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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3月26日国内宏观及钢铁行业要闻一览
2016/3/27 8:46:47 来源:中国产业发展研究网 【字体:大 中 小】【收藏本页】【打印】【关闭】
核心提示: 1、中央政治局审议长江经济带发展规划纲要:中共中央政治局3月25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融合发展的意见》、《长江经济带发展规划纲要》。会议一、宏观要闻
1、中央政治局审议长江经济带发展规划纲要:中共中央政治局3月25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融合发展的意见》、《长江经济带发展规划纲要》。会议指出,长江经济带发展的战略定位必须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要贯彻落实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决策部署,在改革创新和发展新动能上做“加法”,在淘汰落后过剩产能上做“减法”,走出一条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道路。
2、1-2月国有企业利润总额同比下降14.2%:2016年1-2月,全国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经济运行依然面临较大下行压力,收入、利润同比继续下降;石油、煤炭、钢铁和有色等行业亏损。1-2月国有企业利润总额2226.1亿元,同比下降14.2%。1-2月中央企业利润总额1942.6亿元,同比下降8.2%;地方企业283.5亿元,同比下降40.9%。
3、央行设立扶贫再贷款扩大涉农信贷投放:据央行3月25日消息,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人民银行决定设立扶贫再贷款,专项用于支持贫困地区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扩大涉农信贷投放。
4、上海发布“史上最严”楼市新政:上海市政府25日公布《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从紧实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二套普通房首付不低于五成,二套非普通首付不低于七成;从严执行住房限购政策,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购房缴纳个税或社保年限调整为连续缴满五年;严禁房地产企业和中介机构从事首付贷、过桥贷等场外配资金融业务;将加大住房用地供应力度,提高中小套型商品住房供应比例。
5、上海从紧实行差别化信贷政策:3月25日,央行上海总部、上海银监局召开工作会议,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个人住房贷款政策相关工作的通知》,在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个人住房贷款管理、与房地产及中介机构合作及风险排查四个方面对辖内各商业银行进行指导。要求辖内各商业银行严格执行上海市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协商确定的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比例和相关利率要求,对于有投资、投机性购房特征的,从严确定首付款比例和利率。
6、“十三五”上海房产土地供应总量将超“十二五”:上海住建委主任顾金山指出,“十三五”期间,上海全市房地产供地总量不会低于“十二五”,而且比“十二五”还将增加。2016年上海商品房土地供应量比去年提高了169公顷。
7、继上海后江苏出台购房管控政策:25日央行南京分行与银监会江苏监管局联合发布通知,要求全省金融部门落实差别化个人住房信贷政策,严审购房人首付款比例、首付资金来源,加强对房地产贷款资产质量、区域集中度、机构稳健性的监测。
8、3月深圳新房成交量连续三周下跌:根据深圳中原研究中心监测,进入3月份,前三周深圳全市新房成交套数分别为1551套、932套、901套,连续3周下跌,成交面积分别为16.5万平方米、9.72万平方米、9.05万平方米。此前深圳新房成交量已连续两月下跌。
9、继上海出台最新措施调控房地产市场之后,深圳市政府在线深夜发布关于《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住房保障体系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根据这一最新规定,对购房人家庭名下在本市无房且近2年内无住房贷款记录的,贷款首付比例仍继续执行最低3成;对购房人家庭名下在本市无房但近2年内有住房贷款记录的或在本市已有一套住房但已结清相应住房贷款的,贷款首付比例执行最低4成。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2套住房;能提供自购房之日起计算的前3年及以上在本市连续缴纳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购房时间的认定,以在本市房地产主管部门信息系统网签购房合同的时间为准,本意见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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