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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4月1日起非居民用天然气每立方米降0.44元
2015/3/2 8:32:27 来源:中国产业发展研究网 【字体:大 中 小】【收藏本页】【打印】【关闭】
核心提示: 国家发展改革委2月28日宣布,决定自4月1日起将存量气和增量气门站价格并轨,全面理顺非居民用气价格,同时放开直供用户用气价格,居民用气门站价格不作调整。根据发国家发展改革委2月28日宣布,决定自4月1日起将存量气和增量气门站价格并轨,全面理顺非居民用气价格,同时放开直供用户用气价格,居民用气门站价格不作调整。
根据发展改革委发出的通知,2014年下半年以来,燃料油和液化石油气等可替代能源价格随国际市场油价出现较大幅度下降,按照现行天然气价格形成机制,将各省份增量气最高门站价格每立方米降低0.44元,存量气最高门站价格提高0.04元,实现价格并轨。同时,放开直供用户(化肥企业除外)用气门站价格,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
天然气门站价格包含天然气出厂价格和长输管线的管输价格。我国天然气门站及以上价格由国家价格主管部门管理,门站价格以下销售价格由地方价格主管部门管理。直供用户为上游气源企业直供的大型工业用户。
通知明确,化肥用气价格改革分步实施,再给企业一定过渡期。此次化肥用气价格每立方米提高0.2元,同时提高化肥生产用气保障水平,对承担冬季调峰责任的化肥企业实行可中断气价的价格优惠政策。
2014年,我国生产天然气1279亿立方米,进口天然气578亿立方米,天然气对外依存度达32%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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