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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五”期间全国各省市煤炭企业去产能计划盘点
2016/3/26 8:42:28 来源:中国产业发展研究网 【字体:大 中 小】【收藏本页】【打印】【关闭】
核心提示: 自2016年2月1日,国务院发布《关于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以来,各地方省份,个大集团均纷纷公布了去产能计划,本网逐一进行了梳理总结。上述《自2016年2月1日,国务院发布《关于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以来,各地方省份,个大集团均纷纷公布了去产能计划,本网逐一进行了梳理总结。
上述《意见》明确,在近年来淘汰落后煤炭产能的基础上,从2016年开始,用3至5年的时间,再退出产能5亿吨左右、减量重组5亿吨左右,较大幅度压缩煤炭产能,适度减少煤矿数量。
并从2016年起,3年内原则上停止审批新建煤矿项目、新增产能的技术改造项目和产能核增项目;确需新建煤矿的,一律实行减量置换。
中煤协公布的数据显示,“十二五”期间,全国累计淘汰落后煤矿7250处、落后产能5.6亿吨;2015年全国淘汰落后煤矿1340处、落后产能约9000万吨。
山西:未来两年内削减煤炭产能1亿吨
山西省省长李小鹏则在山西省人代会议上表示,计划在未来两年内削减煤炭产能1亿吨左右。
相关资料显示,山西全省计划到2020年压减产能2.58亿吨,等量置换建设千万吨级矿井产能1.18亿吨,净压减1.14亿吨产能。熟悉山西煤炭行业的人士评论认为,山西省在化解煤炭过剩产能的过程中将要承受巨大的阵痛。但产业整合和结构调整,也将使一批优势企业壮大发展。
内蒙古:三到五年内削减产能1.2亿吨
据了解,从今年开始内蒙古将用三至五年时间,通过遏制煤矿违法违规建设生产和超能力生产,采取有序退出、减量置换、资源整合、兼并重组、优化升级等途径,有效化解过剩产能。内蒙古发改委主任包满达公开表示,内蒙古将在三到五年内关闭产能60万吨/年的煤矿,大概削减1.2亿吨产能。
落实国家去产能措施。国家要求煤矿年作业时间由330天减少到276天、产能将下降16%,国家要求违规煤矿停工停产。不新开矿、促进煤炭就地平衡。严格执行国家规定,从2016年起3年内,原则上停止审批新建煤矿项目、新增产能的技改项目和产能核增项目。全力推动一些重大项目与现有生产的、在建的煤矿联合重组,重组不成的,签订长期供煤协议,稳定供需关系。此外,还将采取有效措施实施资源整合。
退出煤矿与相邻保留煤矿可实施资源整合的,将剩余资源划转给保留煤矿,由保留煤矿给予补偿或参股经营,两矿之间及周边有不宜单独设立矿权的资源,通过招拍挂方式优先整合给保留煤矿。推进企业重组升级。落实兼并重组优惠政策,推进煤矿与电力、煤化工等煤炭转化项目联合重组,消化未配置和未转化的资源。实施火电企业参股煤炭企业发电量奖励制度,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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