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东部11省市将优先获国五标准汽柴油供应 拟明年底全国铺开
2015/12/31 8:49:00 来源:中国产业发展研究网 【字体:大 中 小】【收藏本页】【打印】【关闭】
核心提示: 从全国人大牵头召开的新《大气污染防治法》(下称《大气法》)实施座谈会了解到,未来京津冀、长三角等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地区,将优先获得国五标准汽柴油供应、天然气供应从全国人大牵头召开的新《大气污染防治法》(下称《大气法》)实施座谈会了解到,未来京津冀、长三角等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地区,将优先获得国五标准汽柴油供应、天然气供应保障、重点输电通道等支持,以改善空气污染状况。此外,相关部委还将推广使用电动汽车、电采暖等行为以减少非工业雾霾源。
会上,工信部、交通运输部、质检总局、国家能源局有关负责人结合各自部门职责,介绍了相关工作进展,对贯彻落实新《大气法》作了具体部署。
工信部总工程师张峰在座谈会上介绍,2014年工业占能源消耗总量的70%左右,其中全年排放二氧化硫、氮氧化合物、烟粉尘的90%、70%和86%来自于工业,另外,挥发性有机物等非常规污染物排放,有90%以上都来自于工业。对此,工信部2016年将继续淘汰过剩产能,优化产业结构,同时加大大气污染治理装备推广应用,培养一批环保装备龙头企业。
国家能源局副局长郑栅洁会上表示,2016年该局将加大天然气供应保障,重点保障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地区,并在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地推动建设12条重点输电通道,可减少这些地区约1亿吨煤炭用量。郑栅洁还表示,2016年1月1日起,对东部11省市全面供应国五标准汽柴油,争取2016年底新增国五标准汽柴油产能1.98亿吨,准备在全国供应国五标准汽柴油。
此外,国家能源局将在合计发电功率5.8亿千瓦的燃煤电厂实施超低排放改造。按计划,2016全年全国风电新增装机2000万千瓦以上,水电新增装机1000万千瓦以上,光伏发电新增装机1500万千瓦以上。同时全国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稳妥开工建设沿海核电项目,积极开展内陆核电前期工作。
对于非工业污染源,各相关部委也将采取多种措施。工信部将继续推广新能源汽车,将目前的支持政策继续落实和扩大;国家能源局将在采暖等终端消费环节推进电能代替煤炭;交通部将淘汰对无法达标排放的船舶;质监总局将完善修订油品、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烟花爆竹等行业标准。
郑重声明: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文章仅为传播更多信息之目的,如有侵权行为,请第一时间联系我们修改或删除,邮箱:cidr@chinaidr.com。 -
- 直达16个行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