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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国内天然气价格改革试点有望进一步推进
2013/1/5 10:52:20 来源:中国产业发展研究网 【字体:大 中 小】【收藏本页】【打印】【关闭】
核心提示:2013年国内天然气价格改革试点有望进一步推进2012年以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多次强调,新成品油定价机制有望“择机出台”。市场人士普遍认为国际油价和国内通胀较低的时候,是新机制出台的良好时机。
中国产业发展研究网认为,新机制可能呈现三种形态:涨跌4%幅度不变,调价周期缩短为10个工作日;涨跌4%幅度不变,调价周期缩短为10个工作日,三地参考原油现货中的辛塔替换为阿曼;取消涨跌4%的调价界限,调价周期硬性规定为10个工作日。李彦说,不管是哪种模式,调价周期缩短势在必行。
在各界的期盼之下,预计成品油定价新机制将于2013年面世。
厦门大学中国能源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强认为,从长远来看,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改革,应与成品油流通市场的改革同步推进。在通过价格信号引导合理消费的同时,通过打破相对垄断、形成一个竞争更加充分的市场,在竞争中倒逼炼油企业降低成本,使价格进入更合理的区间。
在天然气领域,《天然气发展“十二五”规划》提出,完善天然气价格形成机制,研究建立上中下游价格联动机制。
中国产业发展研究网认为,2013年国内天然气价格改革试点有望进一步推进,对于门站价采用市场净回值法,下游采取上下游联动机制。林伯强也预测,2013年天然气价格改革试点将扩大或推向全国。
未来天然气终端销售价格可能随着采购成本变化而变化,即天然气出厂价格上涨、中游门站价及下游终端销售价格会做出相应的调整。
此外,煤价并轨良机已经来临。发展改革委已就2013年煤炭产运需衔接定调,核心政策包括三点:首次取消煤炭重点合同;首次放开铁路运力配置;继续完善煤电联动机制。同时,发展改革委牵头起草的《关于取消重点合同 推进电煤价格并轨》的报告已上报国务院。另外,就2013年煤电合同谈判,发展改革委已就《深化煤炭市场化改革 做好煤炭产运需衔接工作指导意见》征求意见。
据业内人士透露,取消重点合同后,煤矿企业和用户企业不分所有制和隶属关系,可以公平自主衔接订货,优质优价?同时,国家不再规定哪些是重点行业和重点保障领域。
对于煤价并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能源经济与发展战略研究中心副主任姜鑫民表示,从市场化角度来看,煤价有必要进一步放开?但在煤价市场化的同时,下游电力市场的改革也需要跟上?电价也要有弹性,实现煤电价格联动。
并轨后电煤整体市场价格水平会降低,介于市场煤价格和合同煤价之间?对于煤炭企业来说,煤价并轨之后,煤企不再需要通过合同煤向下游用户让利?另一方面,如果煤企不需要廉价出售合同煤,那么也就不必过多提高商品煤售价以抵消合同煤的损失。
对于本来合同煤比例小,或者根本没有合同煤的中小电厂来说,如果整体煤价不再走高,电厂受影响也不大?电煤的市场化也有利于电力行业的良性竞争。
不过,在目前电价无法实现市场化的情况下,真正的电煤市场化改革依然步履维艰?虽然并轨后的全面市场化有利于煤价回归合理水平,也会进一步推动煤电联动的进程,但煤电联动是一个漫长的过程,短期很难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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