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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人机运行法规进入最后审批流程 最快将在2015年底完成
2015/12/22 8:32:46 来源:中国产业发展研究网 【字体:大 中 小】【收藏本页】【打印】【关闭】
核心提示: 随着消费类无人机市场进一步扩大,空域安全成为无人机监管一大问题。对于空域管理,各国都有不同划分界定的标准,美国、加拿大和澳洲对于无人机管控相对来说更为宽松,随着消费类无人机市场进一步扩大,空域安全成为无人机监管一大问题。对于空域管理,各国都有不同划分界定的标准,美国、加拿大和澳洲对于无人机管控相对来说更为宽松,一般个人使用消费类无人机无需相关部门批准核飞。虽然消费无人机在国内使用相对严格,但由于难于检测控制,还是存在不少“黑飞”的情况。
日前,巴德学院公布一组检测数据,使得无人机飞行安全再度成为众人关注话题。
根据这组数据显示,自2013年12月17日至2015年9月12日期间无人机和遥控飞机与民航共发生了327起危险接近事件,其中28次导致航班为了避免与无人机相撞而改变航线。
报告称:“我们的发现表明事故多发在人为驾驶航班密集且无人机禁飞的区域。2/3的事故在当地时间上午10点至下午6点间发生。”同时,排名前10的事故多发城市为人口超过20万的大都市,例如纽约、洛杉矶等。
中国航空器拥有者及驾驶员协会执行秘书长、无人机管理办公室主任柯玉宝告诉记者,目前国内外对于无人机安全飞行监管主要从两方面入手,一是从法律法规层面划分可飞空域并且完善落实飞行批准规定;二是推广针对轻小型无人机的飞行监管服务系统,实时监控空域内无人机的飞行情况。今后逐步向实名制购买过度。
国内无人机法规即将落地
目前,消费类无人机很大一部分市场在美国,除了技术层面的原因,还因为美国对空域管制比较宽松。
根据美国空域管理规定,低于700英尺或者1200英尺的高空为G类空域,在此类空域中飞行无需申报飞行申请,飞行安全由飞行员自己负责。
而国内暂时不具备G类飞行空域,任何高度的飞行器在使用之前皆需向相关飞行部门申请并且在批准空域内飞行。
目前,无人机相关法规分别涉及对于操作者、适航领域以及航空器运行运载三个方面规定。
2013年10月18号,民航局出台了《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驾驶员管理暂行规定》,对于飞行器操作者有明确规定。但后两部分国内暂时还没有适用于消费级无人机的法规,随着无人机进一步普及,法规也进一步完善。
柯玉宝告诉记者,关于无人机的运行法规,正在走最后的审批流程,“最快将有可能在今年底完成”。
同时,民航局也在推进无人机的适航标准,推出时间也许紧挨运行法规,“估计2016年年初会推出”柯玉宝说到。“这两项法规说白了就是无人机的交通规定,对于消费类无人机,7公斤以下,不在重点人口稠密区管控没那么严格,如果在人口稠密区管控会比较严格,当然也要申报相应飞行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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