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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汽车将建全国统一目录 地方保护正在破局
2014/6/13 9:42:56 来源:中国产业发展研究网 【字体:大 中 小】【收藏本页】【打印】【关闭】
核心提示:新能源汽车将建全国统一目录 地方保护正在破局地方目录或取消 新能源汽车发展再提速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副秘书长许艳华日前透露,目前工业和信息化部正有计划清理地方保护政策,建立全国统一的新能源汽车发展目录,地方原则上不再设立独立的发展目录。
专家表示,废止新能源汽车地方目录,将有利于形成统一的全国市场。而给予国内新能源汽车企业平等的市场地位,将加速我国新能源汽车的市场化进程。
建立全国统一目录
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在北京召开新能源汽车推广会议,邀请39个新能源汽车推广示范城市或区域的负责人共同商讨新能源汽车的推广意见。据了解,此次会议的主要议题之一就是清理地方保护。
许艳华表示,政策出台的时间并不确定,这是一个相当复杂的过程,各地情况不一样,新能源汽车推广有地区差异,不是简单发个文件就能解决问题。现在惟一能确定的政策方向是:建立全国统一的新能源汽车发展目录,地方原则上不再设立独立的发展目录。
据了解,在目前全国40家新能源汽车试点应用城市或区域中,北京和上海最先推出“地方目录”。以北京为例,《北京市示范应用新能源小客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审核备案管理细则》显示,在当地政府认定的能享受地方补贴的新能源产品中,并不包括插电式混合动力车型。因此,荣威550PlugIn、比亚迪秦等车型未能入围北京市的目录。而上海2012年11月开始实施的《电动乘用车运行安全与维护保障技术规范》也通过设置相关技术标准把不少非本地汽车企业排除在外。
针对新能源汽车推广中一些城市设置地方目录,中汽协秘书长董扬认为,目前已设置地方目录的城市应逐步取消目录的设置。
事实上,相关部委曾对“地方目录”的做法有过明确的整改意见。今年1月底,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科技部和国家发改委四部委下发的《关于支持沈阳、长春等城市或区域开展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的通知》中提出:不得设置或变相设置障碍限制采购外地品牌新能源汽车,如设置地方标准、地方性车型目录等,对已经施行的应尽快整改。
国家863“节能与新能源汽车”重大项目监理咨询专家组组长王秉刚表示,在2011-2012年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和示范工作中,少数城市出现的地方保护倾向受到了批评。为了防止再次出现这种倾向,财政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及国家发改委于2013年9月联合发布的《关于继续开展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的通知》特别规定,各城市在推广工作中,不能制定带有地方保护性质的政策,外地车辆不得少于30%。但是地方保护倾向还是出现了,一些城市出台的新能源汽车推广“地方目录”规定了与国家不尽相同的技术要求,还规定了繁琐的申请、检测等程序。这些规定主要是为了有利于本地产品的推广,为有竞争力的外地产品设置障碍。这种做法不利于我国新能源汽车的发展,也未必对本地的产品发展有好处。
据了解,面对压力,上海对新能源汽车的地方保护政策已经开始松动。除对特斯拉免费发放牌照外,比亚迪双模电动车秦,北汽、奇瑞、江淮等外地品牌多款纯电动车也进入到上海市的补贴试点范围。上海市经信委副主任马静表示,只要进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名单的新能源汽车,进入上海市场一律可获“免费沪牌”。
地方保护正在破局
今年3月,国务院副总理马凯在深圳召开的全国新能源汽车推广现场办公会上特别提出,地方保护严重阻碍了电动汽车发展,不符合市场精神,不利于汽车生产企业发展,也不利于消费者获得优质产品,必须给予清除。
据了解,自2009年我国推广新能源汽车以来,一些示范推广试点城市先后推出地方准入标准:如上海要求新能源汽车要在6秒以内加速到每小时50公里,百公里耗电要低于15度;深圳则要求入标的电动汽车续航里程须不低于300公里。
