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商务部:电商平台改规则须7天前通知
2014/12/31 14:08:16 来源:中国产业发展研究网 【字体:大 中 小】【收藏本页】【打印】【关闭】
核心提示: 12月30日消息,从商务部获悉,《网络零售第三方平台交易规则制定程序规定(试行)》(后文简称《交易规则》)已于2014年12月1日经过商务部审议通过,现予发布12月30日消息,从商务部获悉,《网络零售第三方平台交易规则制定程序规定(试行)》(后文简称《交易规则》)已于2014年12月1日经过商务部审议通过,现予发布,并将于2015年4月1日起施行。
据了解,《网络零售第三方平台交易规则制定程序规定(试行)》中明确规定了,特别需要注意的有以下几点
网络零售第三方平台经营者应在交易规则实施七日内自行登录网络零售第三方平台交易规则备案系统,提交本规定所列交易规则、征求的公众意见及意见答复处理情况;
网络零售第三方平台经营者应当按照利益相关方的要求,在收到申请之日起七日内以合理方式对交易规则作出说明;
网络零售第三方平台经营者制定或修改的交易规则,应当在网站主页面醒目位置公开征求意见,并应采取合理措施确保交易规则的利益相关方及时、充分知晓并表达意见,通过合理方式公开收到的意见及答复处理意见,征求意见的时间不得少于七日。
同时,《交易规则》还指出,网络零售第三方平台经营者应当主动采取合理的方式保障利益相关方全面、方便地了解所实施的交易规则的内容,并提请其注意有关免除或限制网络零售第三方平台经营者或者利益相关方责任的内容。
郑重声明: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文章仅为传播更多信息之目的,如有侵权行为,请第一时间联系我们修改或删除,邮箱:cidr@chinaidr.com。 -
- 直达16个行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