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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下调电价 将给煤炭市场带来积极影响?
2015/4/10 8:32:53 来源:中国产业发展研究网 【字体:大 中 小】【收藏本页】【打印】【关闭】
核心提示: “一带一路”跨境通信行业“一带一路”油气管道行业煤气产业石油化工产业成品油批发新能源产业风力发电油气勘探矿产勘探钕铁硼永磁材料钕铁硼永磁材料金刚石工具4月8日4月8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会议决定,为降低企业成本、稳定市场预期、促进经济增长、有扶有控调整产业结构,适当下调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和工商业用电价格。一是按照煤电价格联动机制,下调全国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平均每千瓦时约2分钱。二是实行商业用电与工业用电同价,将全国工商业用电价格平均每千瓦时下调约1.8分钱,减轻企业电费负担。继续对高耗能产业采取差别电价,并明确目录,加大惩罚性电价执行力度。三是利用降价空间,适当疏导天然气发电价格以及脱硝、除尘、超低排放等环保电价的突出结构性矛盾,促进节能减排和大气污染防治。
2012年12月,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深化电煤市场化改革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自2013年起,取消重点合同,取消电煤价格双轨制;继续实施并不断完善煤电价格联动机制,当电煤价格波动幅度超过5%时,以年度为周期,相应调整上网电价,同时将电力企业消纳煤价波动的比例由30%调整为10%。”其中,由于文件下发时重点合同电煤与市场煤价格接近,2012年上网电价没有进行调整。
2013年以来,由于需求疲软,供求过剩日益明显,国内动力煤价格普遍出现显著下滑。2012年12月《意见》下发时,环渤海动力煤价格指数和中国太原煤炭交易中心公布的5500大卡样本动力煤加权平均价格分别为635元/吨和536元/吨,2014年,二者均价分别降至523元/吨和425元/吨,两年时间吨煤价格分别累计下降112元和11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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