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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中国天然气行业回顾及2015年发展形势展望
2015/1/20 8:33:07 来源:中国产业发展研究网 【字体:大 中 小】【收藏本页】【打印】【关闭】
核心提示: 2014年我国天然气行业发展情况随着我国经济增速放缓,新一轮天然气价格改革方案的推出,我国天然气消费量增速减缓。2014年我国国产气产量稳步增长,达到13082014年我国天然气行业发展情况
随着我国经济增速放缓,新一轮天然气价格改革方案的推出,我国天然气消费量增速减缓。2014年我国国产气产量稳步增长,达到1308亿立方米(含常规气、非常规气);进口气量进一步增加,总进口量为595亿立方米;天然气消费量快速增长,表观消费量1816亿立方米,绝对消费量达到1761亿立方米;消费结构不断优化,城市燃气、工业用气量持续增长;天然气管网等基础设施建设继续保持强劲的增长势头,年新增管道长度超过5000公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非居民用存量天然气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4]1835号)、《关于建立健全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2014]467号等天然气相关政策陆续出台。
一、国内常规天然气勘探开发力度不断加大,天然气产量稳定增长
2014年在天然气勘探方面,我国天然气新增探明地质储量超过5000亿立方米。
随着国产天然气的大力开发,国内天然气产量稳步增长。初步统计2014年国产常规气量为1250亿立方米,较2013年增长78亿立方米,同比增长6.1%。2014年我国天然气生产仍以长庆气区、川渝气区、塔里木气区及海洋气区四大气区为主。
二、非常规天然气勘探开发不断取得新进展
随着国家发改委等主管部门对《煤层气产业政策》、《煤层气(煤矿瓦斯)开发利用“十二五”规划》、《煤炭深加工示范项目规划》、《页岩气产业政策》、《页岩气发展“十二五”规划》、《关于规范煤制天然气产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等相关政策的不断推进,煤层气、页岩气等非常规天然气以及煤制天然气业务均取得实质性进展和重大突破。2014年我国非常规气产量为57.2亿立方米,包括煤层气、页岩气、煤制天然气。其中:
2014年我国煤层气产量为36亿立方米,同比增长23.3%,初步实现工业化生产,成为天然气有效补充。目前我国煤层气开发规模最大的5个企业分别是晋煤、中石化、中石油、中海油(控股中联煤)和河南煤层气公司。
2014年我国页岩气产量为13.3亿立方米,生产主要以中石化涪陵区块和中石油长宁-威远区块为主。
2014年我国煤制气产量为7.9亿立方米(不包括汇能煤制气产量)。目前我国煤制气主要来自大唐克旗煤制气项目一期工程、伊犁庆华煤制气项目一期工程、蒙古汇能煤电集团一期年产4亿立方米煤制天然气及天然气液化项目。
三、天然气进口量放缓,对外依存度仍有提升
2014年全年天然气进口量达到595亿立方米,较2013年增加59亿立方米,增长11.0%,增速相比去年下降10个百分点以上。2014年对外依存度为32.4%,相比去年增加1.2个百分点。
2014年我国进口管道气为330亿立方米,占天然气进口总量的55.5%,以土库曼斯坦天然气资源为主,少量的从乌兹别克斯坦、哈萨克斯坦、缅甸等国家进口;进口LNG为1893万吨(合265亿立方米),占进口天然气总量的44.5%,主要来自澳大利亚、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卡塔尔四国。
四、天然气管道建设势头依旧强劲
从2004年以来,天然气管网建设一直处于高峰建设阶段,目前已初步形成了“西气东输、海气登陆、就近供应”供气格局。天然气管道、地下储气库以及LNG建设全面提速,特别是地下储气库进入了建设和投产的高峰阶段。2014年建成投产管道长度达到8.3万公里,新增管道长度5013公里,主要投产的管道包括西三线西段、中贵联络线陇南支线、中缅天然气管道支线等;截止到2014年底,地下储气库达到20座,设计工作气量总计达151亿立方米,有效工作气量42亿立方米,调峰气量为28亿立方米;投产的LNG11座,总接收能力3740万吨/年,2014年投产了青岛和海南LNG接收站。
五、天然气消费量增速放缓,供需形势有所好转
2014年我国经济增速放缓,天然气第二轮价改的推出,国际原油价格和煤炭价格持续下跌,我国天然气需求增速放缓。2014年天然气表观消费量为1816亿立方米,同比增长仅118亿立方米,远低于预期;绝对消费量1761亿立方米,同比增长121亿立方米,增长率为7.4%,增幅显著下降。2014年天然气消费量占全国能源消费总量的6.0%,较上一年增加0.2个百分点。
而天然气供应量为1878亿立方米,同比增长157亿立方米,供需形势好转,供需基本平衡。
六、国家推出新的价格调整方案,大多数省份落实价格调整方案
2013年6月,国家发改委区分存量气和增量气调整了天然气价格。按照2015年实现与增量气价格并轨的既定目标,2014年8月12日国家发改委出台了《关于调整非居民用存量天然气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4]1835号)。这次非居民用存量气价格调整是分步理顺存量天然气价格的第二步。
根据国家《关于调整非居民用存量天然气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的要求,除个别省份外绝大多数省(市、自治区)陆续调整了天然气门站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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