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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销商违规售带牌新能源汽车 不合规要受罚
2014/10/13 19:02:55 来源:中国产业发展研究网 【字体:大 中 小】【收藏本页】【打印】【关闭】
核心提示:经销商违规售带牌新能源汽车 不合规要受罚资料图
租号牌、打假官司、买背户车、车辆挂靠……自2010年底北京实行小客车指标调控政策以来,一些人为了“指标”,想出的办法可谓是五花八门。而随着新能源汽车的开售,市场上也有企业开始叫卖“带牌照的新能源车”:多花1.5万元,就能使用号牌15年。
调查发现,这几家售卖“带牌新能源车”的经销商为庞大集团下属公司,其中一家店面的工作人员自称上半年已卖出200辆“带牌新能源车”。北京市交通委相关工作人员表示,根据《<北京市小客车数量调控暂行规定>实施细则》等法规,新能源车也属于调控范围,车辆号牌不允许买卖和租赁,这种采取4S店出车、租车公司出牌照、消费者出钱购买的方式,属于变相的“以租代售”,涉嫌违规,“相关合同文本,是没有法律效应的。”
年初北京开售新能源车,市民李先生也想买一辆,但他名下已有一辆轿车,没了摇号购车资格。
多方打听后,李先生得知一家公司卖“带牌的新能源车”,不仅没摇到号的人可以买,无在京购车资格的人也可以买。
“就是在购车款的基础上,多交1.5万元,号牌就能用15年。”李先生说,签完合同后,他拿到了新车钥匙,虽然这辆车挂的是某公司的营运牌照,除了需要一年一检比较麻烦,还没碰到特别棘手的问题。
加1.5万买来“带牌车”
李先生的这辆新能源车型号是北汽E150EV,从3月份买来,已经开了半年。
李先生说,自己名下还有辆轿车,因为家里不够用,才想着再去买一辆。为了买车,他也曾咨询过二手车贩子和一些4S店,租一个汽油车号牌,别人给他开价15年6万。
因觉得价格太高,他又四处打听,得知一家名为“庞大五方桥店”的经销商正销售“带牌新能源车”。李先生咨询时被告知,不管有没有摇号资格,只要多花1.5万元,都可以买到带牌的新能源车。
相较于汽油车6万元15年的“高价”,李先生觉得1.5万元更值。
在交了9.68万购车款及1.5万元“牌照钱”后,李先生与这家公司签订《新能源汽车买卖合同》、《车辆交换书》及《过户期限证明》,开走了这辆北汽E150EV。
“我买的这辆车是营运车牌,出卖人为北京冀东广龙物流有限公司,使用性质为营运”。李先生说,车辆行驶证显示,这辆车属于北京冀东广龙物流有限公司,相当于自己买了辆“背户”车。
李先生称,虽然自己也觉得不合法,跟公司签的合同遇到纠纷时,法律也不承认,但这件事是双方共同担责任,卖车的公司不怕,自己就钻个空子。
设部门负责“带牌车”理赔
9月28日,记者前往庞大五方桥店,向销售人员表明自己无在京摇号资格,但想买一辆新能源车。对此,这名销售员表示“没有问题,我们有带牌的新能源汽车,只需要多花1.5万元。”
销售人员称,新能源车他们仅有北汽的E150EV一款,售价9.68万元,带车牌再加价1.5万元。销售员的介绍与李先生一致,称所带车牌是公司户,不是个人户,购买这辆车使用的是公司牌照,车主可以使用15年,中间不允许更换到其他新能源车上。15年以后,公司强制收回牌照。
这名销售员介绍,他们共有庞大小红门、庞大五方桥、庞大来广营三家店面能提供“带牌新能源车”,这三家店同属庞大集团。
记者以在京无摇号资格的顾客身份咨询时,这三家经销商的店员均表示,在他们店内可以多花1.5万元买到“带牌新能源车”,车辆号牌能让车主使用15年。在此期间不能换车,号牌不能给其他人使用,但是中间因个人原因可以放弃使用牌照,公司有权收回。
有销售人员称,购车及保险业务都是现场一同办理,公司有专门的管理理赔的部门,如果车辆有碰撞或车祸等情况,走完保险理赔程序后,保险公司会将理赔款先打到公司账上,车主携带相关证件及合同到公司领钱即可,“相比正常理赔,只多了一个程序。”
“面向无摇号资格者销售”
其中一家经销商的销售人员称,从今年1月份开始,截至9月份,卖了差不多有500辆新能源车了,“这里面没有摇号资质的,有200多辆。”该销售员还明确表示,未缴纳够五年社保、自己名下已有车等无摇号购车资格的个人或者企业,是他们的主要销售对象。
别人购车都要靠运气摇号等指标,庞大集团旗下这几家公司动辄数百个的新能源车购车指标又从何而来?
