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或将回来
2014/4/24 10:35:37 来源:中国产业发展研究网 【字体:大 中 小】【收藏本页】【打印】【关闭】
核心提示: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或将回来目前,我国已成为全球第二大炼油国。但是,随着石油炼制工业原油加工量的不断增加和原油品质的劣质化,导致污染物排放量居高不下,区域性大气、水污染问题日趋明显。为统一规范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环保部制定了相关标准,现该标准正在公开征求意见。环保部在近日发布《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以下简称标准)编制说明表示,目前我国的原油一次加工能力已从2000年的2.76亿吨增加到2012年的5.75亿吨,成为仅次于美国的全球第二大炼油国。截至2012年年底,我国原油一次加工能力为5.75亿吨/年,较2011年增加3500万吨/年,同比增加6.5%。同时,随着中外合资大炼厂项目的投产,外资在华的炼油权益能力将大幅上升。
编制说明透露,由于近十年石油炼制工业规模的发展主要是保障国民经济需求的“满足供给型发展”,在炼油企业总体加工流程上与国外先进水平差距较大,生产清洁产品的二次加工生产装置的能力相对较小。车用汽油、车用柴油质量与先进水平相差较多。中国石油所属炼油企业在1999年重组前多数归中国石化总公司管理,其清洁生产水平与现中石化企业相差不大;中海油是新建炼油企业,其清洁生产水平可以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延长集团炼油企业水平相对较差;“总体来讲,加氢裂化、加氢处理占比较低,车用燃料中烯烃、芳烃比例较高。“编制说明说。
环保部表示,随着石油炼制工业原油加工量的不断增加和原油品质的劣质化,导致污染物排放量居高不下,区域性大气、水污染问题日趋明显。长三角、珠三角和京津冀地区等城市群大气污染呈现明显的区域特征,挥发性有机物、SO2、NOX的污染问题尚未得到有效控制;石油炼制工业较发达的辽河、海河、长江、黄河、珠江流域,渤海、黄海、东海、北部湾近海的水污染控制也趋于紧迫。
2013年9月10日,国务院发布了《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其中要求,石油炼制企业的催化裂化装置要实施脱硫;在石化、有机化工等行业实施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在石化行业开展“泄漏检测与修复”技术改造。限时完成加油站、储油库、油罐车的油气回收治理,在原油成品油码头积极开展油气回收治理。
石油炼制工业1997年开始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1998年开始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主要控制水污染物中的pH值、石油类、COD、挥发酚;大气污染物中烟尘、SO2。近年来我国水污染物和大气污染物排放不断增加,江、河、湖、泊的富营养化,酸雨污染和有毒有害有机物的污染日益严重,区域性大气、水体污染问题日趋明显。此外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与发达国家和地区相比差距较大,两标准规定的污染物种类和限值已不能满足当前环保工作需要,制定适合石油炼制工业特点的污染物排放标准迫在眉睫。
编制说明认为,预计到2020年经济总量将在2000年基础上翻两翻。要达到中等发达国家的经济水平,原油需求量将达到每人平均0.5吨。随着我国石油工业的发展和原油的劣质化,预计随着炼油企业规模和原油加工量的增加至2020年原油加工量约6.5亿吨。由此可见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将越来越严重。
郑重声明: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文章仅为传播更多信息之目的,如有侵权行为,请第一时间联系我们修改或删除,邮箱:cidr@chinaidr.com。 -
- 直达16个行业
- 热点资讯
- 24小时
- 周排行
- 月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