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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工装备行业规范条件正式出台
2015/1/4 15:33:11 来源:中国产业发展研究网 【字体:大 中 小】【收藏本页】【打印】【关闭】
核心提示:2014年12月31日,工信部正式发布《海洋工程装备(平台类)行业规范条件》。
公告称,发布《海洋工程装备(平台类)行业规范条件》是为进一步加强海洋工程装备行业管理,大力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结构调整,促进转型升级,引导海洋工程装备生产企业持续健康发展。
此次规范条件中的海工平台主要是指海上移动式作业与生产装备与设施,主要包括自升式平台、柱稳式(半潜)式平台、坐底式平台、水面(船式/驳船)式平台等。
和船舶行业规范条件不同的是,海洋工程装备(平台类)行业规范条件更强调技术创新与质量控制、项目管理。
据业内人士表示,此次出台海工行业规范规范条件,主要为进一步加强海工行业管理,化解产能过剩矛盾,加快结构调整,提升技术水平,促进转型升级,引导海工装备工业持续健康发展。
附:海洋工程装备(平台类)行业规范条件
一、总则
(一)为进一步加强海洋工程装备行业管理,大力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结构调整,促进转型升级,引导海洋工程装备生产企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产业政策和行业规划,制定本规范条件。
(二)国家鼓励企业做优做强,提高海洋工程装备设计制造能力、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加强技术和管理创新,提升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管理水平,提高资源利用率和降低能源消耗。
(三)国家对符合本规范条件的海洋工程装备(平台类)(以下简称海工平台)生产企业实行公告管理,企业按自愿原则进行申请。
(四)本规范条件中的海工平台是指海上移动式作业与生产装备与设施,主要包括自升式平台、柱稳式(半潜)式平台、坐底式平台、水面(船式/驳船)式平台等[具体定义等参见中国船级社《海上移动平台入级规范》]。
二、基本要求
(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经营范围涵盖海工平台建造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六)具有生产场所用地合法土地使用权,同时具有专业、专属的海工平台生产设施。
(七)具备有关法律法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
(八)按照ISO9000或GB/T19000系列、ISO14000或GB/T24000系列、OHSAS18000或GB/T28000系列标准的要求,建立质量、环保、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并通过第三方认证。
(九)合法、诚信经营,依法纳税,用工制度符合《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并按国家有关规定交纳各项社会保险费。金融机构信用等级达到AA级及以上。
(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不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产品,不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设备、材料和生产工艺。
三、技术创新与质量控制
(十一)应具有自主研发和创新能力,具有省级及以上部门认定的企业技术中心、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重点实验室等各类研发机构,年度研发经费投入不低于主营业务收入的2%,并具有与海工平台设计建造相关的专利或专有技术。
(十二)拥有设计团队,具备研发和设计能力,专业领域覆盖结构、舾装、计算、轮机、管系、通风、电气、钻井等,具有总体性能分析、结构分析、疲劳分析、风险评估、关键系统集成的能力,能够满足同时开展两型以上产品设计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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