针对地方保护政策,今年1月底,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科技部和国家发改委四部委发布的《关于继续开展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的通知》明确提出治理地方保护主义的措施:各地推广应用的车辆中,外地品牌数量不得低于30%。
知名汽车评论员张志勇认为,相对充电设施缺乏,地方保护主义才是我国新能源汽车发展的更大障碍。许多地方出于当地经济发展的考虑,排斥外地品牌的新能源汽车产品进入当地市场,不给上牌、不给享受补贴等。
张志勇表示,因为地方保护,有实力的新能源汽车企业的产品不能进入所有的国家批准的试点城市,没有实力的新能源汽车企业即使因为地方政策的倾斜,仍然不能生产出更有竞争力的产品。这样不仅使得新能源汽车市场的产销规模无法扩大,各个新能源汽车企业也背负沉重的投入成本。
王秉刚认为,狭隘的地方保护不利于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的整体发展,也未必有利于地方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发展。应该按照公平竞争的原则,为国内自主研发的有竞争力的产品提供更多发展机会,共同促进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快速成长,参与国际竞争。
中汽协统计数据显示,2014年一季度,国内新能源汽车共销售6853辆,同比增长120%。其中,纯电动汽车生产4095辆,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销售2758辆。无论是纯电动汽车还是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2014年一季度销量均大幅增长。
张志勇表示,2014年一季度新能源汽车市场的翻倍式增长,是在地方保护主义稍稍有一些松动的情况下取得的成绩。如果将市场上所有的地方保护主义全部去除,我国新能源汽车市场的发展空间无可限量。
地方热情高涨
业内认为,虽然存在一定的地方保护,但地方政府发展新能源汽车的热情很高,关于新能源汽车的扶持政策不断出台,我国新能源汽车市场化正在加速。
武汉通过的补贴政策规定,新能源汽车免收城市道路桥梁隧道车辆通行费,可免费在指定公共充电设施场所充电,在市内行驶时不受尾号限制。另外,单位或个人购买使用新能源汽车,武汉市按国家补贴标准给予1∶1的地方配套补贴。
西安市通过的《西安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实施方案》也明确,从今年起西安将对购买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的单位和个人,参照国家财政补助标准,按照1:1给予配套补助。此外,今后两年中,西安新增出租车将全部使用新能源汽车,在公务车中也率先使用新能源汽车。
江苏省发布的《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意见》成为首个发布细则的新能源汽车推广城市群,此前,南京、常州、苏州、南通、盐城、扬州等6个城市作为整体区域入选了国家新能源汽车推广示范区域。据悉,江苏省将按照中央财政补贴标准的40%对购置新能源汽车进行补贴,地方财政的补贴力度则不低于60%。
北京市新能源汽车发展促进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北京市规划委员会正就新建小区的充电桩问题进行研究,“规定新建小区配充电桩的停车位要占到18%,用电方面也需要提前预留”。在公共领域,今年内北京市将完成1000个公用快充电桩的建设,覆盖中心城区和近郊。
《上海市鼓励购买和使用新能源汽车暂行办法》指出,对消费者购买新能源汽车,在中央财政补助基础上,根据上海市新能源汽车登记车型目录有关信息和上海市确定的补助标准,上海市再给予财政补助。由新能源汽车生产厂商按照扣除中央和本市财政补助后的价格,将新能源汽车销售给消费者。另外,政策还规定,消费者购买新能源汽车用于非营运的,上海市免费发放专用牌照。
上述各个城市或区域发布的新能源补贴政策囊括了各自的新能源汽车推广目标、新能源汽车补贴标准、税收优惠、号牌政策等,不仅落地性强,支持力度也是空前。业内认为,尽管各地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不断出台和推广力度不断增大,但是真正打开私人消费市场仍需在新能源汽车使用相关配套设施以及终端市场等多方面发力,以确保新能源汽车使用的“最后一公里”落到实处。此外,必须打破地方保护,改变新能源汽车市场被碎片化分割的局面,让新能源汽车产品自由流通、充分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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