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山东煤炭资源税适用税率确定为4%
2015/3/1 8:32:42 来源:中国产业发展研究网 【字体:大 中 小】【收藏本页】【打印】【关闭】
核心提示: 山东省近日制定下发《山东省煤炭资源税从价计征实施办法》。据了解到,我省煤炭资源税适用税率确定为4%。去年年底,国家公布的《关于实施煤炭资源税改革的通知》提出,山东省近日制定下发《山东省煤炭资源税从价计征实施办法》。据了解到,我省煤炭资源税适用税率确定为4%。
去年年底,国家公布的《关于实施煤炭资源税改革的通知》提出,煤炭资源税费改革主要包括清理涉煤收费基金,煤炭资源税由从量计征改为从价计征,调整原 油、天然气等资源税政策3部分内容。我国提出,结合资源税费规模、企业承受能力、煤炭资源赋存条件等因素,将税率幅度确定为2%-10%,由省、自治区、 直辖市人民政府在此幅度内拟定适用税率,现行税费负担较高地区要适当降低负担水平。对此,我省确定的煤炭资源税适用税率为4%。据了解,各地税率定得最高 的为内蒙古,为9%。将税率定为国家确定的幅度最低限2%的省份有河南、河北、四川、安徽、辽宁、黑龙江。产煤大省山西确定为8%,陕西为6%。
郑重声明: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文章仅为传播更多信息之目的,如有侵权行为,请第一时间联系我们修改或删除,邮箱:cidr@chinaidr.com。 -
- 直达16个行业
- 热点资讯
- 24小时
- 周排行
- 月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