收藏本页】【打印】【关闭】
核心提示:《WHO烟草控制框架公约》中国态度中国产业发展研究网讯 《WHO烟草控制框架公约》是全球性控烟条约,至今已有171个国家加入。我国于2003年11月10日签署《公约》,并于2005年8月28日获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2006年1月9日,《公约》在中国正式生效。《公约》第8 条至第13 条要求各缔约国对履应该行其义务进行必要的有效的立法、实施、行政或其他措施,并应酌情为其实施直接或通过有关国际机构开展相互合作。但有关部门至今尚未就烟草控制进行相应的立法或采取相应的措施。
新探健康发展研究中心吴宜群副主任进一步表示,《对策研究》的出台则更令中国的履约行动与当初的承诺南辕北辙。她认为,《对策研究》多处强调烟草是中国重要的支柱产业,回避烟草每年致百万人死亡的事实,而以发展经济为借口,继续为扩大烟草生产制造舆论;同时,《对策研究》中强调吸烟是人类的基本嗜好,也是吸烟者的基本权利。以维护吸烟者基本权利为借口,淡化吸烟成瘾性和致命性,且反对控烟立法;其三,《对策研究》反复声称,要继续推进卷烟产品的降焦减害工作,呼吁“中国烟草乃至世界烟草应该联合起来,在科技创新、产品工艺、降焦减害等方面加强合作交流,形成合力,共同应对控烟运动的严峻挑战”,这其实是用“降焦减害”的口号模糊公众视线,误导公众,也是对《公约》的公开抵制;此外,《对策研究》极力反对在卷烟包装上印刷健康警示图片,且对于《公约》要求在生效5年内全面禁止烟草广告、促销和赞助的要求,《对策研究》声称不需作出相应行动,这都是以消极不作为的方式违约,是缔约国对其承担的国际法律义务的违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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