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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大能源进口通道开启混合所有制改革
2014/6/6 9:44:35 来源:中国产业发展研究网 【字体:大 中 小】【收藏本页】【打印】【关闭】
核心提示:第四大能源进口通道开启混合所有制改革继中石油将西气东输一线、二线及相关资产挂牌出售后,中国第四大能源进口通道吹响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冲锋号。大智慧通讯社独家获悉,中石油管道资产整合、混合所有制改革进一步扩容。中石油控股的中缅油气管道广西境内天然气管道,亦将引入投资主体,目前已经确定引入广西国资委旗下投资集团公司,共同成立合资公司运营该部分管道。
这意味着中石油管道资产整合将进一步加强,同时也标志着已有的中石油天然气进口管道将全部推行混合所有制。
广西国资委一位官员5月26日对大智慧通讯社透露,广西投资集团就上述中缅管道的合作事宜已经和中石油方面进行磋商成立管道合资公司,未来共同开展管道相关业务的合作,包括但可能不限于中缅油气管道广西段。
对于广西投资集团和中石油成立的合资公司股份情况,该名官员表示具体情况并未知晓,需咨询广西投资集团。
大智慧通讯社对此事向中石油集团进行咨询,中石油方面对此表示“非常惊讶”,并就上述合作之事正进一步向中石油具体业务部门进行核实。
中缅油气管道广西境内的混合所有制改革事宜,被认为是中石油管道资产整合扩容,也意味着中石油已有的天然气进口管道将全面推行混合所有制改革。
今年4月17日,中石油董事长周吉平主持召开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会上就明确了中石油部分管道资产整合方案。
5月12日,中石油宣布拟以西气东输管道分公司管理的与西气东输一、二线相关的资产及负债,以及管道建设项目经理部核算的与西气东输二线相关的资产及负债出资设立东部管道公司,并通过产权交易所公开转让东部管道公司100%股权。
业内专家的观点称,中石油管道资产整合目前的趋势是在资本运作层面进行多元化,而具体的运营估计仍将会是中石油或其他相关业务部门;包括中石油东部管到公司在内的资产比较优秀,完全脱离中石油并不实际,并且分拆出一个管道公司的时机也并不成熟。
专家们表示,目前分拆管道公司比不分拆可能更好,按照油气管网向第三方市场主体开放的政策,目前国家对油气管网的监管体系并不完善,分拆之后反而会导致各自为阵的现象。
中缅油气管道是继中亚油气管道、中俄原油管道、海上通道之后的中国第四大能源进口通道。中缅原油管道的起点位于缅甸西海岸的马德岛,天然气管道起点在皎漂港。这条管道每年能向国内输送120亿立方米天然气,而原油管道的设计能力则为2200万吨/年。
2013年9月30日,中缅天然气管道全线贯通,开始输气。海上进口原油和缅甸天然气资源可以绕过马六甲海峡输送至国内。
按照中国石油集团与缅甸方面签署的中缅原油管道权利与义务协议,中石油作为控股方的东南亚原油管道有限公司,享有对中缅原油管道的特许经营权,负责中缅原油管道建设运营等。
广西投资集团为广西国资委旗下公司,是广西重要的投融资主体和国有资产经营实体,2013年资产总额717亿元,营业收入527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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