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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松绑原油进口权 成品油市场化跨出艰难一步
2015/2/18 8:32:30 来源:中国产业发展研究网 【字体:大 中 小】【收藏本页】【打印】【关闭】
核心提示: 研究近两年的原油进口权放开一事终于落地。国家发改委16日下发《关于进口原油使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符合条件的原油加工企业在淘汰一定规模落后产能或建设一定研究近两年的原油进口权放开一事终于落地。
国家发改委16日下发《关于进口原油使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符合条件的原油加工企业在淘汰一定规模落后产能或建设一定规模储气设施的前提下可使用进口原油,其中拥有境外油气资源、深加工和先进治污三类企业优先使用。在原油触底企稳的大背景下,原油加工企业可谓获双重“礼包”,其中以山东地方炼化企业最为受益。
具体来看,用油企业应符合以下条件,目前已建成投产、单系列设计原油加工能力大于200万吨且符合产品质量、环保、安全及能耗等条件,并在淘汰本企业所有原油加工能力200万吨/年以下装置前提下使用进口原油。用油数量与淘汰的落后装置能力和建设储气设施规模成比例确定。
其中,在境外合法投资石油勘探开发项目并取得实际产量,装置配套完善且高附加值化工产品收率高,以及今年年底前完成有机废气综合治理,且各类污染物排放符合国家标准的三类原油加工企业可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使用进口原油。
发改委有关司局负责人说,一直以来,凡是按规定程序批准建设的炼厂均可按核准能力使用国产或进口原油。但近些年来,一些地方未批先建、扩建了一些炼厂,其中相当一部分是规模偏小、技术水平低的落后产能,难以适应炼油产业集约化、规模化发展需要,也严重影响了炼油产业结构优化。因此发改委提出上述方案,既解决地方炼油企业的原油供应问题,也淘汰落后炼油能力,运用市场手段优化产业结构。
事实上,早在2013年,上游进口权的开放问题就已纳入成品油市场化改革的核心议题,发改委也进行专题调研,国家能源局配合进行地方炼化企业的油品质量摸底。上证报记者此前了解到,《进口原油使用有关问题的通知》去年4月就已经制定完毕,去年年中,商务部等各部门会签通过。然而,随着原油价格一路下跌,地方炼油产能严重过剩,开工率只有四成不到,国家担心放开原油进口后会加重产能过剩,文件迟迟没有出台。
最新情况是,国际原油期货连续上涨20%,国内成品油也将迎来二连涨,地方成品油供不应求,价格也一日调涨多次,另一方面炼化企业因没有优质油源处于经营亏损边缘,油品质量升级难度较大。在此背景下,文件的出台恰逢其时。
山东省炼油化工协会会长刘英爱告诉上证报记者,昨日发改委下发通知后,企业正在针对要求自查,做一些设施准备。后续向省里和国家申报后,确定最后哪几家企业拥有配额。
她解释说,去年下半年以来,中石油和中石化两大集团就已经供应原油给当地炼化企业,企业不缺原油。“不过是加价卖给企业的,原油进口放开后,符合条件的炼厂可以通过两桶油代理进口原油来加工,更有自主权,也利于打破垄断,市场公平竞争。”
中宇资讯成品油分析师张永浩也认为,该政策属于国家进一步推动成品油市场化的配套措施,与原油进口权放开相辅相成。将颠覆地炼企业炼油原料来源的配比情况、改善地炼油企油源短缺窘况、丰富地炼原料油来源多样性。这也将极大程度推动油品升级进程,有助于高清洁油品的快速普及。可预见的是,民营地炼企业可使用进口原油将促使中国原油消费量快速增长,进口原油及相关产业链上的企业将获益。
A股市场上,拥有海外油气勘探资源的广汇能源去年已获得20万吨的原油进口权,也属于三类优先使用进口权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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