该销售员称,庞大集团下有租车公司、物流公司、修车公司等50多家公司,这些公司很多有租赁资质,可以拿到“牌照”。“我们卖车的时候签的合同里,出卖人显示北京冀东广龙物流有限公司,这家公司是庞大下属的公司,有汽车租赁经营资质。”他说,冀东广龙物流只是其中一家公司,这些公司申请到的牌照不可能全部拿来租赁,用不完的就拿来让同集团旗下的4S店以租代售,“这也算公司的一笔不小的收入,卖了200多辆‘带牌车’,至少多盈利200多万吧。”
记者查询发现,北京冀东广龙物流有限责任公司确实取得了汽车租赁经营资格。也就意味着该公司可以向有关部门申请汽车牌照,经营汽车租赁业务。
汽车租赁方式一般有几种?多家租赁企业介绍,有短租、长租、融资租赁三种主要方式。
神州租车工作人员称,短租是3个月以下的,按照小时、天或者月计费。长租是三个月以上,费用根据车型定价,月租金约在3000元左右,如果租期超过一年,会适当优惠。
而融资租赁针对的是正在摇号的“准车主”群体,即已获得摇号资格,但还未摇到号者。
这名工作人员介绍,融资租赁的车都是二手车,租车公司与客户签1-2年的合同,租车期间先预付全部车款的50%,剩余车款以后按月支付。“其实有点像贷款买房”,如果签订合同期限内客户还未摇到号,公司可根据客户的意愿折旧再收回或者车主自行解决。
“长租、短租及融资租赁签署的都是租赁合同,肯定不会是买卖合同。”神州租车的工作人员说道。
售“带牌车”为变相“以租代售”
租车公司签的是租赁合同,庞大集团旗下的这几家4S店签的是买卖合同,那这种销售“带牌车”的形式符合当前汽车指标调控的相关规定吗?
北京市交通运输管理局租车处的工作人员表示,签订《新能源汽车买卖合同》销售“带牌车”的方式,则肯定不合规。
记者多次咨询后,北京市交通委12328热线工作人员10月9日回复称,新能源车号牌不允许买卖且不允许租赁。
该工作人员解释称,租车是签署租赁合同,不产生资产转移,记者提到的这种经销商出车、租车公司出牌照、消费者出钱的方式,属于变相的“以租代售”,知情者可向有关部门举报。
而据《〈北京市小客车数量调控暂行规定〉实施细则》相关条款规定,指标确认通知书只能由指标所有人本人使用,对于买卖、变相买卖、出租或者出借小客车配置指标确认通知书或小客车更新指标确认通知书的,由指标管理机构收回已取得的配置或更新指标、三年内不受理该申请人提出的指标申请。
同时,交通委对汽车经销商“背车”、“以租代售”、“租车牌”等行为,也有明确的处罚规定。如2011年12月16日下发的《关于汽车经销商开展诚信服务经营活动的通告》中第四条:一经发现汽车经销商利用指标“背车”、“以租代售”、“租车牌”等行为,将对其采取暂停指标通知书的使用,情节严重的收回其已取得的指标通知书,触犯法律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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