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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一年家电节能补贴细则全部出台
2012/6/6 10:25:18 来源:中国产业发展研究网 【字体:大 中 小】【收藏本页】【打印】【关闭】
核心提示:我国一年家电节能补贴细则全部出台100亿度电,相当于大亚湾核电基地年发电量的1/4,相当于超过50亿元的经济效益,可以至少创造1000亿元GDP按照1度电10元GDP折算.
日前,国家能源局下发《关于加强风电并网和消纳工作有关要求的通知》,规范产业发展。能源局分别对地方管理部门、电网企业、风电企业三大主体提出明确要求,涉及风电运行管理、并网调度、项目建设、规划衔接等方面。
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副理事长孟宪淦说:“过去,我们强调装机规模,现在更注重质量和发电效益。可再生能源替代是国家长期战略,是能源技术储备。在我看来,规模宁可少一些,质量应该放在第一位。”
与“十一五”发展思路不同,“十二五”我国风电将更重视规划和区域布局,在电力负荷中心发展风电,强调风电发展的有效性和经济性。“年初的能源工作会议就为风电发展定好基调,能源局接连下发多个文件规范风电发展。”孟宪淦说。
利用小时低地区严控新增项目
并网接入与市场消纳制约风电健康发展,导致电力供应和需求失衡。这一旧有问题一直伴随风电发展。
国家发改委能源所高级顾问周凤起说:“在其背后,有多种原因。例如,电源与电网规划不协调,地方政府出于利益诉求未按规划审批项目,市场消纳能力不足等。”
在这种发展格局下,国家监管部门需要加强规划研究、监管和约束。
周凤起认为:“风电发展不能盲目,不是越多会越好,前提是做好规划。每年拟核准规划、项目分配、电网企业补偿、电力调度、调峰电源建设等问题都需要细致考虑,谨防粗放发展,否则受损的是整个风电行业。”
在上述通知中,能源局向各地发改委明示:“风电并网运行情况将作为新安排风电开发规模和项目布局的重要参考指标,风电利用小时数明显偏低的地区不得进一步扩大建设规模。”
此前,国家能源局已下发《关于规范风电开发建设管理有关要求的通知》,要求各地应集中清理规划外项目,严控弃风量达20%以上的风电基地上马新项目。
对于电网企业,能源局要求其把保障风电优先上网作为电力运行管理的重要内容,采取有效措施缓解夜间负荷低谷时段风电并网运行困难。
能源局强调:“电网企业要科学安排风电场运行,采取技术措施确保风电特许权项目的并网运行和所发电量的全额收购,不得限制特许权项目和国家能源主管部门批复的示范项目的出力。”
对于风电企业,能源局要求在做好风能资源评价、风电场选址、设备选型等前提下,要重视并网条件的论证和电力市场的研究,深化风电场建设的可行性研究工作。
此外,合理安排项目建设进度,协调好风电项目开发与配套电网建设进度。高度重视风电场运行管理工作,提高风电功率预测预报水平,积极开拓风电的用电市场,不断提高风电建设和运行管理水平,共同促进风电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集中与分散并重”
“十二五”时期,风电产业将改变单一发展大型风电基地的模式,走集中与分散并重的路子,发展低风速风场,鼓励分散接入电网。
孟宪淦说:“风电具有随机性、间歇性和反调峰特点,不适用于大规模集中开发。新能源开发要改变过去大基地、大电站发展方式,重点发展分布式能源系统,向电力负荷中心靠近。”
“十一五”期间,国家规划建设八大千万千瓦级风电基地,分别位于吉林、蒙西、蒙东、甘肃、江苏等地。但从风电实际运行看,上述风电基地利用小时数均低于1900小时,经济性差。
根据本报记者了解,能源局已经着手研究分布式能源管理办法,并征求相关意见,以此减少新能源对电网系统的压力。
能源局在上述通知中也提出,“鼓励风能资源丰富地区开展采用蓄热电锅炉、各类储能技术等促进风电就地消纳的试点和示范工作,加快建立风电场与供热、高载能等大电力用户和电力系统的协调运行机制。 ”
目前,能源局已经下发“十二五”第二批风电拟核准项目,共1676万千瓦。从项目布局来看,风电向“三北”以外的地区倾斜。“一些风能资源稍差但并网条件好,利用小时数高的地区可以优先发展。”周凤起说。
但从根本上说,“解决新能源发展的障碍,在于理顺电力体制。弃风、弃电不是正常的现象,政府需要做制度改革。现在,大家寄希望于可再生发电的配额制、分布式发电等政策,解决上网和市场消纳问题。但这些问题不仅是一纸文件就能解决,需政府下定决心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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