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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总局局长:第三方交易平台要对网店负起责任
2015/3/10 8:34:18 来源:中国产业发展研究网 【字体:大 中 小】【收藏本页】【打印】【关闭】
核心提示: 3月9日消息,今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局长张茅在今日回应媒体关于此前工商总局有关阿里售价的调查称,工商总局正在积极推进电子商务立法,但第三方交易平台要对网店切3月9日消息,今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局长张茅在今日回应媒体关于此前工商总局有关阿里售价的调查称,工商总局正在积极推进电子商务立法,但第三方交易平台要对网店切实负起责任,加强自律和内部的监管。
此外张茅还表示,假冒伪劣确实是群众非常关心的问题,涉及每个人的利益,也涉及到保护知识产权。互联网交易平台要担负起重要的责任,网络交易不是法外之地,也要按照法律和规矩来办,也要讲诚信、讲信用,也要维护消费者的利益。比如《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商品七天之内可以无理由退货,鲜活食品等除外。
以下是其采访实录:
北京青年报北青网记者:国家工商总局此前发布了一项“2014下半年网络交易定向监测结果”,淘宝正品率为37%,此后阿里巴巴曾经和工商总局之间发生争议。请问张局长,互联网企业发展和监管制度之间是否存在原则性的矛盾,在网购已经成为社会新常态的今天,工商总局在规范网购市场方面将会采取哪些新的措施?
张茅:互联网的发展很快,确实改变了人们的观念,也改变了人们的生活方式,打破了时空的概念,使世界变得更小了,像网络交易是一种新的业态,而且发展迅速。去年一年,我们统计网购的数量达到了27898亿,达到了社会商品消费品零售总额的10%,就是说,我们日常消费中10%是通过网购来的,而且还是以30%-40%的速度在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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